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是鲁迅小说《狂人日记》中的话。从历史的事实来说,这句话是错的。但从这篇小说的角度来看,这句话又写得非常高妙。而且这样的妙语在鲁迅的小说里层出不穷,比比皆是。这种运用语言的能力,非文学大家做不到。
先说历史事实吧。易牙把自己的儿子蒸了,这是事实。拿给别人吃了,也是事实。但吃了易牙儿子的,不是桀纣,而是名列“春秋五霸”之一的著名的齐桓公。易牙把儿子当成美食献给齐桓公,换来了齐桓公对他的绝对信任。虽然宰相管仲劝过说,烹掉儿子以讨君王欢心的人,决不可能是真的忠诚。但还是不能除掉齐桓公对易牙的信任。最终,齐桓公晚年因为易牙在内的“三小”作乱,被困宫中,活活饿死。
桀纣是两个人,他们都是历史上著名的昏君。桀是夏代亡国之君,纣是商代的亡国之君,他们都曾宠信小人,残害忠良,最终落得身死国灭的下场。也正因此,这二位便成了暴君的代名词。
鲁迅这样写有很多妙处。首先,这话是文中的主人公“狂人”说的。狂人就是疯子之意。既然是疯子,当然就要说疯话。张冠李戴,胡言乱语,不合逻辑也就是正常的了。如果说起话来事实准确条理清晰,那还算是疯子吗?
其次,鲁迅写的小说,是给普罗大众看的。所以,他在表达自己思想的同时,要符合大众的审美需求和思想特点。一般的民众会认为,好人一切都是好的,坏人一切都是坏的。齐桓公在历史上大约算不得坏人。所以,没必要把吃人这种事情和他连系起来,而桀与纣是坏事做绝的人,所以,把一切坏事都安在他们头上,就没有人会提出异义了。大家说的不过是个理而已。
鲁迅作品中,因为书中人物的原因说错经典或是历史的还有不少。但这并不是鲁迅的学问不扎实,而是作品中人物的原因。比如大家都学过的《从北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也有这种情况。在写到学生们读书的时候,鲁迅说: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这里的“上九潜龙勿用”就是错的。“潜龙勿用”是《五经》之一的《易经乾卦》的卦辞,这句是初九的爻辞,而不是上九,上九的爻辞是“亢龙有悔”。小学生们初学的时候,难免搞混,在老师的大声喝斥之后,有人读错,也就很正常了。正因为读错,更显示出小学生上学时有口无心的情态。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家。据说现在中小学课本中许多鲁迅的作品已经被删除了。原因大约是不好懂。这大约没错。三十多年前我自己上初中学习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确实并不懂其中的意思,但当时学过了,总全有些印象。现在回过头去再读的时候,才体会了真正的文学之美,大家的作品,确实是字字珠玑。这种感觉与读唐诗宋词一样。小学生们恐怕也很难体会到“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到底有什么妙处,等慢慢长大了,自然就体会到了。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一部文学作品。鲁迅在这里不仅没有写错,反而是他的高明之处。
《狂人日记》采取了模仿日记的形式,关于易牙把儿子给桀纣吃的原话如下: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
整个风格就是要用寥寥数笔把想要表达的意思勾勒出来。这种写法难度很大!
日记在大多情况下是给自己看的,有些语句就可以简单再简单,有些事情也可以拿个典故记下即可。反正只要自己明白就可以了。
“易牙烹子”是个典故,鲁迅当然是懂得的。鲁迅写的《狂人日记》不是自己写的日记,而是一种文学作品,是要给别人看的。那么就需要别人能看懂他的意思。大多数人不是那么熟知典故的!
即便有人知道齐桓公,也大多是那些春秋五霸之类的大场面。齐桓公吃过易牙的儿子,很多人还真得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如果多费笔墨详细介绍下这件事儿,就会影响到整体的行文节奏,势必会减弱文章的感染力!
而桀纣这两个人,却是世人皆知的,都是残忍暴虐的象征。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知不知道易牙是谁?这不重要!至于是不是桀纣吃了易牙的儿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两个暴君“吃人”了!
“桀纣”这两个字,就是画龙之后的点睛之笔。有了“桀纣”俩儿字,神立刻就出来了!
这就像是写意画,重点就在于传神。只要神到了,就不要太在意那些细节了!
