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的八旗制度,是否源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两者有何差异?
我国历史上女真人建立了两个王朝,一个是在两宋时期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另一个是明末女真人建立的后金政权,也即后来的满清政权。根据史书记载,建立金朝的女真人推行猛安谋克制,而建立后金的女真人崛起则靠的是著名的八旗制度。这两个制度有何关系,存在什么差异呢?
背景:猛安谋克制度和八旗制度这两个女真人崛起的法宝其实都是游牧民族狩猎的军事组织演化而来。从内容上看极其相似,都是兵民结合的军事化社会生活组织。
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制是两宋时期崛起的女真人的一种军民合一的制度。在两宋时期,生活在东北的女真人逐步崛起,他们以部落为单位相互兼并,逐步形成以完颜部为核心的大部落联盟,而完颜部推行从原始狩猎军事组织演化而来的猛安谋克制度来整合所有女真部落的力量。所谓谋克,大意是百夫长,所谓猛安,大意是千夫长,顾名思义就是在原始部落狩猎时代,能够带领人数多少的军事首领的称呼。到金朝建立前一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明确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
八旗制度:八旗制度则是明代中后期生活在辽东的女真人创立的军事组织。建州女真的领袖努尔哈赤崛起之初,整合内部编成黄、白、红、蓝四旗,后来在实力急剧扩张之后,又增设镶黄、镶白、镶红和镶蓝四旗,由此形成八旗制度。八旗制度也是女真内部的兵民合一军事组织,平时八旗内都是民,战时旗内壮丁皆可为兵。
满清和金朝都是女真人建立的政权,他们本身就属于同一民族、同一文化。建立满清的女真人大都是金朝建立后留在辽东的女真人和金朝灭亡后逃亡回辽东的女真人的后裔。因此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本身就是他们的旧有传统。
在游牧民族的狩猎活动中,因为人数增多需要统一指挥,因此自然就会选择和推举一个领导者来统一组织狩猎行动。在两宋时期,这个首领称之为谋克,即在百人左右的狩猎组织中担任首领,也即百夫长的意思。而在明末,这个首领的称呼则是牛录,因此八旗制度中这个百夫长类似的职务就被定为牛录额真。而因为部落兼并和战争的需要,以百人为组织的作战已不能适应需要,因此就可能会组织多支百人队伍一同作战,由此就产生了指挥多个百人队伍的军事首领,在金时称之为猛安,在后金时则是固山(由于作战时以旗帜为引导和区分,所以就用了满语中旗的意思固山来称呼,八旗即由此而来)。
努尔哈赤创建八旗的过程中,先是以百人到千人的组织架构构建了自己的部队,并以黑旗为帜。后来因为统一了建州三卫,人口和军队数量增多,于是就增设了一直部队用红旗为帜。统一后的建州女真开始逐步扩张,于是努尔哈赤就参照猛安谋克制度组建了正四旗,到基本统一所有女真部落之后,努尔哈赤手中的军队已经扩张到七八万人左右,于是增设镶四旗。由此可知八旗制度就是猛安谋克制度的一种继承。
八旗制度是猛安谋克制度的发展八旗制度相较于猛安谋克制度,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演进,特别是女真人已经不同于建立金朝时处于脱离原始社会后期不久的社会阶段,他们已经与汉文化交流融合了几百年,建立满清的建州女真也是长期与汉人打交道并多年受汉人管束。因此八旗制度有了一定的改进和发展。
集权性更强:猛安谋克制度在千人级别的建制上的设置比较模糊,到进占中原之后,金朝的内部有了数量众多的猛安和谋克,这些谋克之上的管理就没有明确了。虽然肯定有相应的人去管辖,但是没有形成制度化的设置。而八旗则在千人之上组织明确为八旗旗主,而且旗主之下设置了五位都统协助旗主管辖。这就让八旗制度下的众多旗民都有明确的制度进行管理,这就有效加强了对旗下兵民的集权和管理效率。
职能更纯粹:猛安谋克制度到后期开始向地方治理制度转化,因为大量女真人随着金朝的扩张南下进入中原,因此猛安谋克制度又开始向管理地方的组织转化,他们不属于地方州县,自成组织,由猛安谋克制度来管理。按金朝制度谋克大体上相当于县级组织、谋克则相当于州郡一级。但是八旗制度则没有向地方治理体系转变,而是一直保持军事组织的特色,虽然也有管理旗民的职责,但是满清为维护广袤疆域的统治,在地方实行汉人行省制度管理,八旗作为常备军在全国腹地重要城市进行驻防,以达到以少数满人统治多数汉人的目的。
满清的八旗制度,是否源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两者有何差异?
