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却变成了劳务合同,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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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相差了一个字,也差了一个关键的福利!
那就是养老保险。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种民事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各自负责各自的事情,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不需要给劳务合同的对方购买养老保险。
另外除非劳务合同里约定好了,否则工作中出现的工伤等都会出现扯皮的情况!严重提醒劳动者。一定要看清楚。因为假如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是问题。那就欲哭无泪了!如同购车中的订车与定车合同。差别很大。
出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搞清楚。找到单位负责人,问清楚。为什么要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负责人只是含糊其词,那肯定就是公司想混水摸鱼,省掉一些开支。从而间接的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利。如果是公司不注意搞错了,那就无所谓了,提醒领导改正就行。
如果公司领导含糊其词,那就趁早离职,去找下一家合适的公司。说明了公司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及对待你可有可无的心!这样的公司不留下是正确的选择。
公司有意而为之,那就是已经不把您当回事了。那同样的,你也早点离职,不要再把好好干活当做自己的目标。现如今的社会不像以前了,只要你有技术,有体力,有能力。抢你的公司多的是。
公司是人管理,管理者就是公司的脑袋,管理者的想法,就是公司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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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却变成了劳务合同,该怎么维权?
首先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的,那么要看你们劳动合同当中是否有关于劳动合同结束以后另行续签的约定以及劳动合同解除应该具有的赔偿。对方在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后,与你另行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那么就表明你们是建立新的雇佣关系。你只能主张在原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结束以后主张赔偿。
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却变成了劳务合同,该怎么维权?
谢邀。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以基本相同的条件继续与劳动者签定劳动者合同而劳动者不签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低于以前劳动合同的条件像你所说的劳动合同变成劳务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拒签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也不仅仅看一纸合同,如果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既使签的劳务合同也要按照劳动关系来处理,对此如果已经签定了劳务合同也不必太纠结。
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却变成了劳务合同,该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虽只有一字之差,但结果确相差很远,所以,你可以不签。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而劳务合同则适用于合同法与民法总则或其它民事法律。
与公司签了一年合同,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的处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续签劳动合同。维持原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等)不变
2续签劳动合同,调岗或降低原劳动条件(包括工资,福利等)
2不续签,即到期辞退。
3不续签,先辞退,再签劳务合同。
你现在遇到的应是第四种情况:用人单位不想跟你续签劳动合同,但又想用你,所以想与你签定劳务合同。这实际上是属于:不续签,先辞退,再签劳务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怎么维权?
1合同到期,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原劳动条件的续签合同,你可以离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补偿你一个月工资(满一年补一个月)的补偿金。这是新劳动法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旧劳动法合同期满辞退是不用给补偿金的。
2如果你觉得这份工作还不错,虽然劳动合同改成了劳务合同,但其它的福利待遇什么都没有变,都在劳务合同明确写清楚了,这没什么损害也可以接受。
3如果你还想做,但又不想接受劳务合同,那就不好办了,虽然可以仲裁 ,要求公司赔你一个月工资,但如果这样,我想用人单位大概率就不会再聘用你了。
所以关健还是要看谁离不开谁了,如果你有职场核心竟争力,用人单位离不开你,你就可以放心维权坚决要求签劳动合同不然不但要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还坚决要走人。但如果你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有可无,你也可以维权但用人单位顶多就补偿你一个月工资,然后让你走人。所以,上班也要居安思危,一定要不断的学习进步,能为用人单位创造很高的经济价值,才能获得尊重。
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却变成了劳务合同,该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的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和领会具体条款的内容,包括聘用期限,工资待遇,有否试用期,所在地区劳动监察大队称谓,以及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内容。双方签字的合同应一式多份,应聘方必须持有一份。有一份聘用方要到劳动监察大队备案。遇到类似问题要到劳动监察大队咨询,请求帮助。如果被聘用方没拿到聘用合同,聘用方有违规使用社会劳动人员的责任。
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却变成了劳务合同,该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跟你解除了劳动关系,现在改签劳务合同,应该也要在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签订的,如果你不同意签,那确实也是不成立的。可能是公司要削减之前的福利待遇才这样做的,因为签了劳务合同后,你就不是正式员工的,可能就只能称为临时工了,社保什么的就可以不给你买了。
先来说说为什么签劳务合同,什么样的人才签劳务合同。签劳务合同的人,一般都是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为他不具备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劳务合同了。(这些人一般都是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
所以说如果你还年轻,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又不是临时工,也跟其他用人单位没签有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如果还要继续聘用你,就应该跟你签劳动合同。如果还让你继续上班,又拖着不签劳动合同(同时你也没同意签劳务合同,公司也不辞退你的),在干够一个月后,还是不签劳动合同的,你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这样你公司就要向你支付未签劳务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如果真是这样了,公司被处罚了,估计你后面也不好待下去了。其实你的初衷估计就是想继续签劳动合同,继续干下去,但是公司却不愿意了。如果公司真的硬要签劳务合同才要人,不愿意签的就不要,那确实也是不违法的,因为你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是随时可以被辞退的人了,直接就辞退你也是可以的。除非他不辞退你还让你继续干又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他才是违法的,你也才有合理证据依法维权。
所以说公司这是做阳谋的方式,同意签劳务合同的,是双方同意才签的,签了的是我的临时工。不同意签劳务合同的,你劳动合同到期了,我辞退你也合理合法。
如果你真的还想在那公司做下去,然后那劳务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也还让你满意的,那就签吧,不然就只能走了。或者像上面说的你去维权让公司被处罚了,你待下去也是困难的了。
或者说,你“还想”待下去的公司,已经是很明显的“游走在法律边沿”的要削减员工福利待遇,这样的公司还是好公司吗?还值得你留恋停留吗?
这就是很现实的社会,社会主义是依法治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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