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职业病的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职业病人享有什么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职业病,属于工伤的范畴,是《工伤保险条例》法定的七种工伤情形之一,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福利待遇;国家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处理职业病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具体病种,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职业病目录决定。

二、职业病的防治。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三、职业病人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不适宜职业病岗位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五、职业病人相关福利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三)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四)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五)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七)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六、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七、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仅供参考。

得了职业病的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此,深圳资深商事律师,广东灜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和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海宇律师认为职业病患者享有如下权利:

1、要求用人单位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2、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有要求用人单位将自己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权利;

3、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之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期间,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的权利;

4、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享有获得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的权利;

5、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的权利;

7、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得了职业病的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工伤一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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