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过看守所,算不算坐牢?
依我之见:‘’进过看守所百之百的算是坐过牢‘’。
为什么说进过看守所算坐过牢呢?
一,什么叫‘’坐牢‘’?在我国因构成犯罪被判处‘’拘役‘’以上被剥夺人身‘’自由刑‘’的就叫坐牢。而判处拘役刑的首要前必须是行为人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犯罪之人才会坐牢。既然说到必须有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犯罪事存在,各办案机关依职权和犯罪嫌疑人具有的‘’两危害性‘’,即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个人人身危害性‘’,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措施,而这两种强制措施就是将其‘’关进看守所‘’,剥夺其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丶通迅自由等‘’类似于罪犯坐牢‘’。
那么,又为什么不仅仅是类似于坐牢而就等于坐牢呢?理由还有如下几点:
A,关进看守所的人,依法都必须是判处拘役以上剥夺人身‘’自由刑‘’的刑事犯罪涉案之人。
B,办案机关依法结案时,对于判处拘役丶有期徒刑的罪犯前期被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的时间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不正是‘’关看守所等于坐班房‘’吗?
C,法律规定: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场所,以及有期徒刑罪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的可在看守所执行,这不正是‘’关看守所就是坐牢‘’吗?
d,如果关进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公安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无罪不起诉(含存疑不起诉)丶法院判处无罪的,以及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的冤假错案和依法必须对‘’关看守所‘’的错误‘’坐牢‘’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关看守所和坐牢‘’是完全一样。
e,看守所对被羁押的人与牢房的监管手段措施均一样,甚至看守所比监狱更严厉,连通信权都是剥夺了的,而坐牢期间是有有限的会见权和通信权利。
综上所析一一一‘’进过看守所百分百算是坐过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进过看守所,算不算坐牢?
谢谢邀请!
其实进过看守所,然后认为自己不算是坐牢的,大多是进去后的人,给自己的一个心里安慰,人为自己只是进了看守所没有去监狱,去了监狱的人才是坏人,而自己还不算太坏,怕社会上的人对自己有歧视,所以才自我安慰。
本人在看守所进去后呆了2年,一审二审最后翻案,呆了2年同样没去监狱,那我在看守所的这2年算不算坐牢?
什么是坐牢?牢就是囚笼,人坐在囚笼里没有自由,这就是坐牢。
所以正儿八经来说,只要在看守所的监室里面呆了一天都算是坐牢,如果不算坐牢的话,那我在看守所呆了2年算什么?
其次,说没去监狱的人不算坐牢,是去过监狱里的人对看守所的人的鄙视,因为监狱里面的制度和看守所完全不一样,可以说档次高很多。
就比如一个普通人手里有100w,然后说自己是大款,而在亿万富豪眼里,就是个土鳖。
都是坐牢,在看守所总是显得名不正言不顺,而去了监狱就为自己正名了,自己就是个罪犯。
所以在监狱的犯人眼里,在看守所呆的确实不算是坐过牢的。
但是很多犯案比较小的,也就判了几个月了,判决下来都快出去了,不够资格去监狱,那他们判也判了,牢也坐了,难道不算?
所以,立场不同,看待是否算坐牢的态度也不同,监狱的人看待看守所的可以说各位都是垃圾,而很多看守所呆到出去的人因为没去监狱,心理安慰自己不算是坐牢,我还是一个好人。
我觉得没有意义,只要进去一天,都算坐牢了,毕竟你失去了一天的自由,被监管了一天,进入了一个不一样的社会,看到了人在国家机器面前的脆弱,犯了事后,自己不过是一个可怜虫而已,狗都不如。
进过看守所,算不算坐牢?
“牢”的本意是关各种牲畜的地方,还比喻关押犯人的监狱。
无论是看守所还是监狱,都是限制人自由的地方。
除了看守所监狱以外,还有拘留所、收容教养所、强制戒毒所这些限制人自有的地方。
进过看守所不代表坐过牢,但是进过监狱的一定代表坐过牢。
有的人,进入看守所10天就出来了,但有的人,在拘留所可以待上15天。
在看守所里,大致分三种人,一种是已决犯,一种是未决犯,还有一种是不起诉不批捕的。
已决犯,就是已经判决生效的罪犯,这些人根据最新的法律的规定,剩余刑期还有三个月以下的,就不再去监狱服刑,而是在看守所服刑,当然,拘役都是由看守所执行的。
还有一种已决犯,也不再去监狱了,就是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人,这些人的归宿由看守所提出来,直接押往殡仪馆执行死刑。
不起诉不批捕的,只是意味着有刑事拘留记录,一般最长为37天,这37天就是在看守所最长的时候,这个期间也是所有的进入看守所的人最担心的时间,因为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意味着已经被批捕了,接下来就会面临起诉和审判。
即便在批捕以后,经过侦查和退回侦查发现,证据不足以证实其犯罪,还是要放出来的,这时候,在法律判决以前,不得宣告任何人有罪。那就意味着,只是被拘留过,但是没有犯罪记录,就不代表坐过牢。
在监狱的,都是代表已经宣判生效的人,这些人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就是满2年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这类人在监狱的服刑时间最长。
羁押在看守所,其实类似于坐牢,因为法律规定,在看守所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一日。如果法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在看守所已经度过了4个月,将来到监狱服刑2年8个月即可。
进过看守所,算不算坐牢?
进过看守所,可以算是坐牢也不完全一定,
能够进看守所,首先,你肯定是触犯了国家刑法,也就是说你已经涉嫌犯罪,讲的好听就是犯罪嫌疑人,只差法院是一张判决书。
进入看守所,在公安机关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你涉嫌犯罪,在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羁押最长不能超过37天。也就说,在看守所要不就是最长不超过37天 ,要不就是被检察院进行起诉,被起诉你就基本会被法院判决,也就是证明你已经是犯罪,也就的坐牢了。时间长的会被送往监狱服刑。
进过看守所,算不算坐牢?
看是怎么从看守所出来的。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没问题的,直接释放,不算坐牢。
公安移交了检察院,经过辩护人的努力,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书的,也不算坐牢。
移交了检察院,被公诉了,上了法庭,判了不到一年有期徒刑,因为在看守所蹲的够久,直接冲抵刑期没两天就释放了的,算坐牢。
上了法庭判了好久,要从看守所挪到监狱,算坐牢。
上了法庭被判死刑了……算不算还重要么?
所以进过看守所另说,重点要看是怎么出来的
进过看守所,算不算坐牢?
关键是怎么理解“坐牢”的含义,如果说“坐牢”是指有犯罪前科记录的话,那么进过看守所有可能算是“坐牢”,也有可能不算是“坐牢”。
一、送看守所羁押的情形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作出的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并送往看守所羁押;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送公安机关执行,由公安机关送往看守所羁押。
逮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害诉讼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等而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送往看守所羁押。
有期徒刑或拘役: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余刑不足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执行。
二、犯罪前科记录的情形犯罪前科记录指的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定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即使在看守所羁押过,依然不属于罪犯,依然没有犯罪前科记录。
总之,不能以是否进过看守所来判定是否“坐牢”,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属于“坐牢”,有犯罪前科记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等情形的,不属于“坐牢”,当然也不存在犯罪前科记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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