清朝是女真族建立的政权,社会组织形态与之前的汉人政权截然不同,是为八旗制度,八旗是在女真部落的牛录制度上演变而来,以旗统人、全民皆兵、以旗卫国。八旗制度巩固了清廷的统治,加强了对百姓的控制,也担起了保卫国家的重任。
而清朝的八旗制度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有许多相似之处,那么,八旗制度是否是由满人原创的?还是改良于猛安谋克制度呢?
先来说说出现较早的猛安谋克制度,这个制度始创于金朝,也就是女真族。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按女真族的语义,“猛安”的本意为千,起初的时候是千夫长也是千户长;“谋克”原意是族或族长。
根据《金史·兵志》中的有关记载:“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这些职位是由于后期时民族之间战争、征掠﹑围猎的需要而设立的首领,目的是为了更加方便的管理,随后才发展为固定的单位,虽然猛安谋克是一种编制单位,但是他们的人数多少实际上并不是固定的。
到了后来,一点点发展转变之后,就有了乡里、邑长的意思,管理的地区的范围也更大了。这种制度的好处也很明显,更有利于管理人员以及粮食,也更加有助于战斗时组织兵力。不仅如此,金朝的统治者们还将这种制度应用到了农业发展上,同样也是效果不错。
满清的八旗制度与猛安谋克制度也是有异曲同工之处。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族各部的战争之中,不断取得了胜利。随着他的势力逐渐扩大,管辖内的人口也是急剧增多,因此他在明朝的万历二十九年的时候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和正蓝旗。
后来,努尔哈赤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又在原有的四旗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其实就算在原有的四旗基础之上,增添了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和镶蓝旗,把管辖区内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而且他们还将这个制度运用在了军事上,为他们建立清王朝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
由此可见,猛安谋克制度不仅应用于军事,还应用于政治,其中的千户长之类的管理人员与朝廷官员并没有什么区别,而八旗制度则更加广泛地应用于军事上和民生管理上,但却与政治无关,是独立于朝廷地方政府之外的,而且八旗制度的联合性更大,八旗更是清朝的军事力量核心之所在。
其实,八旗制度虽然与猛安谋克制度有所区别,但是八旗制度应当是猛安谋克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两种制度都是对管辖内人员的控制,但是相比较来说,八旗制度更加成熟,对于人员的管理也更加讲究制衡与高效调配。猛安谋克制度下的千户长管理的人员过多,很容易出现混乱,还容易出现部下反叛的情况。而在八旗制度之下,旗与旗之间能够互相制衡,不仅会减少反叛的情况,还更加容易管理,保证社会稳定。
而且不论是满族人还是女真族人。他们皆是属于游牧民族,相似的生活环境,使得他们创造、沿用、使用的制度有一些相似之处,这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满清的八旗制度,是否源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两者有何差异?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满清的八旗制度,其实就是源于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度。
这也不稀奇,实际上自古以来游牧渔猎民族,基本都是这种制度。
这种制度非常符合这些民族的特点,最好的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
努尔哈赤根据当时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度,建立了自己的牛录制度,最终发展为八旗。
萨沙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猛安谋克制度是什么玩意?
