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的女工人参加工作后,一直在管理岗位工作,她们退休的年龄是如何介定的?

企业单位女工人退休时,首先认定岗位,退休年龄问题,随之迎刃而解。

一.国家制定的退休政策,主要有两项条件:

(一)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现在称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

(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岗位认定问题的产生 1992年,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身份转为工人岗位,员工可以在各岗位间转换岗位工作。

也就是说,企业中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女职工55岁退休,工人岗位女职工50岁退休。

三.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女职工退休时怎么认定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呢?

(一)国家政策

职工的岗位如何确定,国家政策原则上规定,以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准。

这样规定,对于始终在同样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没问题,问题是对在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工人岗位之间变动过的女职工,退休时如何确定女职工的岗位?

这涉及到女职工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国家也是原则上规定,以职工到龄退休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岗位为准。

(二)地方政策 各地对职工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认定,有些地方政策性的补充规定,多是设置一些岗位变动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制、岗位变动后需达到规定年限认定限制等,不尽相同。

所以,首先,认定岗位,岗位认定后,退休年龄按认定的岗位办理。

仅供参考。

企业单位的女工人参加工作后,一直在管理岗位工作,她们退休的年龄是如何介定的?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规定:女职工在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服务之间变动岗位的,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及其以上年限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为企业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达到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2年及其以上年限。

举个例子,比如小李原来在单位是管理岗位,49岁时转岗成为单位一般员工,那需要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即51岁办理退休。如果小李没有转岗,而是选择离开单位不再上班,则需要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接续缴纳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再来办理退休手续。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