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同意赔偿了,但是让我先签离职再给我赔偿单子,合理吗?
公司的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公司同意赔偿的前提是让你先签离职协议。但是你一旦签订离职协议,则证明你是由于个人原因,自愿离职的。在你自愿离职的情况下,公司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离职协议一签,单位很有可能反悔你给予你相应赔偿。如果单位不支付相应赔偿,由于你签订了离职协议,即使你提起劳动仲裁,由于离职协议的存在,你也很有可能获得不了相应赔偿了。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况:即使你签订了离职协议,也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一)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单位存在上述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却依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所以,建议你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公司同意赔偿了,但是让我先签离职再给我赔偿单子,合理吗?
1、你签离职单意味着是你主动离职,从法律上讲公司是可以不用给付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你们谈好赔偿,应该先行给付或者双方写一个补偿协议。
3、让你先写离职申请单,从法律意义上讲是你自己主动辞职,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主动辞退劳动者也是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的。
公司同意赔偿了,但是让我先签离职再给我赔偿单子,合理吗?
站在公司的角度是合理的,站在你的角度你有风险,所以,不合理。你们之间缺乏信任了。如果不是缺乏信任,这本来就不是事,就如同购物时先付款还是先给东西一样。本来就是可以同时办理的事情,现在搞得谁先签字谁有风险。
我的建议是:
如果离职协议各项条款都达成一致,只是你需要签离职手续就可以拿到赔偿结算单,而你怕签了离职手续后对方反悔,你不妨在以下办法中二选一来做:
第一,你在离职报告单上注明相关内容,然后加一句话:“离职赔偿金一共__(填具体金额)元,在签离职报告单的同时,公司将离职赔偿金一次性结算给本人,否则该离职报告单无效。”这样,这个离职报告单就是附条件的文书,公司不给你钱,你就没离职。
第二,请一位你和公司都信得过人,作为担保人,公司的离职赔偿金结算单和你的离职报告单一并交给担保人,再互换,双方都没有风险。
但愿能帮到你。祝你顺利离职,早日找到新的岗位!
公司同意赔偿了,但是让我先签离职再给我赔偿单子,合理吗?
记住一个原则,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要相信任何公司口头的说法!
既然公司同意赔偿,那么应该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而这个协议书上,既会包括你的补偿金额度,也会包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也就是所谓的离职日期。而且这个协议书一式两份,你自己要拿一份,同时要结合公司盖章的问题,所以要注意以下这些细节。
正规的公司补偿协议书,应该要注意哪些?公司同意给补偿,就相当于是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协商的内容,包括补偿额度、离职日期、工作交接等,都要有约定。公司和员工在这个上面签字盖章了,就相当于是一个离职协议,所以并不需要你另外再签订所谓的离职单。
因此,规范的顺序是先签订这个协议书,你手里拿到一份后,再谈离职手续的事情。
因为公司可能会拿一个还没有盖章的协议书,让你先签字,借口说公司盖章要审批,所以要你先签字。那么我们也不要相信,公司完全可以先走盖章流程,盖好后再拿给你签字,这样你签完字后,就可以直接拿到一份盖有公章的协议书这样你才放心,不然你签完字后,两份都被公司拿去 ,这样你就被动了。
公司让你先签离职再给赔偿单子,有什么套路?很多员工在这块也吃过亏。先签了离职单,特别是写个人原因离职的,公司拿到后,就相当于是你个人原因辞职,因此公司就不用再支付你任何补偿了。这样会让员工入坑被套路,最后申请劳动仲裁也没有用!
因为这个时候,你说公司同意赔偿,说公司让你先签离职再给赔偿单子,全是口头的说法,有什么用呢?到时候公司耍赖不承认就行了。
总的来说,在这种关键时刻,不要被公司同意赔偿的说法冲昏了头脑,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被忽悠就去写个人离职的离职单。
公司同意赔偿了,但是让我先签离职再给我赔偿单子,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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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在离职前你跟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用单位已经同意给你补偿的话,你要明确一点,就是否留有证据,比如说有录音啊或者是视频啊,或者是有公司给你书面的承诺,那在这个情况下的话,你去先签这个离职单,我认为是问题不大的。
如果说,你没有掌握以上的相关证据的话,用人单位口头上答应给你经济补偿,但实际上你没有拿到任何的书面材料或者证据来证明公司是同意了给你补偿的情况下,你先去签这个离职协议的话,那么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风险在于:公司可能会反过头来不承认之前跟你达成一致给你补偿的承诺。这个情况下,如果到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层面,那么将以这个书面的证据为准,那就是以这个离职单为准。实际上,就变成是你自己提出离职。在这个情况下,对你来说就比较被动。因为员工主动提离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不建议你先签离职单,存在一定的风险。
那你清楚了吗?如果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的话,欢迎点击关注。
公司同意赔偿了,但是让我先签离职再给我赔偿单子,合理吗?
公司这样做完全合理,只不过对于部分员工来说却不大放心。
公司和员工不信任这件事情我可以拿出长篇累牍的话来告诉大家我们应该怎样做,然后再怎样做,但是完全没有必要。这件事情只用一句话或者三个字来解决就可以了,叫做不信任。公司领导不信任员工,员工也不信任领导,折腾来折腾去,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为什么公司同意赔偿的时候,先让你签字,在给你赔偿呢?
原因很简单,公司如果先给你赔偿之后你直接不签了,然后就在企业呆着,等着公司再把你辞退吧,这个时候公司还需要给你补偿,即便公司不给你补偿,你去劳动保护那边告公司一下,公司也够吃一壶的了。
那么为什么我们是希望能够先拿到赔偿再签字呢?原因很简单,签了离职之后我们就没有主动权了,公司给不给自己钱完全是处于两个状态,我们如何能够保证自己的利益呢?
就这么来回折腾,这个问题没有三天五天、十天半个月的根本解决不了,双方之间谁也不信任谁,就像是一个老太太倒在了地上,没有人去扶她一样,都不信任,你让大家怎么搞。
应该怎样做?这件事情我之前的时候也遇到过,只不过我们采取了更加巧妙的措施,那就是手机录像。
在正式去谈的时候,我们双方经过会谈,并且已经明确确定允许录音与录像,一式两份。
于是我们拿着录像、拿着录音,然后再签合同,告诉职员现在签署离职协议,我给你多少补偿,一切都谈好之后他直接签字了,我们也直接把钱给他了。
当我们双方处在不信任的时候,就必须要用高科技来证明一下,最起码用高科技来辅佐一下,大家都不敢乱来,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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