这都是一种部落联盟的制度,但也兼顾了中央集权的指挥。
“谋克”为家族单位,一般为二三百,甚至更少。这个家族不是我们今天的小家,而是古代东北女真人的那种大家族。他们通常都是以家族为单位聚集在一起,采用财产公有制。
这样面对敌人入侵,他们才能保住家族的性命。
“谋克”以家族为单位,成员都是血亲。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样的作战单位战斗力很强。
至于“猛安”是部落单位。古代女真人一般若干个大家族构成一个部落,他们有着各种血缘关系,一般曾有一个元祖。
“猛安”一般有5到10个谋克单位构成,领袖是选举出来的,叫做“勃极烈”。
猛安谋克基本上沿用了部落和家族的模式,没有人为将他们拆散,所以战斗力很强,士兵之间也比较熟悉。
猛安谋克在和平时期用来打猎和保卫部落,战时则立即升级为作战军队。
在阿骨打建立金政权的前一年(1114年),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
他们不但负责平时的生产,战时就成为组织严密的部队。
八旗其实也是一样。
努尔哈赤建立了牛录额真,此后汉译佐领。
牛录麾下一般有300人,大体相当于当年金国的谋克。而佐领基本也是以血统为单位,手下都是自己部族的人。
开始满清的兵力弱,努尔哈赤直接统帅佐领就行了。随着兵力的增加,制度又有变化,5个佐领编为1参领(牛录章京),大约1000多人。
然而很快清兵增加到数万规模,于是5参领为1旗,设都统(固山昂邦)。
由此逐步形成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同猛安谋克没什么区别,本质都是相同。
不过,随后的发展就有不小的区别。
主要在于和平年代,一个开始屯田,一个成为职业军人。
金国进入中原以后,开始利用猛安谋克来控制地方,建立了屯田制度。
以猛安谋克驻防在重要地点,并进行屯田,以控制汉人。
金朝为猛安谋克户进行授田与括地。在计口分田制度之下,他们由国家取得土地。在1183年每个猛安谋克户拥有田地275亩,奴隶2.2名,税赋负担仅为汉人农民的44分之一。猛安谋克户由此成为小地主、小奴隶主。
然而,随后猛安谋克却迅速腐败。他们不愿意去从事艰苦的农业,将土地租给汉人,自己收取租金。这样一来,猛安谋克完全成为剥削阶层。因为他们此刻身份是屯田,并没有编入军队,所以平时也不进行军事训练,就是吃喝玩乐而已。
才过了二三十年,这些金国女真人迅速腐败下去。新一代女真小伙都是在奢侈享乐下长大,早就不能作战,也不愿意作战。于是金军逐步由汉人充当士兵,到了完颜亮时期战斗力已经同南宋士兵差不多了,根本无力南征。
到了蒙古人杀过来的时候,金军没有几个女真人,军队不堪一击,击中50万主力竟然被10多万蒙古军队击溃,被歼灭了30万。这对于以往满万不能敌的金国女真来说,是极大的羞辱。
所以,满清根据金国的教训,对八旗制定了职业兵制度。
入关以后,为了巩固统治,同时也是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此后八旗兵成为了职业兵,用于驻防或征战。
这些八旗兵和金国女真不同,他们是不需要屯田的,只需要拿着国家军饷进行军事训练就行了。
然而,这也是大悲剧。这也八旗兵因不需要劳动,训练时候只有流于形式,装模作样,平时吃喝玩乐,反正由国家养着。
这样一来,他们腐败速度比金国女真还快。
当年吴三桂的明军见到辫子兵,都吓得发抖。然而在吴三桂造反的时候,八旗兵被吴三桂的军队杀得落花流水。这一共相距才多少年,可见八旗兵战斗力的锐减速度。
乾隆时期,皇上亲自去检阅八旗兵的训练。结果是,马刚刚一跑,人就坠马受伤(多年没骑过马了)。对准箭靶连射10箭,靶子上空空如也。
满清的八旗制度,是否源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两者有何差异?
导语:
任何社会制度,都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如果没有强大的实践作为参考,一项制度是很难在社会上推行的。
猛安谋克制度和满洲八旗制度,其实都是女真族在自己部落内做了一定尝试以后,才广泛推广的,没有实践依据,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推行的下去。
01金太祖规范了猛安谋克制度,基本成为大金国标准的军事单位。一个军事集团有大大小小的领导,每个领导手底下负责的人人员数量是不同的。比如说军师旅团营就是现代部队的标准建制。
同样的道理,大金国也有属于自己的军事建制,那就是猛安谋克制度。猛安和谋克其实应该分开来看待。
- 所谓猛安,也就是千夫长的意思,基本上就说,你手底下掌管着一千个人或者数千个人,都可以称之为猛安,最初是没有人数限定的。
