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攻占台湾,李鸿章不反击却反而“奖励”日本四十万两,他这是卖国的行为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是两国一次博弈。
这次是日本借口琉球渔民在台湾被当地土著杀死,出兵台湾。
具体是这样:1871年(中国清同治十年,日本明治4年)10月一艘琉球宫古岛民的进贡船在回那霸航行时遭遇台风,漂流至台湾南端,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上岛登岸。但后来他们因闯入高士佛社台湾原住民住地,遭台湾原住民杀害54人,逃过一劫的其余12人则在当地汉人营救下前往台南府城,然后转往福州乘船归国。
日本此举主要有两个目的。
第一,是变相要求清政府承认琉球(冲绳)为日本领土。
历史上琉球是向中日两国称臣。
日本明治维新开始就强调扩张领土。
琉球对于日本非常重要,可以将海域大大扩张到几乎和台湾接壤的地区。
所以,琉球是日本志在必得的地区。
实际上,早在1693年,萨摩藩逼迫割让北部的奄美群岛给予日本,从此日本展开了逐步吞并琉球国的计划。
到了此时,日本的萨摩藩实际上已经基本控制琉球。
然而,只要中国不承认,那么在国际法上就有问题。这存在中国将来争夺琉球的可能。
所以,此次琉球人被杀,本来同日本没有关系。
日本出兵则是将琉球人作为本国人民待遇,如果满清默认这一事实,就兵不血刃达成了政治目的。
第二,试探满清军力的强弱。
当时满清虽被列强打出屎来,但日本也未必能够对付。
因为日本也很弱,当时还签订了不少不平等条约,况且此时明治维新也不过三四年时间,成果有限。
此次出兵台湾,就是试探清政府的军力到底有多少,以及是不是敢于和日本对抗。
对于第一点,李鸿章和满清皇帝,其实变成承认了琉球是日本国土。1875年7月,日本逼迫琉球与中国断绝关系,命令琉球停止对清朝贡,不接受清朝册封,撤销位于福州的琉球馆。1879年1月,日本勒令琉球国王尚泰宣誓遵奉日本国法;同年3月,日本派军警占领尚泰的住所,4月将琉球改名为冲绳县。
至于试探满清军力,倒是并不成功。
满清很快派遣战舰掩护登陆船,将数千军队运到台湾。
这边当时日军尚且没有可靠的战舰,是向英、美等国租用轮船运输数千军队的。
而且,日军的军队后勤、医疗极差。他们的军粮,都是私人商人负责供应,只是饭团加一点蔬菜而已,毫无营养,热量也不够。
更惨的是,登陆台湾以后病死的士兵高达500多人,病倒的人不气气数,无法继续驻扎,被迫撤离。
然后,日本却索要50万两白银的军费,不然不愿意撤军。
自然,对于年收入几千万两白银的满清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剿灭太平天国,满清就花费了3亿两白银。
然而,此次是别人上门欺辱,杀入你的国土,打了你的国民,还让你赔钱才撤军。
钱本身倒是没什么,关键赔了以后如何见人?
连刚刚明治维新的小国日本都来搞你,其他列强还用说吧。
然而,腐败无能的满清最终还是赔偿了50万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此举摆明了就是示弱,也让列强坚定了入侵满清的野心。
日本攻占台湾,李鸿章不反击却反而“奖励”日本四十万两,他这是卖国的行为吗?
这个事确实有,但话不是这么说的。
第一,日本是在攻打台湾,并非“攻占”,一字之差相去万里,你觉得以东洋小鬼子的尿性,吃到嘴里的东西四十万两就能让他吐出来吗?
