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科举考试是如何防止作弊的?
历代科举考试,为防止作弊,也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严防作弊的制度规定,及操作办法的。
一.报名严格审查,既要查清祖宗三代,且有在社会有地位身份的人士具保。
二.进考场时,要搜身检查,严查夾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纸条,衣服暗写字迹等,均在检查之列。三.入考场后,单人一个考掤,杜绝与外界接触,不得出外,吃喝拉撒在其内,考试结束,方可外出。
四.考卷上收后弥封,就是现在的封卷头,无人知晓卷纸何人作答。
五.弥封后的卷纸,专人依次誊写抄录,以防判卷者认识考生字体,或考生在卷纸上留暗记。
六.判卷后,要有复核,依次登分,复审,再拆开弥封,核对考生姓名对号入座,成绩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始终是,考生与判卷者、考官互无接触,杜绝一切可能产生舞弊的环节,严防作弊,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上述这些防作弊的方法,现代高考多仍在使用,防作弊手段,古人已经应用,可以说是向古人学习传承的而已!
所不同的是,现代高考作弊使用现代的电子设备,防作弊应之以电子技术反作弊而已。
仅供参考。
历代科举考试是如何防止作弊的?
当今社会,考试作弊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有可能还是违法犯罪行为。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考试作弊的手段也越来越高科技化。因考试作弊严重冲击了正常的考试公平,因此,从古至今,如何防范考试作弊,一直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
在科举考试中,为了防止出现作弊行为,古人想出了各种方法主要体现在考官、考生和阅卷几个方面。如为防止考官作弊,宋代创立了一种制度,即实行主考官临时差遣制,每次考试前才确定主考官,每次考试的主考官都不一样,并且考前保密,以杜绝考生找考官舞弊。同时对主考官实行“锁院制”,即主考官从接到任命开始,就得转移到贡院也就是当时的考场中居住,不允许外出或接待访客,以免漏题。
对于考生,也形成了一套严格的考试规程。明、清两代,在童试应考前,童生应向所在县主管考试的机构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和三代履历等;并且还需要五人联保,并请本县名廪生做担保人,开具保结,名曰“认保”,主要担保四个方面:一是确定为本县籍贯。二是确定出身清白,不是娼优皂隶等人的后代。娼优是指娼妓和优伶,皂隶指旧时衙门里的差役,他们在古时都属于地位很低的贱民,后代没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三是确定没有请他人代作、代考之事。四是确定没在为父母守丧之时参加考试。以上四项确保无疑,才准许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那天,进入贡院参加考试时,必须交验写有姓名、籍贯、担保人及相貌特征的“给帖”(相当于现在的准考证),考生进入贡院找到自己考试的号房后,就不允许任意进出。同时一切闲杂人等,也不准进出贡院。在宋代,如果是京官的子弟考中,他们还要参加由中书省特别为他们举行的复试,由专门的人为他们命题、监考和阅卷,以防他们作弊。以上是针对考官和考生采取的措施。
在改卷的过程中,为了防止阅卷官舞弊,采用“糊名”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密封制,将考生的姓名、籍贯、考号等,在交给阅卷官判卷前,都被封盖上。同时还将所有试卷(殿试的除外),请人重新抄写一遍后,再交阅卷官评判,以防止认笔迹、作暗号等舞弊行为发生。
历代科举考试是如何防止作弊的?
文化的理想国,有温度的历史,有态度的写作。感谢您的关注。在这里,我先来回答一下宋代是如何防止科举考试作弊的。
科举考试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创举之一,它的目的在于维持一种公正的原则,但由于考试制度、社会风气等各种原因,考试与舞弊往往相伴而生。科举制始创于隋朝,但行至唐末,就已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作弊现象,到了宋代,诸如冒籍、挟带、雇人助考、密约暗号、预买题目等各种舞弊行为更是十分普遍。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宋代统治者针对科举考试制度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对科举考试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防弊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考官的防弊措施
由于科举考试中,考官是命题、阅卷、确定录取名单的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因此,为了防止考官与考生相互勾结,徇私舞弊,宋代采取了一系列针对考官的限制性措施。
首先,将殿试制度化。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高级别的科举考试。宋以前,考生的去留与否全由主考官把持,士人一经录取,便向知贡举官谢恩,自称“门生”,称主考官为“座主”,形成了“自唐以来,进士皆为知举门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的旧习。开宝六年,落第举子徐世廉等人击登闻鼓,状告主考官李徇私舞弊,于是宋太祖举行殿试进行复查。从此,殿试就成为定制,所有及第的举子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的制度化,大大削弱了主考官的权力,限制了其营私舞弊的行为。
其次,罢公荐,停公卷。公荐是指台阁近臣向知贡举官推荐自己所熟知的负有才艺的士子。公荐在唐代非常流行,甚至到了“非保任则无以自进”的地步。因此,公荐的存在,名为公荐,实为私荐,实质上是汉魏时期的荐举制在科举时代的一种残余,它不仅削弱了皇权,也限制了那些有真才实学,但出身寒微的士子。