- 所谓谋克,也就是百夫长的意思。他们比千夫长要低一个级别,手里头只掌管着百来号人或者数百号人,都被称之为谋克,最初人数也不一。
- 猛安谋克联合起来,也就是说军队按照千夫长和百夫长的规格来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其实猛安和谋克在很早就已经有了这样的称呼,可是并没有严格规定他们所能够拥有的人数。
一直到了公元1114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认为必须要严格建立统一的标准,才能够使得军令得以快速有效地实行。
所以完颜阿骨打下令,一个谋克管理三百户人,而一个猛安手底下,则可以掌管10个谋克。形成了这样的统一制度以后,猛安谋克制度才算是正式推行了下去。
本部落实行这一制度一段时间以后,女真领袖们觉得这是比较靠谱的军事管理制度,所以他们就将这一制度在整个金国内部实行。
加之地狭产薄,无事苦耕可给衣食,有事苦战可致俘获,劳其筋骨以能寒暑,征发调遣事同一家。是故将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齐,一旦奋起,变弱为强,以寡制众,用是道也。及其得志中国,自顾其宗族国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号以假汉人,使为之效力而守之。猛安谋克杂厕汉地,听与契丹、汉人昏因以相固结。迨夫国势浸盛,则归土地、削位号,罢辽东渤海、汉人之袭猛安谋克者,渐以兵柄归其内族。---《金史》
他们甚至将征服的契丹人、渤海人以及汉人,也设置了相应的猛安和谋克。金太宗完颜晟继位以后,打下了平州,也就随之改变了军事制度。
因为他发现,中原王朝的官职制度似乎更加合理,所以那些被征服的外族人,则以汉官名号来统一编制,而女真族内部则依旧沿用猛安谋克制度。
02后金开国之君努尔哈赤,创建了满洲八旗制度。经历了元朝和明朝,女真部落在东北地区,逐渐形成了大大小小若干个部落。其中比较强大的,就有三个,分别是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以及叶赫女真。
这三个部落中,又属建州女真最有战斗力,他们的领袖努尔哈赤,相继灭亡海西女真和叶赫女真,逐渐完成了一统女真的宏图大业。
- 战争过程中,努尔哈赤为了提高整支军队的军事战斗能力,组建了满洲八旗。所谓八旗也就是黄、白、红、蓝四旗,再加上镶黄、镶白、镶红以及镶蓝四旗。每个旗最多只有1万人的建制,有些只有六七千人,这还算上了老人和孩子。
- 而除了女真族自己的满洲八旗以外,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后来还增设了汉军八旗以及蒙古八旗,这样一来八旗制度就算基本成型了,并且延续了两百多年。
- 八旗各旗都设立了3名都统,分别是满洲都统、汉军都统以及蒙古都统。每个满洲都统和汉军都统下面又分别有5名参领,而蒙古都统下面则只有2名参领。
在女真人入关之间,正黄旗和镶黄旗两旗的旗主,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这样的国家一把手直接领导,剩下的6旗则是分给了努尔哈赤的子侄。
等到顺治皇帝入关,多尔衮死后,顺治皇帝将多尔衮的正白旗也收了回来,由自己直接领导,所以皇帝掌管上三旗的形式也就这么形成了。
熙宗皇统五年,又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浸移兵柄于其国人,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省并中京、东京、临潢、咸平、泰州等路节镇及猛安谋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称为“诸猛安谋克,”循旧制间年一征发,以补老疾死亡之数。---《金史》
后来历代皇帝基本都是手握上三旗,其余五旗则由各自的旗主王爷们领导。不得不说,八旗制度在当时来看,的确是非常先进的制度,使得清王朝成功入关,又成功一统天下,成为天下霸主。
03八旗制度参考的应该就是猛安谋克制度。努尔哈赤不可能直接就能发明八旗制度,因为这种制度,相对来说非常先进,有利于军队提高战斗力,也能够鼓舞士气。
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部卒之数,初无定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金史》
每一旗的旗主都能够拥有足够的权力,而最大的权力始终掌握在大汗或者皇帝手里。所以这种制度之前,肯定是有相应历史依据的。
没有足够的实践,任何一项制度,都难以在短期内在社会上实行开来。就算是一种教育制度,都要在不同的省份做实验,更何况是军事制度呢?