第二,说“奖励”有明显的误导意味,与事实严重不符。就如同你接受见义勇为的奖金,别人却说你是为了钱一个道理(当然,这个比喻并不恰当,但很中肯)。
第三,不要如此没有底限的抹黑李鸿章,人家不是智障。虽然签过很多卖国条约,但不能否认他很有远见和能力。
再说说事情的经过吧。
当时的日本刚刚经历了明治维新,西方之所以没有出面干涉,主要是因为日本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块鸡肋罢了。但当时的日本不过是空有一腔热忱而无根底,海军没有,陆军不行,家底更是一穷二白,直到甲午战争中获得海量好处并在日俄战争中获胜方取得与列强称兄道弟的权利。明治维新一开始,日本在对外政策上确立了“开疆拓土”的侵略总方针,比起清政府不过人心更齐,除此之外别无所长。
而清政府刚刚镇压了太平天国起义,又陷入捻军的困扰而不可自拔。征讨捻军的主力是淮军,所以李中堂大人的确很忙。
1871年12月,60多名琉球人乘船遭遇台风,漂流到台湾南部登陆,其中54人被台湾土著居民杀害,其它人被清政府送回国。日本以琉球漂流民在台湾被杀为借口,在美国驻厦门总领事、自称“台湾通”的李仙得的协助下,立即向清政府发难,乘机侵略台湾。
1874年2月6日,日本政府通过《台湾番地处分要略》。4月组成所谓的“台湾生番探险队”3000人,由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舰队侵略台湾,并在琅峤登陆。5月18日,日军开始与台湾当地居民交战。牡丹社酋长阿实禄父子等战死。7月,日军以龟山为中心建立都督府。
清政府得知日军侵犯台湾消息后,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质问,并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率军直赴台湾。沈葆桢等到达台湾后,一面与日军交涉,一面积极备战。日军由于不服台湾水土,士兵病死较多。日本政府考虑到不能立即军事占领台湾,于是转而用外交手段解决问题。经过一番外交斗争后,清政府与日本政府于10月31日签订《台事专条》【即中日《北京专约》】,清政府付给“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抚恤银10万两和日军在台“修道建房等”40万两。12月20日,日军从台湾全部撤走。
这就是“日本侵略台湾事件”的全部过程了。清政府吸取鸦片战争教训,秉承一贯息事宁人的作风,50万两白银打发走了这个不怀好意的邻居。
清政府在历经十多年洋务运动之后出现了“同光中兴”的局面,实力尚可,十年之后尚且能够在镇南关痛揍法国人,真打起来,小日本决计讨不了好。但抵抗意志一直堪忧,这一尿性一直延续到大清国灭亡。
看似花小钱办大事,其实清政府的“明白人”们还是上了小日本的当。
第一,日本不过是在投石问路罢了。学了几天西方的毛皮就想打清帝国的主意,小日本虽然狂妄,但不愚蠢,侵略台湾不过是在投石问路罢了。通过这次军事行动,日本基本看穿了清政府外强中干的本质,转而回去修炼内功,准备更大规模的侵略行动。
第二,日本是“醉温之意不在酒”,其战略目标其实在于琉球(今日本冲绳县)。通过对《台事专条》中日军的“保民义举”的断章取义,压迫清政府间接承认了日本对琉球宗主权的拥有。其实在1873年日本就完成了对琉球的实际占领,不然他们的“海军”不具备本土到台湾的远航能力。1879年,日本正式将太平洋上的小岛国“琉球”纳入自身版图和行政统治,并改名为“冲绳县”,将琉球国王强制移往东京,县知事由中央政府任命,立国700年的琉球王国自此灭亡。
琉球群岛的地缘重要性不言而喻,直到今天仍然是所谓封锁中国的“第一岛链”的核心组成部分。1945年雅尔塔会议曾决定将琉球归还中国,但蒋介石忙于内战而无心搭理。1947年4月,联合国通过《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将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交给美国“托管”。战后初期,虽短暂出现过希望在美国保护下,琉球独立的运动,但由于美军在琉球所实行的政策不得人心,故而独立运动最终为“回归日本”的呼声而代替。随着东亚局势的瞬息万变,1951年,日美在没有中国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签订《旧金山条约》,确认日本拥有琉球群岛的主权,但继续由美国执行施政权。1972年,美国向日本归还琉球群岛,冲绳县再度成立。
再次跟日本打交道之时,李中堂已经是忍辱负重而不得不签城下之盟了在“日本侵略台湾”事件中,清政府的小聪明最终导致了严重的连锁反应,造成了不可追回的后果。50万两白银也许不算什么,当后面发生的事情却坐实了“卖国”这一行径。了往事可鉴,愿种花家勿忘历史,勿重蹈覆辙。
日本攻占台湾,李鸿章不反击却反而“奖励”日本四十万两,他这是卖国的行为吗?
日本入侵台湾,屠杀岛民?慈禧和李鸿章为何反而奖励五十万两白银?
