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为什么吃饭的客人没感觉到口味不对?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看看武松怎么发现是人肉的。
书中写:武松取一个拍开看了,叫道:“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那妇人嘻嘻笑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荡荡乾坤,那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馒头积祖是黄牛的。”武松道:“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那妇人道:“客官,那得这话?这是你自捏出来的。”武松道:“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看看,武松之所以能够识破,主要是2点。
第一,武松早就听说过孙二娘这处店铺,是江湖有名的黑店。
如果不是听过这家黑店杀人卖包子,武松说不定也变包子了,毕竟鲁智深武功这么高都被放倒了。
第二,孙二娘这伙人做人肉包子水平不够,让武松竟然吃出几根阴毛。
大家可能不知道,人类的阴毛是比较特殊的,其他任何动物没有类似样子的毛。
如果是混入几根头发,还可以说是狗毛、猪鬃之类,但这种阴毛就是人类独有。
所以武松一眼就识破了,知道这是人肉包子。
张青和孙二娘一伙,其实是丧心病狂的歹徒。
张青自己说:城里怎地住得,只得依旧来此间盖些草屋,卖酒为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些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卖。如此度日。
大家看看,一般黑店是谋财害命,将客人弄死了以后抢走财物。
张青孙二娘比普通黑店还要狠毒,抢走了财物不算,连尸体都不浪费,做成人肉包子。
其实,你就去村里买些肉,又能花几个钱?
那么,为什么孙二娘卖了这么久人肉包子,没有被人发现呢?
第一,他们酒店位置比较偏僻。
这个大树坡酒店,只是大道上面的一家乡间酒店,很不起眼。
这就类似于公路旁边的小饭馆,远离城镇,甚至远离村子。平时除了来往司机以外,也没什么人注意这种小饭店。
古人很少长距离旅行,也只有武松这样的发配囚犯、上任的官吏、做生意的商人、僧道、走江湖卖艺或者妓女等极少数人。
那么,能够在孙二娘酒店吃饭的人也不多,即便有人突然失踪了,一般人也怀疑不到这里来。
第二,他们的手法比较隐蔽。
孙二娘他们动手都是仔细选择的,不是见谁都下手。一般是选择携带盘缠多的,瞅准了没有其他客人,这才下蒙汗药。
杀完人以后,不但财物和衣服都处理掉,连尸体都做包子了。
这种犯罪手法隐蔽,但是也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者,就算包青天来了也未必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三,普通人哪里分辨出人肉和牛肉。
孙二娘一伙很狡诈的,并不是一味把人肉当作某一种肉卖:这个鸟大汉却也会戏弄老娘!这等肥胖,好做黄牛肉卖。那两个瘦蛮子只好做水牛肉卖。扛进去先开剥这厮用!
看看,比较魁梧肥胖的武松,荣幸地被当作比较好吃的黄牛肉。
两个差役身上没肉,只能被当作水牛肉卖。
这说明为了避免食客怀疑,孙二娘一伙还是有区别卖人肉的,防止被人识破。
其实,宋代民间吃牛肉极少,因为耕牛是重要的劳动工具,虽然一段时期官府允许杀牛,但杀得也非常少。
所以,大部分食客也是偶尔吃吃牛肉,而且他们绝对没吃过人肉,当然分辨不出来。
试问,现在给看文章的诸位吃几个人肉包子,你能知道这是人肉?
刘备这么聪明的人,猎户刘安杀了妻子将人肉给他吃,刘备也只认为是狼肉而已。
其实,孙二娘这一伙也够了,连基本食品安全意识都没有,做包子都能搞出几根阴毛来。
就算这是牛肉包子,武松一吃发现有几根人的阴毛,恐怕直接掀桌子、砸板凳,大闹一场了。
太他吗不专业了!做人肉包子都不专业!
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为什么吃饭的客人没感觉到口味不对?
人吃人这种事情,根据传说是有的,发生这种事情,背景都比较特殊。有的是灾荒年份,人饿被逼无奈。有的是生啖熟煮仇人,发泄怨恨。
一般情况下,人是不会吃人的,因为,多数人认为,人是有灵魂的,因果报应不爽,吃人将来下地狱,阎王会算老帐。所以,人一般不吃人,一般人都没有吃过人肉。人不吃人,有谁能知道人肉的滋味呢?