- 我们回头来看猛安谋克制度,与满洲八旗制度其实是高度相似的。一个猛安掌管10个谋克,一个谋克掌管300户人。
- 而满洲八旗制度中,一个都统或者说旗主,下面掌管着5个参领,一个参领掌管的军士则数量不一。满汉蒙各八旗的建制基本接近。
- 每一个旗的人数大概在六千到一万之间,和猛安谋克制度下的管理形式如出一辙。只不过八旗制度使得八旗旗主的权力更加大,且能够相互制衡,从而使得皇权更加集中。
而猛安谋克制度,则是根据女真族古老的狩猎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军事制度。当时的女真族人依靠狩猎过日子,必须要编排成一支一支队伍有序狩猎,才能保证部落的存活。
久而久之,便相继出现了猛安和谋克的称呼,一直到金太祖时期,这种制度才真正制度化。而努尔哈赤的八旗制度,与之十分类似,那就是从猛安谋克制度这里得到的经验。
总结:化整为零后更加有利于皇权的集中。其实我们看满清王朝,没有哪个权臣是可以操纵皇帝的,就算多尔衮和鳌拜这样的权臣,最后还是只能为皇权让道,为什么呢?因为八旗制度有利于皇权的集中。
最初八旗旗主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所以八旗的权力比较分散的,每一个旗都有自己的旗主。可是努尔哈赤本人掌管着两黄旗,而且其他六旗没有哪个旗主有能力单独对抗努尔哈赤。这就是八旗存在的意义。
努尔哈赤通过将满洲女真兵马给打散了,分为了八个旗,这看似打散了的方式,其实是换一种集中统治的方式而已。
因为八旗的存在,所以不可能有哪一个旗主,可以凌驾于皇帝之上,毕竟你敢这么做,其他八旗旗主也不会答应。
参考资料:
《金史》
《清史稿》
满清的八旗制度,是否源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两者有何差异?
曾几何时,金国在猛安谋克制的帮助下,摆脱了原本落后的部落联盟体系,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军事、行政组织。而得益于此,金国作为为数不多能够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在中原的统治才能够如此长久、稳固。而无独有偶,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后,为了建立有效的管理设置了一个八旗制度。而在八旗制度建立之后,女真族自此有了更加规范化的运作,实力迅速增强,成功的建立起了一个强大的政权“后金”。这两个制度所造就的两个政权都是叫“金”,又都是所谓的“女真族”所建立,甚至都相似的促进了政权的过渡与进化,那么清朝的八旗制度与金国猛安谋克制度到底有何关系呢?二者又有何异同呢?
一、金国猛安谋克制度
根据宋朝时期所修撰的《金史》记载:“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部卒之数,初无定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
根据这一段史料可以看出“猛安谋克制度”其实算是一个阶级划分,和战国时期的全民皆兵“千夫长”的制度相似。
根据史料记载,“猛安谋克制度”制度最早是女真族用于协调大家共同掠夺围猎等事的一个组织,后来逐渐发展成了军事、社会制度,即兵农一体化——金国皇帝将能够管理300户的官员被称之为谋克,通俗来讲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乡长或镇长,管10个谋克的人则为猛安,通俗的来讲就相当于是一个县长,二者联合起来便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其实猛安谋克制度刚实行的时候标准并没有那么的严厉,比如说一个谋克可能只是掌握几十户人家,猛安手下也未必有10个谋克。如此的一个制度,虽然方便女真族自上而下的管理,但是由于标准不明确所以女真族领导在具体发布命令的时候,也经常会闹出各种矛盾。等到后来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为了更好的管理才正式确定了猛安谋克统治人数,同时也规范了猛安和谋克的权利。
简单来讲猛安谋克除了不管粮仓,其他的和县令一样。金太祖在规定“猛安谋克制度”之后,发现这个制度确实不错,国家管理起来也更为的方便,所以就将这样的一个制度进行全国范围内推广,而之后的金国统治者还将其进行延伸,应用到了恢复生产上,也就是运用于经济。
二、清朝八旗制度
说完了猛安谋克,我们再来看看之后的八旗制度。
明朝时期女真人大多还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等到明朝末年的时候,女真部落逐渐发展壮大,当时主要分为三股力量,分别为海西女真、叶赫女真以及建州女真。后来努尔哈赤带领着建州女真整合了其他两部,完成了对女真族的统一,建立后金。而在努尔哈赤与其他的女真部落交战的过程中,为方便管理,学习曾经的猛安谋克,编制“牛录”以规定人数,之后为更好分辨将牛录纳入黄白红蓝4个旗。而到了公元1655年,随着部落发展壮大,军事实力不断增强,努尔哈赤又增设了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个旗,到了此时八旗制度也算是正式确立了。
八旗制度规定每个旗下所统治的人数有所不同,多的有上万人,少的有六七千人。这些人在不需要打仗的时候都待在家里,需要打仗的时候全部要出兵打仗,和战国时期的”耕战制度“非常的相似”。
后来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逐渐统治了蒙古还有一些汉人之后,为了方便管理,又增设了汉八旗和蒙八旗。不过从身份地位上和满八旗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每个旗下又分别督统将领进行分管领导,也就相当于一个大型的军事单位,就像现在的师团级别,后面有不同的副官进行分责管理。
