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古代砍头的时候都说秋后问斩,为什么是秋天以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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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死刑到底怎么运作的呢?相信您经常在影视作品里听到“押入刑部秋后处斩”这样一种说法,不知道您想过没,那些官僚处理平民小百姓不是大权在握吗?怎么杀个人还得拖到秋天呢?难不成这杀个人还得选“良辰吉日”吗?倒也有这种说法,比如说讲究金木水火土、阴阳五行。秋天对应金,而金又是主肃杀的,因此就有人认为古人秋后处斩为的就是把处理人命这件事与五行对应起来,以达到天人合一。

不过,你如果真以为古代的死刑就为了追求这么一点虚无的形式,那你就太小瞧他们了。在古代的刑律里头就写得很清楚,“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复生”,而秋后处斩就是为了尽可能保证死刑的公正性,给所有事关人命的判决一个缓冲的时间。比如说,秋后处斩可不是简单地把犯人押入大牢,然后拖到秋天了立刻行刑这么简单。凡是被判处了死刑的人,都要经过一系列的核查流程才能斩首。下面我就给您讲讲这个流程是怎么运作的。

在古代,如果有人被判处了死刑,第一件事就是把案件提交刑部审查。提交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三月份左右,不同地区会有差异,但是差异不大。提交到刑部之后还没完,这人的案情资料还必须呈送到另外两个机构进行再次审核才行,这两个机构一个叫“大理寺”,另一个叫“都察院”。它们连同刑部,在古代并称为“三法司”,这就有点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公检法三权分立。

之后的流程就跟秋后问斩有关了。每年的八月都会有一个审查叫“秋审”。之所以安排在八月,就是为了给这些死刑犯留下至少四个月的缓冲期。在这四个月里头,三个机构都会仔细地重新审理这些案子,确保所有的证据和案情都确凿无疑。然后在秋审的时候,三法司一碰面,说这个案子没问题,可以斩,那这个人就等着问斩了。一旦有一方有异议,那这案子就麻烦了。

如果大理寺觉得这个人不该杀,那大理寺就得重新把这个案件提交给刑部,然后刑部要直接上呈给皇帝定夺。但是我们都知道,人命关天,皇帝又日理万机,所以除了特别牵动朝廷神经的案子,大多数情况下,皇帝还是会把案件打回给刑部,说你们仨再审审看吧。那这个人到底杀不杀,三法司一般会参照以往的案件来审判,就跟现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制度差不多。如果还是定不了呢,就得三法司继续取证,然后等到明年秋审的时候,再碰头来决定了。要是一个案子连续三年都没有定论,这个人就可以免除死刑了。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死缓减无期,无期减有期。

你可能会问了,那要是有人就钻这样的空子,想法子制造疑点或者收买官员,把一个本该判死刑的案子拖到减刑怎么办呢?这事还真发生过,比如明朝嘉靖年间,就有一件案子三法司全被买通了,导致案子迟迟不能动刑。最后呢,逼得朝中主事的官员紧急上书皇帝,请求赶紧在案子拖成减刑之前动手,这才维护了司法的公正。

所以你看,我们古人对死刑的判处还是非常慎重的,并不是简单粗暴地把犯人押到大牢里,然后等时辰到了就执行。之所以制定这么繁琐的复审程序,就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维护程序正义。只有做到了程序上的正义这个前提,才有可能最终维护司法的公正。

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这也是依据五行学而定的,春主生长,秋主杀伐(收割收获),生杀大权之说油然产生。秋主金、主断,又代表阴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在顺应着自然法测而为之。

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古人生产、行政等无不遵循农时,按照节气进行安排。

在儒家经典《礼记·月令》中,把每年分为“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季春之月”“孟夏之月”“仲夏之月”“季夏之月”“孟秋之月”“仲秋之月”“季秋之月”“孟冬之月”“仲冬之月”“季冬之月”12个月的时令,进行安排政府的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等活动。

《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孟秋之月,……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季秋之月,……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大致意思就是在春季时节要停止诉讼,不得刑杀;秋季时节才能开始杀戮。

汉武帝时期儒家学说集大成者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提出“天人感应”学说,得到统治者的认同、推崇,其中提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为“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按照天时施行春夏行赏,秋冬行刑。从此,“秋冬行刑”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唐、宋、清历朝历代法津规定,刑杀一般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后来逐渐演化出死刑被分为立决和秋后处决两种,其中秋后处决相当于死刑缓期执行,给案件进一步落实留下了缓冲时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案的产生。

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前言:古时,除了谋反,忤逆这样的大罪外,大多数情况都是“春天审问,秋后处斩”。秋后问斩这个制度,开始于汉朝,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定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朝,行刑时间定在了“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后来不断的变化,一直沿用到清末时期。

一,那为何定在秋后杀人呢?

一方面是“顺应天命”,古人讲究的是阴阳五行,每一个季节都对应着自己的特点。

春主“生长、升发、条达、舒畅”;夏主“温热、上升、光明”;长夏主“生化、承载、收纳”;秋主“沉降、肃杀、收敛”;冬主“滋润、下行、寒凉、匿藏”。

我们可以看到,秋是万物消亡的季节,适合于肃杀。而古人讲究的是顺应自然,因此,大多数选择在秋后处斩。

另一方面是“起威慑作用”。我们古时,是农业大国,以农耕为主。春夏之际,农民都在忙着种地以及收割粮食,根本没时间去关心杀人之事。

所以,为了起到威慑作用,于是选择秋天这个比较闲的季节来行刑,让百姓都有机会来观看,当然,除了秋后处斩,还有秋后算账,午时三刻问斩。

二,那为何行刑选择午时三刻呢?

古时,人属阳,鬼属阴。人死后,如果有怨气,那就好化作厉鬼。而午时三刻是中午12点到下午2点。这个时间段,太阳是最旺盛的,也是阳气最盛的一段时间。

在这个时间段行刑,就算有怨气,化为恶鬼,也会被阳气所杀死。

至于秋后算账,则是,在春夏之际,百姓是最忙的,没时间关心其它事情。因此,如果两人有恩怨,那也要放到秋后再来处理。等两人都有时间了再慢慢解决。

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一, 古代"秋后问斩”,把处决犯人时间选择在秋后,主要依据来自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道家认为“天”代表“道”、“真理”、“法则”, 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到了 汉朝,董仲舒将"秋后问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阐释:“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故"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认为庆、赏、罚、刑为帝王的四种执政行为,要与四季变化相适应。董仲舒认为,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

二,"秋后问斩”起源何时?

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西汉开始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恶大恶极的罪犯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为什么古代死刑都是要秋后问斩?

谢谢邀请。西汉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秋冬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夏至、冬至二日禁刑,行刑时间为午时三刻。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鬼魂无处遁形。另一层含义是保护行刑人,不被冤魂厉鬼追索。 除秋后问斩,另有科举考试的秋闱。春夏乃万物生发之时,春种夏播秋收(冬藏)(二十四节气),一年的劳动成果,待秋熟后收获总结。后世又有秋后算帐一说。华夏人文先祖伏羲,仰天府地,洞悉阴阳,创制八卦,知晓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相存之妙,穷究人与自然之法则,《易经》实乃万经之首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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