古代人吃肉,特别是穷乡僻壤之地,少吃家禽畜猪,多吃山林野味。野味众多味杂,人为充饥而食之,遑不必多想哩。
《水浒传》里,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一般的客人,都没有吃过人,不知道人肉的味道。孙二娘开店,为了生意好,包子馅里会加很多佐料,能起到遮掩异味的效果。所以,没有什么人,对包子人肉馅,有所怀疑。
武松发配孟州,经过十字坡,孙二娘小店里,人肉包子尝一尝。任武松行走江湖多年,经历丰富,武松吃人肉包子,他也没有感觉到口味不对。武松感觉不对的原因,是因为发现包子里有人体私部毛发,才知道的,否则就没有后续故事了。
头条问题,千奇百怪,胡说几句,谨作搪塞。就这吧!
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为什么吃饭的客人没感觉到口味不对?
了解一下80年代北京西单人肉包子案,你就知道人肉包子有多受欢迎。
49年前的北京西单和现在北京西单完全不一样,但是依然是很多商家聚集的繁华之地,老逢就在这开了一个包子铺,每天一个人辛辛苦苦备料、盘馅、和面、蒸包子,第二天再售卖。
老逢的包子铺卖的包子味道还不错,就是卖相差了一点,发面功夫不到位,但是也不影响生意,不少街坊邻居都会来买,每天进账百八十块。
1982年的一天清晨,天微微亮,老逢刚把门打开,把提前蒸好的第一笼包子往桌子上放,这时候,有个男人骑着自行车来到铺子前,要了四个包子。
一看来生意了,老逢赶紧把手头活放下,然后赶紧拾了四个包子用草纸包着拿到顾客面前。
这人还骑跨在自行车上,拿了包子就用手将包子扣了一个洞,他将包子里面的肉馅用手捏出来吃了,然后将包子皮随手就扔了。
老逢瞅着这个人的动作很不舒服,就说:“同志,你这样也太浪费了吧,糟蹋粮食。”
那人一听不乐意了,包子掏了钱,自己愿意怎么吃就怎么吃,他对着老逢说:“我乐意这么吃,管的着吗?你这包子皮碱这么大,蒸的这么硬,怎么吃,我要是吃坏肚子,回家肚子疼,非回来抄了你的破店。”
老逢一听也是火立刻冲到脑子上,好心劝他别浪费粮食,这人却不听劝,还出口伤人。
当下不冷静的老逢随手抄起面板上的刮板朝那个人扔去,没打到人,不过面粉弄得那人头上衣服上都是。
那人也怒了,车子一扔,跳下来就朝着老逢气势汹汹赶过去,老逢一看赶紧抄起擀面杖迎面走上去。
两人扭打在一起,老逢越想越气,手下没有轻重,照着那人后脑勺就来了这么一下,那人闷哼一声,软绵绵倒下了,老逢没想那么多,以为他被打晕了,就把他拉倒后面一张桌子放下,想着等他醒了再教训教训他。
接下来老逢开始忙着做生意了,等上午客人几乎没有了,闲下来的他想起后面还扔着一个家伙,赶过去一瞧,那人还趴在桌子上,看着就和睡着了一样,老逢心里嘀咕起来,不会打出毛病了吧,用手一探鼻息,立刻吓出一身冷汗,这人没气了,身上都凉了。
老逢顿时慌了,他杀人了,怎么办?要是被知道,肯定是要挨枪子呢?
老逢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瞅瞅店里,已经没人了,于是他赶紧把这个人弄到后面院子里,把门口停着的自行车也推回院里,装作无事人一样,关闭了包子铺。
到了后院,老逢围着尸体来回转悠,就是不知道怎么处理尸体,忽然他看见昨天做包子馅还留下半扇猪,脑子一转,立刻想到一个好主意,把尸体弄成肉馅,包进包子里面,大家一吃,不就人不知,鬼不觉了吗?