【我喜欢以连续的眼光看待历史上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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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谢谢邀请!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这不是写错与不错的问题,要先看看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目的,标题中说的是日记,实际体裁是小说,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抨击封建礼教白话小说。这篇小说,作者是借狂人之口,揭露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封建礼教的本质是什么,用两个字概括,那就是“吃人”,在我国历史上,吃人的暴君,夏桀和商纣那是能数得上的,鲁迅先生肯定知道。所谓狂人,就是狂妄的人,精神失常、说话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人,把齐桓公说成桀纣,有什么不可,这是作者故意这样组织语言,一是既能体现狂人的性格特点,二是能警醒读者深思,联系前后情节,看出狂人原来不狂,而是一个反抗封建统治的斗士,这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
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名厨,多方讨齐桓公的信任。一次齐桓公说,什么美味都尝过了,唯独没有吃过人肉。易牙就把自己四岁的儿子杀了,蒸熟给齐桓公吃,齐桓公一吃,太好吃了,就问易牙这是什么肉?易牙说是他儿子的肉,从那以后,齐桓公对易牙格外好。管仲说,能杀自己的儿子的人,都是心肠狠毒的人,这样的人不能要,管仲说了几次,桓公才把易牙赶走。换了厨师,齐桓公不理想,后来齐桓公还是把易牙找来,继续做他的厨师。夏桀和商纣是两个有名的亡国暴君,齐桓公算得上明君,本来是联系不上的,作者故意借狂人之口,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可以把作者强烈反封建精神,有力地表达出来。所以说不必考虑对错的问题!鲁迅先生这样写,更能有利于中心思想的表达。如果把桀纣换成齐桓公,对突出中心思想力度不够。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题主好!"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这句话确实出自鲁迅先生小说《狂人日记》里面,这是一篇向中国几千年封建礼教发难的战斗檄文,用现实和象征手法塑造了狂人这个形象一一迫害狂患者的所思所想。这是中国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日记体小说。写于"五四”运动爆发的前一年,即一九一八年四月。鲁迅先生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喜笑怒骂皆成文章,在近代文学史上独树一旗。
易牙蒸子
"易牙蒸子“的故事先生是知道的,说的是春秋时期齐国君主齐桓公想吃人肉的事儿。易牙是齐国有名的厨师,为齐桓公当厨师,有一天,齐桓公对易牙说:寡人尝遍人间美味,唯独未食人肉,倒为憾事。"本是一句戏言,易牙却当真话,为讨好君王欢心,显弄本事,回家居然把四岁的儿子杀死烹成人肉宴,供桓公享用。这种灭绝人性的做法被"狂人"想起,并把齐桓公记成桀纣。桀纣是指两个人,桀是指夏朝未代君主夏桀,纣是商朝未代君主商纣王,二人都以“暴君"著称。这里鲁迅是故意为之的,并没有弄错。
齐桓公
鲁迅这样写,是符合小说故事情节的。”狂人"形象是被封建礼教迫害成精神分裂的严重患者。带有恐惧症和多疑症,逻辑混乱和思维模糊的特征,“狂人“张冠李戴将齐桓公说成桀纣,是符合狂人精神病患者思想意识的。当然作者不是嘲笑一个精神病人的胡言乱语,而是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从而唤醒民众麻木不仁、冷漠、自私、懦弱的变态行为。这是小说的主旨所在。鲁迅用冷峻的文字,直面人生,透视人性的自私和贪婪,揭露封建礼教的虚伪本质。
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通古博今,用典生动,妙趣横生。在他的作品里随处可见,如写范爱农"白眼珠多,黑眼珠少",为人“睚眦必报“。《少年闰土》里阿长问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写出孩子们的天真好奇心理,《阿Q正传》里阿Q"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经典思维模式的回答,《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中描写读书的情节:"……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孩子们不懂那些佶屈聱牙的古语,胡乱的念下去就行,不管对与不对。如“上九潜龙勿用”是《易经》里对乾卦的卦辞,上九的卦辞应是"亢龙有悔“,这里作者故意混淆,极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童真身份。
《狂人日记》
当然,《狂人日记》里的"狂人“形象并非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别看他说话东拉西扯,前言不搭后语。但始终以”吃人"或“自己被吃"为说话内容,显然这是因迫害而引发的恐惧心理,实际上他是"吃人社会里"唯一一个清醒者,他怕自已被吃掉,是在呼唤人性的复苏。通过易牙蒸子的故事,告诉人们不要再做封建礼制的奴隶,麻木不忍只能是六亲不认。人与人之间应该建立平等,尊重的相互关系。
《朝花夕拾》自拍,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鲁迅先生并没有写错。
易牙烹子的故事是这样的:春秋战国时期的齐桓公吃腻了山珍海味,有天半开玩笑地对他的御用厨师易牙说:“我从来不知道人肉什么味儿,你会做人肉羹吗?” 易牙回去就把他三岁的儿子烹了,献给齐桓公。公感其忠,遂提拔了他。
桀纣中的桀和纣分别指夏桀和商纣,是早于易牙一千多年的夏王和商王。根本不是一个朝代的人,怎么会出现在一起呢?这样写不是非常荒谬的事情吗?