当时清王朝的脑回路,我们到现在都不理解。可惜的是,中华民国依然完整继承了这个挨打后道歉赔款的习惯。
日本人第一次入侵台湾,并不是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之后的事情,而是1874年,当时这件事叫做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也叫牡丹社惨案,日本人在台湾的牡丹社大肆屠杀岛民,然后向清王朝索取了50万两白银,并且逼迫清王朝割让琉球群岛给日本。可以说,牡丹社事件,是近代日本侵华战争的开始,是甲午战争和十四年抗日战争的序幕。
牡丹社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那就是琉球王国的首鼠两端行为。琉球群岛位于西太平洋上,介于中国台湾岛与日本列岛之间。而琉球王国,与明清两朝有500多年的宗藩关系。早在明朝洪武年间,琉球群岛上多个国家就竞相朝贡中国,成为藩属国。后来蒙古复兴,明朝的外交重心方向从海上转移到了北方草原,东南海盗兴起,于是有了海禁政策。海禁并没有禁绝琉球和中国的朝贡贸易,反而更加火爆。几乎同时,日本也实行闭关锁国。
明朝末年,日本第一次向琉球伸出魔爪。1609年,日本的鹿儿岛封建领主萨摩藩岛津氏出兵琉球,洗劫了琉球王府并俘虏了国王及王子大臣百余人,琉球无奈,只好承认了与萨摩蕃的朝贡关系,成了萨摩蕃的藩属国。琉球和萨摩蕃的朝贡关系,其实更多的是萨摩蕃借壳上市,争取与明朝朝贡权的方式。琉球人只承认与萨摩藩的关系是“通融”即经济上的往来,与德川幕府是“邻国之往来”,并不承认琉球属于日本。这一点,长期被日本明治政府乃至后来的日本军国主义政府所否认。但,事实就在那里。
德川幕府在1854年与美国签订《日美修好条约》的谈判中,也将琉球称为“遥远的、难以控制的国家”。但,并不代表日本对琉球没有野心。明治天皇登基后,日本开始抛出了“琉球两属”说,成了发动对中国琉球侵略战争的依据。
1971年,琉球人到日本进行贸易,结果遇上台风飘到了台湾。一些琉球难民在牡丹社进行修整时,双方因语言不通发生误会,形成了类似于“曹操怒杀吕伯奢”的惨剧,最终54个琉球人被杀。
琉球人被台湾人杀死,这属于典型的中国人内部械斗,属于中国内政,属于中国境内的刑事案件。更重要的是,这件事在琉球王国和台湾府的主持下有了很好解决。但是对于对琉球和台湾都有野心的日本人来说,是发动侵略的好机会。于是,到了1872年和1873年,事情掺杂着中日建交问题,逐渐发酵为日本人在台湾遇害的国际案件。
日本人把被杀的琉球人伪装成日本人,又说清朝政府管不了台湾的生番土著,于是正是出兵台湾,并且在国际上发动宣传攻势。但是,西方国家并不承认日本入侵台湾和合法性和争议性。英国驻日公使巴夏礼表示“日本此举,按照国际公法,实属无理行动”;俄国、西班牙等国相继向日本政府诘问。
即便如此,日本依然于1874年5月派出3000多名萨摩蕃士兵进攻牡丹社、高士佛社的原住民发起进攻,牡丹社首领阿禄父子等16人遇难。
日本人面对“文明”的清朝官员,有100种方法让他屈服,可是对于“野蛮”土著生番,则是毫无办法。于是日本人只好在牡丹社等地建设了不少军事设施,准备打持久战。
几乎同时,清王朝也派出了沈葆桢为钦差大臣,准备积极治理台湾。沈葆桢是林则徐的女婿,是左宗棠提拔上来的,当时是坚定的主战派。可是在外交上,清朝更倚重李鸿章。李鸿章认为日本出兵台湾仅看作萨摩藩士族的鲁莽之举,认为明治政府允许出兵台湾是对付国内不满士族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种措施。
于是,李鸿章首先认为日本人是“好人”,侵略台湾是“好意”。承认了“台湾土著杀害日本人”等刻意捏造的实施,于是这一场反击日本侵略的外交行动,成了妥善解决日本和台湾生番冲突的国际调解。
最擅长“不败而败”的李鸿章,最终于日本人签订了《北京台事专条》。条约规定,清王朝赔偿日本50万两白银,还在条约中写下了条约中写入了“兹以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此次出兵“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能以为不是” 等语。
毫无疑问,牡丹社事件的坚决,暴露了李鸿章对外一味妥协退让,对外交形势判断不明确的缺点,但清王朝反而以为李鸿章是不可多得的外交人才,对他加以重用。
牡丹社事件的外交失误,造成的恶果是灾难性的。之前的1867年美国入侵台湾,仅仅与生番建立和平关系,而之后的中法战争则是赤裸裸向台湾提出了领土要求。而对于日本,从此以后再也瞧不起中国,更是在1879年强行侵占琉球,把琉球当做了自己的领土。
然而,事实上,日本到现在也没有对琉球群岛的合法领土权力。在开罗会议时,美国提出归还琉球给中国,蒋介石为了讨好激将失败的日本,表示拒绝。中国失去了一次珍贵的收回琉球的机会。
日本攻占台湾,李鸿章不反击却反而“奖励”日本四十万两,他这是卖国的行为吗?