说干就干,因为经常买整猪回来处理,所以老逢处理尸体轻而易举,很快,肉都被剃下来,老逢开始人肉和猪肉搭配着一起准备剁馅。
剩余骨头和其他残渣则被他埋到地下,上面盖上了一个大缸压着。
第二天凌晨,老逢起来开始盘馅,按照以往的方式做好后,老逢尝了一下,立刻皱眉了,味道有点怪,根本不像猪肉,于是老逢又添加大桶猪油,添加了其他香料和料酒,搅拌均匀后,再一尝,味道鲜美,猪肉味更浓了,味道也更香了。
第二天蒸好的包子拿出来卖后,顾客吃了都说味道比以前更香了,肉量足,吃着味道也好,以前要卖半天的包子仅仅一会就全部卖光了。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包子铺的生意都络绎不绝,老逢也加大量,销售额也快翻了一番,当初误杀的害怕已经烟消云散,他开始有些担心,这两天销售量好,香肉快没有了,咋办?
这天,收了摊子后,老逢依着店门向外看着,想着怎么再弄点人肉来延续红火的生意,忽然间,他被门口一对夫妻给吸引了,这对夫妻是外地人,男的姓李,女的姓王,是走街串巷弹棉花的手艺人。
这对夫妻来这两三天了,也来买过几次包子,今天还听说他们活干完了,准备离开。
老逢一想这俩是外乡人,在这人生地不熟,明天就要走了,谁也不会记得他们,如果他们悄无声息的消失了,肯定没人会注意。
想到这,老逢赶紧出来对两口子说:“准备离开回去呀,先别急着走,我这还忙着,晚上你们俩过来,我也有几床被子准备弹了,到时候我再给你准备几个包子带着。”
老李夫妇不疑有他,本来打算离开,既然有生意上门,自然不疑有他,晚上的时候,老李和媳妇先后进去老逢的包子铺,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早已经准备好的锤头。
两个人都倒在血泊中,老逢将他们的个人东西全部销毁,然后就将两人剥得赤条条,开始了制作“香肉”。
有了新的肉,包子铺又能红火一段时间,更难能可贵的是,还省下一大笔肉钱,被老逢杀害的三个人就这样悄无声息消失了。
老逢的包子铺越来越红火,很多人骑着自行车从很远的街道过来排队买包子。
田大夫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一名医生,家不住在附近,但是这几天经常听到科室的其他人谈起这个包子铺的包子有多好吃。
这天田大夫下班比较早,于是专门骑自行车到西单老逢的包子铺买了几个包子带回家吃。
刚到家,田大夫就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味道刚进口很鲜,还有点甜腻,他掰开包子看了看,肉馅不小,还挂着一层黄油,肥油怎么是黄色的。
田大夫品了品肉,说不出的怪味道,忽然间他想到,这个味道怎么跟死人身上味道一样呢?
这个想法一冒出立刻挥之不去,他越闻着越像,毕竟他是医生,常常在医院能够闻到这种味道,当时北京城谁家里有人去世,都会把人送到医院停尸房放几天,等家里白事办完再火葬。
田大夫还有点拿不准,正好门外一个年轻警察经过,这个警察是片区民警叫小王,田大夫不敢确定,就把他的疑惑告诉了小王。
小王听了不敢大意,赶紧骑着自行车拿着包子跑回派出所,将情况反映给所长,然后就是送到市局去检验。
这一检验,结果出来了,果然有人肉成分,这一下整个公安局都炸了锅,立刻派人去逮捕老逢,而此时的老逢却不在家。
因为包子铺生意太好了,老逢想着还要弄肉加进来,他将目光瞄向了附近山区的小煤窑,那里有很多人打黑工,他打算骗一两个人来店里打工,然后再趁机杀了这些人。
正当老逢带着骗来的一个小年轻来到铺子门口时,等候的警察一跃而起,将他抓捕。
这起西单人肉包子铺案件破获,最终老逢也被枪毙。
所以说,你在外面吃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做的,还真的不一定能够吃出来,孙二娘的人肉包子铺,除非经常吃猪肉或者吃过人肉能够分辩出区别的人,一般人还真不一定能吃出来。
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为什么吃饭的客人没感觉到口味不对?
咱不说小说,就说几个现实发生的事。
40年前的西单人肉包子案,凶手杀了至少三人,至少弄走了上百斤的人肉,做成的包子起码得有几千个,食客恐怕也得突破千人以上,请问谁吃出来了?要不是最后,一个从事医生特殊职业的客人察觉了肉味不对,那个凶手的罪行恐怕还不一定会暴露出来。
十年前的张永明鸵鸟肉案,17个成年人遇害,张永明随后开始销售一种特殊的鸵鸟肉(大家懂得),卖出去的肉起码得有几百斤,谁又吃出来了?