宋初,为了排除公卿大臣对考试过程的干预,建隆四年下诏,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了公荐,庆历元年又正式罢天下举人纳公卷,从此,试卷就成为科举考试中评定优劣的唯一标准。这就使得一大批出身清寒,但有真才实学的下层知识分子在科举考试中能过脱颖而出。
第三,锁院制度。宋太宗淳化三年正月,翰林学士苏易简被任命为主考官,“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这就是宋代锁院制度的开始。苏易简的做法得到了宋太宗的赞赏。按照锁院制度的规定,考官一经任命,就即刻进入考场,关闭院门,与外界完全隔离,直至考试结束,定出等第,考官才能出院,其间考官不准回家,不准与院外之人交往。锁院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如果事情没有结束,还可适当延长。锁院制度,主要是防止泄漏考题,暗通关节的舞弊行为的发生。宋代对考官权力的种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科举考试中舞弊行为的发生,体现了维护国家考试公正原则的意向。
针对特权阶层的防弊措施
为了限制官僚世家子弟、现任官员等特权阶层在科举考试中的舞弊行为,宋代对这些特权阶层采取了特殊的措施。
首先是别试的实行。别试,是别座就试的简称,实际上是科举考试中的一种回避制度,主考官以及地方长官的子弟、亲戚或门客应试时,别院就试,另派专官,监考也更为严格,以防考生与考官之间互通信息,共同作弊。其次是锁厅试的实行。在宋代,现任官员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他们往往凭借现任官员的身份,在考试时更易投机钻营,拉拢关系,因此,宋政府对他们的应举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规定:凡现任官员应举,必须先提出申请,经皇帝批准后方可应举,而且要另设场屋考试,这就是锁厅试。为防止官员一窝蜂地应举,真宗天禧三年进一步规定,凡锁厅试不合格者,定为私罪,罚铜十斤,今后永远不能应举。由于此规定过于严格,实际上,真宗一朝应试锁厅试的官员很少。在官员的强烈反对之下,宋代逐步放宽了对于官员应试的要求,废除了官员应锁厅试不合格,定为私罪的规定,继而,又废除了只允许官员应试一次锁厅试的规定。
针对阅卷环节的防弊措施
宋代科举制度中最重要的防弊措施就是糊名和誊录。
宋初,虽然朝廷早已明令禁止因科举而形成的座主与门生的关系,禁止公荐,并将殿试制度化,但并没有杜绝请托之风,原因之一就是,考官很容易地知道这份试卷是谁的。为了隔绝考官与考生,宋代在科举考试时将试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贯、家世等文字封帖起来,使考官不知举子是何方之人,谁家之子,只能以文章的好坏来确定等第。不过实行糊名之后,考官虽不能从试卷上看到举子的信息,但还可以通过辨认笔迹推断出试卷出自何人之手。为了使考官无法通过辨认笔迹和暗记以定取舍,于是又创立了誊录制度。
宋真宗景德二年,开始在殿试中实行誊录法,在考完后,又将试卷另外誊录副本。根据殿试誊录制度规定誊录官必须依试卷原文誊录,不准随意篡改文意或增减字句,其誊录完后,经校勘官与原文校对无误后方可标号糊名,“送覆考官再定等”。
糊名、誊录法的使用,使得科举考试在阅卷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考官的主观因素,有利于公正地选拔人才,从而真正做到了“一切以程文为去留”。
针对考生的防弊措施
为了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性,把舞弊行为限制在考场之外,宋代还进一步加强了考场纪律。李觏在《致祖无择》的诗中就曾描述了自己所经历的恐怖的考场气氛。“主司隔帘帷,欲望不可。中贵档根阑,搜索遍靴底。呼名授之坐,败席铺冷地。健儿直我前,武怒足防备”。
考生进入考场,首先要出示家籍证明,证明他的出身,并且要没有不孝不悌的行为,不曾受到过刑责,或者曾经罚赎但情理不重,方有资格参加考试;其次,考生还得另外交一篇文章,以便核对考卷上的笔迹和姓名;然后,考生还得经过严格的搜身,方能进场参加考试。
宋时,考生入场挟带作弊之风非常盛行,当时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应试的工具书,有的书铺甚至专门印刷了精巧的小册书籍,专门供应试举子挟带之用,所以,宋时对考生的搜身严苛得不近人情,有时携带擦拭笔砚的布巾,穿色彩鲜艳一些的衣服都会被认为有挟带的嫌疑。但是,如此严厉的搜身,伤害践踏了士人的人格尊严,因此,考生搜身之法在大中祥符五年被废除,但经常性的搜身依然存在。在考场内,考生不仅不许交头接耳,互通消息。甚至因为有“饮食公然传入,弹圆随水注入”的舞弊方法,也禁止传送茶水和饮食。根据沈括《梦溪笔谈》的记载,有的考生想要喝水,只能喝用来研墨的水,以至于考生出考场时,嘴唇都变黑了。
不过,考试的防弊与舞弊,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即使宋代制定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也不可能完全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虽然有糊名、誊录之法,但考生与考官之间仍然可以通过实现的约定,达到舞弊的目的;虽然有锁院之法,但对于考生与考官在被任命前的约定,也是毫无能力的;虽然有严格的搜检之法,但每次考试之后,考场内总是“蝇纸满庭”,防不胜防。
综上所述,宋代科举考试制度已是相当完善,防弊措施也是日益严密,诸如殿试、弥封、誊录、锁院等一系列的防弊措施,的确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特权阶层,使寒门子弟与贵族世家子弟有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而保证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正如欧阳修所评论的那样:“窃以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好至公”。而且,宋代科举考试中的种种防弊措施,直到今天,仍然在我们的考试中使用。今天对有关工作人员的隔离、回避,试卷的密封制度,高考试卷的扫描,实际上就是继承了宋代科举之行之有效的锁宿、糊名、誊录等措施。
文化的理想国,有温度的历史,有态度的写作。感谢您的关注!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