这事可不是李鸿章的责任,当时去谈判的不是他,而且此事中李鸿章属于强硬派。
因为晚清后期李鸿章经常负责与外国谈判签约,其中大多是不平等条约,因此很多人说他卖国。不过实际上李鸿章负责的只是谈判过程而已,是否签约,都是请示以后才决定。像甲午战争后的《马关条约》,李鸿章每次谈判以后都是电告国内,根据指示和日方谈判。最后签约,也是接到“即遵前旨,与之定约”这个明确答复以后,他才签字。因此他只是具体的执行者,并非决策者,真要说卖国,也是慈禧、光绪责任更大。
而更重要的是,日本入侵台湾发生在1874年,此时执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是恭亲王奕䜣,并非李鸿章。奕䜣是咸丰的弟弟,1861咸丰驾崩以后,奕䜣和慈安、慈禧联手发动了辛酉政变,三人联手控制了朝政,奕䜣因此被任命为议政王,并任领班军机大臣与领班总理衙门大臣,总揽朝政和外交,直到1884年被慈禧撤免为止。
因此在此次谈判时,实际上是奕䜣主持,最终在英国人调解(或者说是要求)下达成协议。无论是谈判还是签字都没李鸿章什么事,连个执行者都算不上。
另外日本借口琉球渔民被杀入侵台湾以后,负责应对此事的是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沈葆桢此时手里虽然有船政水师,不过没有陆军,因此一时无法派兵进驻台湾。李鸿章得知此事以后,亲自调拨了淮军13个营给沈葆桢,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在得知谈判结果以后,李鸿章也给沈葆桢写信时发牢骚,说出钱搞定日本这么做只会“渐长寇志”,认为必须加强海防。因此单就此事看,李鸿章这次态度还是算比较强硬的,无论如何都不能算卖国了。
日本攻占台湾,李鸿章不反击却反而“奖励”日本四十万两,他这是卖国的行为吗?
看来题主对于这段历史并不是很了解,当时清政府的问题比较复杂,除了自身各种腐败、派系斗争外,外部还有英法等列强在其中搅和。总之,《北京专约》的签订应该看作是中日双方的彼此妥协,只是相较日本,中国更憋屈罢了。
牡丹社事件
日本只是借口台湾侵占琉球吗?这件事的根源就在于1871年宫古岛一艘来自琉球的贡船遭遇狂风暴雨,最后漂至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沉没,船上的船员有3人当场被淹死,其他一部分人被高士佛、牡丹两社山胞杀害,一部分生还了。
这本来是一起很正常的海难,结果日本却以琉球人被杀为借口侵台,琉球是清朝的藩属,日本这精奇的脑回路是不是看不懂?
当地山民
日本也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搞笑,于是赶快在1872年自以为是地册封了琉球王为“藩主”,强迫确立了日、琉的宗藩关系。
这还不够,1873年日本还派了专人到北京去试探清政府对于这件事的态度,专门避重就轻地抓着“生番”未教化说事,想要歪曲台湾内山为“无主野蛮之地”,为自己出兵台湾找个名正言顺的借口。
看得这,不得不说小日子过得还不错的日本确实无耻,随着在这一年日本人藤利八、兵吉、权吉、治介等4人乘小船运盐遭遇暴风天,又飘到了凤山卑南一带,这次这几个日本人被当地人给救了还将他们送了回去。
结果到了1874年,日本歪曲事实说这四个日本人也被杀害了,于是就有了出兵台湾的事情。
从这段历史不难看出,日本所图之大,琉球只不过是他们计划中的一部分,企图侵占台湾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1874年日军侵台
清政府的反应面对咄咄逼人的日本,清政府到底作出了哪些应对之策?