而很多影迷还曾熟悉一部电影——《人肉叉烧包》,这是根据1985年澳门八仙饭店惨案而改编,男女老少十人遇害,由于找不到任何尸体残骸,调查人员怀疑他们被做成了人肉包子,可此前往来八仙饭店的客人都没有吃出肉味不对,甚至还觉得味道不错!
为何大家都吃不出来?其实亲手包过包子或饺子的人都知道,肉馅可不是弄碎后就直接开始包,而是需要加上各种配料,菜馅、油、酱油、料酒,胡椒等等,在各种配料的调味之下,肉馅的味道会受到很大影响。
说得直白点,孙二娘卖的是人肉包子,她售卖的同时自然也会尽可能地做到遮掩,倘若某些时段客人发现肉味奇怪,事后的她肯定会做出调整。尤其是在孙二娘被武松制服之前,她偶然间的一句话已经给出过解释。
这等肥胖,好做黄牛肉卖。那两个瘦蛮子,只好做水牛肉卖。
这是武松假装晕倒的过程中,孙二娘吩咐手下时所说的一句话,话说三个大活人,孙二娘为啥还要特意区别?健壮的人肉冒充成黄牛肉,瘦小的人肉冒充成水牛肉,或许只能存在一种解释,那就是孙二娘早年“卖牛肉”的时候,由于经验不足、肥瘦混杂,一些客人对这种奇怪的牛肉提出了质疑。或许有人疑问黄牛肉为何这么瘦,从而让孙二娘明白,想把人肉充做牛肉,也是需要一番学问的。
尤其是张青赶到后,他给出的答复却也暴露出了另一种残忍。
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
按照他的说法,这对夫妻经营的黑店,完全是要将遇害的客人来个尸骨无存,身体上的大块肉冒充成黄牛肉去卖。而其他的一些无法冒充大块肉的边角区域,就直接剁碎弄成肉馅做成肉包子。至少在此前的武松面前,他就发现了包子中掺杂着恶心的肉馅: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
孙二娘和张青连客人的下身都不放过,可见在他们的肢解之下,遇害的商客哪里还能找得到痕迹?既然他们的经验越来越足,遮掩的方式越来越多,那众人察觉不到肉味的奇怪,这也就不难理解了。
尤其是了解北宋历史的人都知道,北宋王朝为了保护农业,曾做出过禁止宰杀牛的举措。活牛严禁宰杀,即便是自然死亡的牛,事后也要登记造册,在当地官府审核确定可以另行处理后,牛的主人才可以将牛肉售卖出去。
而一头牛的最长寿命最多时可以达到30几年,所以对于当时的北宋国民来说,牛肉并不是经常能吃到,而且当地死的也并不一定是什么样的牛,也有可能这个月售卖的是黄牛,下个月卖的却是奶牛,紧接着又是水牛。由于品种不同味道也大小不一,在配合上孙二娘夫妇的特殊制作和上下忽悠,客人吃不出来也是正常的。
不过小说中还存在这样一个疑问,武松在与孙二娘初次对话时,曾经提到过江湖上有一个传闻,那就是孙二娘所在的十字坡上有一家专门卖人肉的黑店(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既然有这个传闻出现,那显然有人曾经察觉到孙二娘店内的牛肉不对,那他们是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他们又是怎么从这家黑店活过来的?
至少参考孙二娘夫妇的解释,以及武松在这里的经历,我们也可以推断出答案。
1、孙二娘夫妇制作包子的同时,还对外销售牛肉,买牛肉的人难道没有察觉?准确地说,这就是一个见不得光的链条,买肉的人也知道这家店的秘密。久而久之,总会有人守不住这个秘密。
2、武松离开十字坡前往孟州后,孙二娘夫妇又在这里继续经营了一段时间,显然,夫妻二人信得过武松这位好汉,他们在事后也没有选择跑路。
可作为一条江湖大道,走在这条路上的恐怕不仅仅只有武松一个好汉吧?或许孙二娘也曾经结识过其他的江湖人士,后者也识破了他们的身份,但因种种原因也没有与孙二娘杀得昏天黑地。
至少从武松蒙冤后,孙二娘等人还试图营救,后来又带着手下跟随武松一同上梁山来看,孙二娘与张青应该也有一个特殊的江湖圈子,这个圈子里的人恐怕都知道这家店的秘密。
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为什么吃饭的客人没感觉到口味不对?