不,这恰恰是鲁迅先生刻画人物内心世界最精彩的地方之一。
我们知道,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以第一人称“我”创作的,那么“我”就是一个狂人,其实也就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思维是不清晰的,精神是错乱的。把上面故事中的齐桓公,张冠李戴在桀纣头上,更符合“狂人”的精神特征。
因此,他这样写非但不是谬误,反而是恰如是处。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这句话必须从小说角度去分析其对错。因《狂人日记》是小说。小说在大小说家眼里,是要惊醒世人的说出自己的洞见,不是只信手拾来,骗骗眼晴的“吸眼球”。所以文笔,主题思想,构思角度都需用心血去构成存乎一心的运用之妙。
“桀纣”这两个字,我看了这个答题的评论区,有说:“鲁迅是名人,错也是对。”有说:“这话是小说主人公狂人说的,狂人是个疯子,那有不说错话的?”这道答题大家争的就是“桀纣”这两个字。历史上,易牙杀了自己一岁(网文也有说四岁)的儿子是给齐恒公吃的,怎么又说桀纣吃人肉呢?
觉得这两种争论忽略了一个问题。
桀纣:桀和纣,相传都是暴君,桀纣后泛指暴君。我想鲁迅先生取的就是这种“泛指”。那么这句话的含意就是:不分今古,也不分桀纣还是齐怀公,凡暴君都是鱼肉百姓的,都是连一岁孩子也不放过。
这里鲁迅不是不懂历史,而是借用狂人的口说出自己的思想,也就是自己想说的话。这样的手法在小说中是允许的,也就是疯子说疯话,笨人说笨话。不但符合刻划人物的艺术手法,还更深层次地突出了,暴君吃人肉的凶残丑陋的嘴脸。在历史上齐恒公是个治国
有方的国君。齐恒公是春秋时期的五霸之首,在他的领导下,齐国由一个海湾的蛮夷之地成为春秋各国中最富强的国家。但就是这样一位功盖天下的诸侯霸主,竟会荒唐到吃人肉。
齐恒公还是公子的时侯,就和他的姐妹们乱伦私通,后来成为齐国国君后,有儿子的人如夫人就有六人,那些儿子没地位或儿子没地位的美人就不知多少。历史上荒唐的国君不少,但荒唐到吃人肉却是少之又少。但齐恒公就是一位。那么问题来了,为何这样一位好色丶乱伦又吃人肉的齐恒公,沒被后人树立反面人物,反而成为文人丶英雄和枭雄所崇拜的偶象呢?我想,鲁迅先生当想到吃人肉这个典故时,当然也会想到这个值得质疑的问题。你想,人家齐恒公功盖天下,人家是枭雄或大英雄们如此祟拜的偶象,你指出他吃人肉的荒唐事,这不明摆着是鸡蛋碰石头吗?鲁迅才不会那么去直碰,而且他有他的碰一下的方法:1,反正说桀纣吃人肉是小说人物,一个疯子,胡言论语,不足为怪。错也是疯子的错,不是他鲁迅的错。二,他这样一将错就错地运起笔来,起到的艺术效果显然是即能使吃瓜大众心理上能接受,又点出了齐恒公这粪所谓的大英雄形象,其实是极其荒唐的。他鲁迅先生何乐而不为呢?
要知道《狂人日记》是小说,是狂人的日记,而不是鲁迅的书信或鲁迅的日记。应该知道,鲁迅写小说或杂文目的不是为了刺激眼球,那时还没有互联网,也无须在博眼球求解压方面动心思,因文艺是上层建筑,所以作为文者,必须把立点丶核心的价值,放在自己的“恨其不悟”的惊醒上,(鲁迅写好多文章都有这种“恨之不悟”想用呐喊喊醒世人的爱国情怀,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他何要控制自己妙用呢?《狂人日记》的结尾句是“救救孩子”这也是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和鲁迅先生写这部小说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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