1874年1月和2月间,日本共出兵3600余人攻打牡丹、高士佛等社,并在龟山等地盖营房,建立“都督府”,实行屯田、植林,作久踞之计,由此同样可见日本野心之大。
同年5月14日,清政府派遣船政大臣沈葆桢带领轮船、兵弁赴台和日本周旋。当时中日双方一面积极备战,另一面由于英国等列强害怕自己在华的利益受损,不停在双方之间斡旋,希望双方能以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
沈葆桢
而日本方面见清政府态度比较强硬,自己国内反对声音也此起彼伏,在台湾的日本兵也有点水土不服,患病情况严重,外部还有英国等列强出面干涉,知道想要靠武力侵占台湾是不可能了,于是转战外交,想要通过谈判要点好处体面退场。
所以在这件事上,清政府还算硬气,不断增援台湾,进行“开山抚番”,以维护全岛的领土主权。而且在谈判过程中,沈葆桢也洞悉了日本求退的心理,不断与日本方面周旋,使得日本不得不一次次退让,从一开始的“生番为无主野蛮”到第三次谈判中的“日本视生番虽属中国管辖”,再到第五次谈判中的“日本此举,非贪土地,非为钱财,总是为人命至重”。
谈判
意思就是一开始日本认为台湾是无主之地,当地人野蛮,既然清政府不管,那我就替你管,到承认台湾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再到最后我这次来既不为土地,也不为钱财,就是要个说法,但我的士兵来都来了,费用这方面还是希望清政府给予支持。不难看出日本当时在面对清政府时已经妥协了。
于是就有了《北京专约》那50万两白银的事,那这事到底算不算是卖国呢?我们接着看。
我们的宝岛
清政府的考虑当时中日双方都处在一个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日本方面急,清政府方面其实也急,当时除了东南沿海的问题,西北的新疆问题也已经提上了日程。当时为此清政府高层还闹出了个塞防海防之争。
再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琉球问题,琉球中山王国早在明朝初期就向中国称臣纳贡了,是中国的藩属国,这是我们都知道的。
琉球
但日本则认为到了明朝末年,日本萨摩藩趁着明末无暇他顾武力入侵了琉球,并从此将琉球视为自己的属国,也就是说日本认为从明末开始琉球就与中国和日本存在两属的关系。
这事说白了就是日本为了高举“保民”大旗,自己的属民被杀,我当然可以出兵找场子。这就是日本给武力入侵台湾找的法理根据。
四强藩
而清政府则认为琉球虽然与中国是宗藩关系,但仅仅只是保持朝贡与册封的松散关系,清政府并不干涉琉球的内政。而且早在1854年、1855、1859年,琉球自己就先后与美、法、荷等国分别签订条约,是具有独立国地位的,清政府是无权出卖琉球的主权。
其实当时清政府只是自己都顾不上了,哪还有闲工夫顾及这些藩属国,还得以保住台湾这个固有领土为优先。
中堂大人
结语清政府在这件事上可以说做得很不地道,由于和日本同样迫切地希望快点解决这次争端,在谈判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体面,不令认错的方针,存在严重的妥协性。李鸿章给沈葆桢的信件也反复强调要忍辱负重,如果开仗,即使打赢了,也必定给英法等国落下口实,到时候又要将国家推入战争泥潭,不难看出李鸿章在应对这件事时同样是持着妥协立场,有私心的,得批判。就此事件而言,卖国这顶大帽肯定是不能扣到他头上的,毕竟他始终都没有承认日本侵台的正当性,只是给了日本兵一点交通费、看病费和工程款罢了。
日本攻占台湾,李鸿章不反击却反而“奖励”日本四十万两,他这是卖国的行为吗?