孙二娘的人肉包子,并不是客人吃不出来,而是他们心知肚明却不说。
在水浒的108条好汉中,“母夜叉”孙二娘和“菜园子”张青这对夫妻,是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两条好汉,根本原因就是他们突破了伦理底线,居然做起了人肉包子生意。
光天化日之下,难道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就没有人知道,没有人管吗?难道来孙二娘店里吃饭的客人,就没人感觉到这“肉包子”味道不对吗?
事实上,如果我们只要稍微用逻辑去推理一下,就会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
一、武松与孙二娘夫妇结拜之谜武松被发配孟州,来到十字坡孙二娘的店里,与孙二娘有如下一段对话:
武松道:“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这说明了一件事:孙二娘的店,在江湖上大大有名,江湖好汉多有耳闻,都知道这是一家专门卖人肉包子、谋财害命的黑店。就连从来没有到过孟州的武松都听说了孙二娘的“大名”。
也就是说,孙二娘卖人肉包子的事,江湖上的好汉几乎人人皆知。正因为有了这份警惕之心,武松才能够逃过孙二娘的毒手。
按照常理,作为“侠客”和“正义代表”的武松,应该勃然大怒,直接杀掉孙二娘和张青,然后一把火烧了这家黑店,为民除害,这才是好汉应该做的啊。
诡异的是,武松却与孙二娘、张青结为兄弟,而且感情非常之好,成为了生死之交。而梁山各位好汉也没有因为孙二娘夫妇卖人肉包子而排斥他们、远离他们,反而和武松一样,与他们称兄道弟。
打天替天行道旗号的梁山,居然吸收了两个卖人肉包子的入伙,难道不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吗?一个洁身自爱的好汉,怎么会跟这两个毫无底线的人成为兄弟?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吃人肉在当时并不是什么不可接受的事情,卖人肉包子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二、孙二娘夫妇为什么能逍遥法外谋财害命之后,再把人做成人肉包子,这种骇人听闻的事件,无论放在哪个朝代,都是丧尽天良的行径,是在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绝对会遭遇官府最严厉的打击。
奇怪的是,孙二娘的黑店却在孟州十字坡开得好好的,并且在江湖上传出了极大的名声,难道当地的官府没有耳闻?难道当地的百姓毫不知情吗?
哪有江湖上传遍了,本地却丝毫不知道消息的道理?难道是因为张青和孙二娘武力强悍,十里八乡无人敢管?可这俩的虽然凶名彰显,武功却稀松平常,百来个官差难道拿不下他们?
再者,行走江湖的好汉,在路上吃饭,动辄就是“三五斤牛肉、十几碗好酒”,怎么可能分辨不出人肉和牛肉的区别?当他们吃出是人肉包子时,为什么不勃然大怒为民除害?难不成是害怕孙二娘夫妇这两个战五渣不成?
那么,只有三个可能:一,孙二娘惯会察颜观色,碰到厉害的角色、自己对付不了、惹不起的硬茬子,就给他们上真正的牛肉包子;二,若是那些孱弱之辈,要么吃出来了不敢声张,要么就是被孙二娘剁翻,口味对不对,又有什么关系?三,有人确实吃出了包子是什么肉做的,却安之若素,坦然吃下,结账走人。
也就是说,在孙二娘店里用餐的,要么吃的不是人肉包了,要么吃出来了不敢声张,要么觉得没啥大不了的,吃就吃了。
三、为什么官府和当地村民不闻不管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孙二娘做得再隐秘,她做人肉包子的事儿,终究还是传遍了江湖。如果连江湖上都知道了,村民根本没有理由不知道。
按照常理,任何一个人得知自己附近的酒店居然在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他的第一个反应一定是报告官府,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报过,官府也从来没有管过呢?小说中有一段描述可以揭开这个谜题:
有那些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卖。如此度日。
武松拿下孙二娘之后,张青回来,一五一十地说出了这番话。其中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就是这一句: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卖。
附近村里的,谁不知道孙二娘夫妇是什么货色?谁不知道他们做的什么营生?可张青依旧挑着肉包子去村里卖,而且是“每日”去卖,说明生意还不错,村民也经常买。
村民在明知张青的包子馅是人肉之后还欣然购买,而且居然不去向官府告发,那么,依旧有两个可能:一是当时对吃人肉包子习以为常,二是村民慑于孙二娘夫妇的凶名,不敢告发。
所以,孙二娘夫妻的酒店,才能够在十字坡一直安安稳稳地开下去。否则,只要官府派上百十个兵丁,轻松拿下他们夫妇。
结语:并不是客人没有吃出包子的味道不对,而是因为吃出来的,要么不敢声张,要么被孙二娘夫妻干掉了,要么吃得津津有味。作者在书中营造的世界架构,仔细想一想,毛骨悚然啊。
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为什么吃饭的客人没感觉到口味不对?