三、两者的关系
1、首先,八旗制度应该算是猛安谋克制度的一种延伸和发展。
猛安谋克制度算是女真族一种践行统一协调制度的管理的尝试,本身还是存在着很多缺点的。比如将军事还有政治混为一体,非常容易造成制度混乱。百夫长和千夫长制度在中原王朝战国时期已经进行过尝试,后来经过不断的演变才成功的将政治和军事分开,这样才可以更有效更直接的对各部门进行任命。当年金朝也正是意识到中原王朝制度先进之后,灭亡北宋之后才会在汉人区域尝试按照汉人的制度进行管理。对比努尔哈赤在建立八旗制度,相当于将政治和军事进行了一定的分割,本来就是一种发展的进步。后期八旗纯粹指的就是军队,而各地的子民仍然由当地的官员进行管理。
2、其次,从人数管控上也进行了一度的调整,从而可以使命令下达的更有效更直接,相当于化零为整。
当年“猛安谋克制度”相当于是千夫长和百夫长的制度,“猛安谋克制度”虽然对于女真族人进行了有效的归类和统一,但是“千夫长”和“百夫长”之间也容易出现管理混乱。若只是以“千夫长”为最高单位的话,直接由统治者所要管理的数量比较大,从而很难做出一个有效的调配。
而八旗制度则刚好弥补了这样的一个缺陷,不再以限制300户或者多少户为基本数据的一个单位,单独一个项目的基数增大,从而也就更方便统治者进行调配。以前统治者需要管理好100人,而现在统治者则需只需要管理好8个人就可以了。降低了统治者的压力,也提高了整体的作战效率。努尔哈赤的八旗军每一个旗下面又有5个都统来帮助旗主管理,所以每个督统下面大概也是1000人,因此每个旗其实就相当于是数个“猛安”的集合。经过如此一个改进之后,旗主在接到命令之后可以进行统一的调配,让各个督统之间相互协作,达成一定的战略目标,不需要最高统治者再做出详细的作战指导。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并且也可以减少最高统治者的工作量。
而八旗制度的设立可以让他们相互制衡,以防某一方发展的太过于强大,从而威胁到统治者的地位。因此在整个清朝时期也就不存在某一个旗主的权利会凌驾在皇帝之上了,除了多尔衮当年身份特殊之外。
3、二者有何不同之处呢?
当年的“猛安谋克制度”最早是管理女真族进行定期游猎的一个组织,后来逐渐演变成了军事组织和政治组织。所以“猛安谋克制度”相当于将国家的政治、军事、百姓的生活全部都给管了,就类似于现在的军政府来管理一个国家一样。虽然在管理的时候可能拥有一定的高效性,但是在管理过程中很可能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比如说这些猛安或谋克们私下作乱管理的时候混乱等。
八旗区组织则是相当于独立于政治之外的一个军事组织,不受各地的政府限制。是直接听命于皇上或者旗主进行一系列的军事活动,效率更高,而且可以相互压制,以免有一方独大,从而进行造反。
满清的八旗制度,是否源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两者有何差异?
猛安谋克制度和八旗制度,共同点在于都脱胎于旧时氏族部落狩猎组织,都具有世袭性,兼备平时为民、战时为兵的组织特点。
不同的是,猛安谋克制度后期向地方行政组织转变,,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而八旗制度在明末清楚女真人入关之后,依然保持了军事组织的特性,没有像地方行政组织转变。
金代猛安谋克制度 猛安谋克是以千夫长、百夫长命名的一种军事组织,它源于原始的狩猎生产组织。
《金国语解》:“阿里喜,围猎也。”这种组织最初是平时射猎,战时则战,还没有出现常设的军事组织。当掠夺其他部落财物的战争成为经常之事,便出现用围猎的编制办法设常备的军队,不仅产生首领,而且逐渐形成世袭制。 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确立以后,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武艺的重要手段被保留下来,以保持其善射猎的民族风尚。
金太祖嗣都勃极烈的第二年(1114),为适应金即将建立和对地方进行统治管理的需要,“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这次改革发生在即将建立金国的前夕,把原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同地域性组织村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原军事组织变革为地方行政组织。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由原猛安谋克的领夫制变为领户制;由千夫长、百夫长变为千户长、百户长。确立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
八旗最初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分别以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为首领。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满洲(女真)社会实行八旗制度,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使其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的制度臻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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