实际上,李鸿章和清政府当时给日本人的是50万两,不是40万两,清政府之所以向日本妥协,则是囿于时局。
当然,日本也没有攻占台湾,只是作出一副一定要打下台湾的模样吓唬吓唬清政府,日本当时的“饭量”还吃不下台湾,他们出兵的目的从一开始便是台湾旁边的琉球。
日本一直盯着琉球流口水很久了,所以,他们一直在处心积虑、想尽一切办法去吞并琉球,将琉球变成日本版图的一部分。
1872年,琉球派遣使臣出使日本,日本人突然心生一计,竟不顾琉球使臣的反对强行册封琉球为自己的藩属国,此事传回琉球后,因为琉球国弱,所以对此也只能忍气吞声。
可是这么一来,琉球便从中国的藩属国变成了中国和日本两国的藩属国,中国能插手琉球国的内政,日本也能;中国能给琉球提供军事保护,日本也能;总之,琉球虽然心向中国,但还是不得不受日本的挟制。
1874年,日本在蓄谋已久的情况下,突然以琉球难民为台湾人所杀为由出兵攻打台湾,5月即登陆台湾,随即驻兵台岛。
李鸿章获知此事之后,震惊不已,他原以为日本国内局势也不太平,谁想日本竟然真的打到台湾来了。
对此,不论是李鸿章也好,是清政府也罢,没有一个人想着去推翻日本为琉球难民出头的旗号,这不等于是承认日本确确实实是琉球的宗主国,对琉球拥有干涉权和保护权?这也为后来日本吞并琉球留下了祸根。
为了让日本从台湾撤军,清政府的选择也只有两个,一个是议和,一个是将日本人打出去。
清政府自从被英国人在鸦片战争打怕了之后,便一直不太喜欢打战,或者说不太敢打战,道光皇帝如是,咸丰皇帝如是,慈禧太后也如是。
所以,如果能够用钱解决的话,清政府绝对会选择用钱解决,所以清政府对于此次台湾事件的态度便很明了了——议和,咱有钱!
对于用钱换取日本撤军,李鸿章一开始并不赞同,毕竟当时的李鸿章刚刚折腾出所谓的“海防”,也没怎么吃过日本人的亏,所以还有一点和日本打一打的信心,他说:“若以兵费结局,以后觊觎更甚,鱼肉更甚。”
如果实在不敢打的话,李鸿章还寄希望于外交手段,也即请列强出面调解此事。
只是李鸿章的想法并没有获得清政府的认同,原因除了清政府打定“能花钱解决的事,绝不打战”的对外方针之外,还在于清政府实际上已经分不出太多的精力去台湾应付日本,一则由于清政府忙着平捻、平回,后来又加上沙俄染指新疆;二则因为发、捻之乱以来,民疲兵也疲,清政府生怕将精力过多用于和列强打战的话,会给国内的一部分人以可趁之机。
所以,清政府宁愿议和送钱,也不愿和日本硬碰硬。
清政府有意妥协,日本也自知攻占不了台湾,所以双方便只能坐下来聊一聊怎么促成“和局”的事了。
清政府不想打,李鸿章也没有坚持,毕竟打或者不打,清政府的目的只是保住台湾,只要目的达成便可以了。
至于琉球,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1874年10月,清政府和日本签订了《台事专约》,在此条约中,日本要求清政府承认台湾“生番”杀害日本属民一事,认同日本出兵台湾是“保民义举”,如此一来,清政府便等于是承认了日本已经实际控制了琉球,琉球已经成为了日本属国。
除此之外,清政府还得赔偿50万两白银,10万两用于抚恤之前被害的琉球难民家属,40万两用于“购买”日军在台是所修筑的道路和房屋。
李鸿章和清政府一看,嘿,条件一点也不苛刻呀,50万两白银?小意思,随便刮一刮便有了!琉球?几个孤悬海上的破岛,日本爱怎样怎样!
如果不是琉球一直求援的话,李鸿章根本不会花时间和精力去和日本交涉琉球问题,最后他一见谈不拢便用所谓的“延宕”去敷衍琉球,从而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以至于日本得以在1879年吞并了琉球。
后来,事情的发展也果如李鸿章此前所料,日本的胃口越来越大,吞并了琉球之后,又吞朝鲜,吞了朝鲜之后,将目光盯紧了中国。
日本也从1874年的“台湾事件”找到了和清政府打交道的方式,也懂得了怎样一步一步地探清政府的底线。
李鸿章签此《台事专约》虽属无奈,虽然只花了钱,还谈不上所谓的“卖国”,但是他没有坚持自己的想法,放弃琉球,最后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
这个锅虽然不应该给李鸿章一个人背,但是以他当时的权势和影响他,他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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