孙二娘卖的是真牛肉,并没有卖人肉包子,因而,客人吃的就是真牛肉,肯定不会感到口味不对。
但是,《水浒传》中又千真万确地说:“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难道过往客商都是卖牛的,孙二娘杀了人,然后把他们的牛宰了牛肉包子?
这其中,大有蹊跷,否则,为何吃饭的客人没有感觉到口味不对?究竟为什么,且容我徐徐道来。
先从朱贵卖羓子说起林冲雪夜上梁山,在梁山对岸的酒店里遇到了朱贵。旱地忽律朱贵也是一个开黑店,以蒙汗药谋杀客人,肥的点灯,瘦的卖肉。但是,朱贵并没有把人肉当做牛肉卖,而是“将精肉片为羓子”。
什么是“羓子”?羓,是一种名贵的羊,羓子,就是羊肉干。羊肉的膻味很重,假如孙二娘的牛肉都被客人吃出了味道,朱贵的“羓子”又如何卖得出去呢?
其实,“羓子”隐藏的是死去了的朱标。朱标生于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这一年干支乙未,朱标就是属羊的。《水浒传》隐藏的核心故事就是靖难之役,此时,朱标已死去多年,当然成了“羓子”了。
这样讲是不是很牵强呢?读书论书,同样不能凭“孤证”下结论,得找出旁证来。就在林冲遇朱贵的这段故事中,施耐庵有这样的描写:
林冲看那人时,头戴深檐暖帽,身穿貂鼠皮袄,脚着一双獐皮窄靿靴,身材长大,貌相魁宏,双拳骨脸,三叉黄须,只把头来摸着看雪。
这段描写中,暗藏了明朝的三个皇帝:獐皮之獐,即朱元璋之璋,貂鼠之鼠,则是朱棣的属相,低着头了摸雪之雪,就是建文帝。加上“羓子”,这一家涉及靖难之役的人物悉数登场了。
其实,早在“洪太尉误走妖魔”这回书中,这四个人物已经同场亮相。洪太尉,其实就是朱洪武,在龙虎山上遇见的白额锦毛虎,就是燕王朱棣,这个隐喻要与清风山三个寨主对看,锦毛虎就是燕顺,此人与王英、郑天寿合起来就是“燕王英武真天授”。“燕王英武”四个字,出自《明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
锦毛虎走后,又是雪花大蛇出来。这条雪花大蛇,说的是出生于丁巳蛇年大雪节的朱允炆。
从龙虎山下来的第二天,伏魔之殿大门上又出现了朱标:“正面两扇朱红隔子,门上使着肐膊大锁锁着,交叉上面贴着十数道封皮,封皮上又是重重迭迭使着朱印”。这些使者朱印的封皮,总共八九道,就是朱重八、赵九重。而朱印是朱家皇帝的印信,就是“洪(红)信”、“皇(黄)信”。朱印以朱膘钤印,丧门剑客镇三山黄信暗藏的是被剥夺了皇帝尊号的朱标。
从这些文本信息来理解,《水浒传》中的生肖以及家畜家禽都是有隐喻的。因此,孙二娘以人肉做牛肉卖,与朱贵把人肉制成“羓子”,都是暗藏的历史人物。
朱贵卖羓子隐藏的是朱标,孙二娘卖人肉包子,又是什么隐喻呢?
