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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是鲁迅小说《狂人日记》中的话。从历史的事实来说,这句话是错的。但从这篇小说的角度来看,这句话又写得非常高妙。而且这样的妙语在鲁迅的小说里层出不穷,比比皆是。这种运用语言的能力,非文学大家做不到。先说历史事实吧。易牙把自己的儿子蒸了,这是事实。拿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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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狂人日记》第一则中说“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这个“他”是谁?
看了很多人的回答,更多的是回答的闰土,我的天,大家怎么会这么理解呢?难道就因为小学的时候学过少年闰土?真相绝对不是这么简单!这句话的原文在这里: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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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最后一句的“救救孩子”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言外之意?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该文首发于1918年5月15日4卷5号的《新青年》月刊,后收入《呐喊》集,编入《鲁迅全集》第一卷。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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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狂人日记》里面,真的有“人吃人”现象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当然是有了。徐锡麟就被清军士兵吃了心肝。下令砸碎革命者徐锡麟睾丸的总督端方:自己被人乱刀分尸作者:萨沙本文章为萨沙原创,谢绝任何媒体转载110年前的今天(1907年),革命者徐锡麟在安庆发动起义,击毙了安徽巡抚恩铭。起义失败后,两江总督端方决定残杀徐锡麟。徐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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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到底在讲什么?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其实狂人日记的核心就是这么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鲁迅认为中国封建礼教文化,是吃人的文化,就这么简单。狂人日记写于19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