张青为何挑了一担柴进店武松识破了孙二娘的奸谋,迅速将她制服,母夜叉当即“杀猪也似叫将起来”。注意,此处出现了“猪”。正当孙二娘求饶之时,张青“挑一担柴,歇在门首”。
短短的几行文字中,施耐庵就隐伏了与卖牛肉有关的两段历史。首先说“柴”,这个“柴”暗指的是属牛的柴宗训,然后是朱洪武家的二代皇子,朱元璋的儿子们都是“木字辈”。朱洪武为了应天承运,以“金木水火土”给子孙们确定了辈分,朱棣就是木字辈的典型。
孙二娘发出杀猪般的嚎叫,说的是属猪的赵匡胤兄弟夺了属牛的柴宗训皇位,这就是《水浒传》中的一处杀牛、卖牛肉隐喻。细读原著,柴大官人庄上是从来不吃牛肉的。
“猪”又谐音“朱”,当然说的是朱家的事。那么,朱家又是哪个人属牛呢?这个疑问咱们下文再讲。
《水浒传》中暗藏了北宋速亡的“强媒硬保、虚钱实契”,也就是“宋金海上之盟”,联合金国夹攻辽国。这层隐喻散落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两打曾头市等故事中。比如,鲁达打死的是一个杀猪卖猪肉的屠户,他是“狗一般的人”。
《水浒传》中真正的镇关西是童贯,童贯是“宋金海上之盟”的始作俑者之一,这个盟约灭掉了辽国,大宋也被“赶打出来”,葬送半壁江山。狗,暗喻的是属狗的宋徽宗,童贯就是“狗一般的人”。狗一般的人杀猪卖猪肉,岂不就是出卖赵匡胤、赵光义的祖业吗?
杨志在东京卖刀杀牛二,同样是隐喻了辽国的灭亡。牛二,其实是辽国的萧太后。萧燕燕与柴宗训同庚,都是属牛的。二,为阴数,牛二既是柴宗训,又是萧燕燕的隐喻符码。
因此,孙二娘杀人,把人肉当做牛肉卖,其实就是一种隐喻寓意,绝不是真的卖人肉包子。如此,客人还能吃出人肉味吗?
牛在《水浒传》中隐藏着难以置信的玄机“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故事中,张天师被写成了骑在黄牛背山横吹铁笛的牧童。这一笔,寓意简直太深刻了。
这个张天师是宋徽宗时期穿越过去的虚靖先生,《嗣汉张天师世家》中说,虚靖先生九岁嗣教,十一岁时奉诏赴阙,以雷法杀死了盐池怪蛟。虚靖先生曾经应宋徽宗之诏,在皇宫内廷设罗天大醮。这样的形象,原本十分契合《水浒传》中张天师。但是,虚靖先生却从来没有做过牧童。朱洪武少年时,却是做过放牛娃的。
因此,“牛”就与朱元璋对上了,黄牛其实也是“皇牛”。杀牛,意味着朱棣反了朱洪武立孙子做皇帝。然而,朱洪武虽然做过放牛娃,却没有那般闲情骑在皇牛背上横吹铁笛。
后来的故事中,黄门山有铁笛仙马麟,这就照应了黄牛背山横吹铁笛的虚靖先生,也就是朱洪武。这是什么样的隐喻玄机呢?
麟,就是麒麟,郑和下西洋曾经带回一只长颈鹿,朱棣以为这就是天降祥瑞的麒麟。故此,书中的麒麟,包括“北海玉麒麟”,玉麒麟卢俊义隐喻之一就是朱棣。比如卢俊义“目炯双瞳,眉分八字,身躯九尺如银。威风凛凛,仪表似天神”,这几句话中,也暗藏着朱重八、朱棣。《明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中,这样描述朱棣的容貌:“龙颜天表,凤姿日章,重瞳隆准,太平天子也”。燕王岂不就是“重瞳、仪表似天神”吗?卢俊义推着太平车上梁山,玉麒麟果然是“太平天子”。
古代神话中,麒麟是牛与龙交配所产的四灵之一。马麟,其实是牛以马替,马与龙只诞龙马。故此,铁笛仙马麟,暗藏着朱棣的身世,也就是朱棣是一个属牛的女人与朱元璋生下的皇子。
如此,《水浒传》中不断写杀牛吃牛肉就有多重隐喻了。赵宋家得的是柴宗训的江山,当然是吃牛肉了。朱洪武牧牛,是放牛娃做了皇帝,还是吃牛肉。而朱棣的身世之谜,同样是大明王朝吃牛肉,把人肉当成了牛肉。
那么,朱棣的生母究竟是谁,我在此提出这样的疑问,敬请历史学者们祥加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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