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经常发生“进项不足”,从而导致税负偏高,该如何解决?

裁员换将

建安企业经常发生“进项不足”,从而导致税负偏高,该如何解决?

这个问题很实在,也很专业,需要专业人员来回复,我可以税收筹划角度提出一下建议:

1,在税收洼地政府出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成立一家建筑安装工程装饰个人独资的一般纳税人公司。将一部分业务分包给这家公司做,这家公司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9%,可以回主体公司抵扣。这家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享受地方政府的奖励政策,最高的可以奖励增值税留存地方的80%,也就是变相增值税优惠40%。

2,可以在同样的税收洼地成立一家建筑安装设计类的个人独资企业,主体公司可以讲工程设计方面的业务转给这家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这家企业开具6%的设计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放主体公司抵扣6%,个人独资企业只交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以实现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0.5%—3.5%之间,可以实现节约税收90%的效果。

3,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一家设备租赁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主体公司可以将设备租赁的业务交给新成立的这家公司,由这家新成立的公司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回主体公司抵扣,同样个人所得税可以实现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征收,节税达到90%,同时也解决了主体公司成本费发票的问题。

建安企业经常发生“进项不足”,从而导致税负偏高,该如何解决?

建安企业,营改增过后,由于其行业特点,进项不足是必然的,但是也不是没办法解决!

一、为什么营改增过后建安企业会进项不足?1、建筑企业的老板的习惯原因

在营改增之前,大部分建安企业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所以,很多老板根本没有取得发票的意识,同样的材料,看哪家价格低,管它有没有发票,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是什么都不知道,营改增过后,观念一时无法从根本上转变;

2、很大一部分材料成本无法得到抵扣

众所周知,建安企业会用到大量的黄沙、石子等材料,这些材料基本上都是从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那里采购的,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是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免税,所以作为下游的建安企业,取得的都是大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的;如果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加钱,即使加钱,也只能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人工成本无法得到抵扣

具建筑行业内数据显示,建筑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40%左右,所以,即使在完全合规的情况下,建筑企业的成本也有40%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比如:同样是100万元的成本,同样的9%的税率,别的行业可能是抵扣100*9%=9万元,而建安行业只能抵扣100(1-40%)*9%=5.4万元;

4、上游的商混企业实行简易征收政策

大家有没有关注过,一个工地只要一开工,商混车就会不分白天黑夜地往工地运商品混凝土,这说明,建安企业的成本当中,商品混凝土占比重大,而商品混凝土行业,有专门的政策规定,他们大都实行简易计税政策,开3%的专票,作为下游的建安企业,当然只允许你抵扣3%了。

上述的几个原因造成了建安企业的进项不足,那么,该怎么去解决呢,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当然不是了,在此提供以下几种建议1、实行简易计税政策

根据营改增文件的规定,建安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清包方式、甲供工程和老项目可以实行简易计税政策,其中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如果符合条件,实行简易计税政策,征收率为3%,可以解决进项不足的问题,但是简易计税政策只是营改增的过渡政策,终究是要取消的,不是长久之计;

2、找劳务公司解决人工成本的进项问题

与劳务公司签订协议,从劳务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6%的进项税额,这里面又分为人力资源外包和劳务派遣,二者有不同之处,篇幅有限,不做过多介绍;

3、改变经营理念,尽可能多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就需要从老板到业务员,自上而下地转变观念,抛弃以前的“价格为上”的观念,变为同时考虑价格和票据的综合理念,能取得专用发票的尽量取得。

总之,建安企业营改增后,进项不足,税负上升了,如果建安企业想生存下去,跟上政策的变化,才是生存之道!在此提醒一下建安企业,切不可为了增加进项,采取虚开发票、购买发票的方式,一旦被查处,得不偿失!

建安企业经常发生“进项不足”,从而导致税负偏高,该如何解决?

如果建安企业出现进项不足的问题,那首先要分析进项不足的原因。由于建筑业的进项本身比较复杂,所以产生的原因也可能多种多样。

1. 建筑业进项的构成

建筑业在实际施工的时候可能会产生多种类型的进项。比如采购原材料,既可能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获得13%税率的进项,也可能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获得3%征收率的进项。如果涉及到设备租赁,那也可能有13%税率的进项。同时,如果需要其他企业提供一些辅助服务,比如工程勘探。工程设计等等,那么可能还会涉及到6%的税率,因此先要了解企业进项的构成,才能进行进一步的具体分析。

2. 进项不足可能的原因

这个不足一般是相对于销项来说的。今年的4月1日,建筑业的增值税率由10%降为了9%。而相应的制造业企业的税率也成16%,降为了13%,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的。材料采购占比较大,那么可能会感觉到进项有所下降。但这不会引起进项不足,所以出现进项不足的问题,企业更多的还是要从自身的方面来找原因:

(1)分析供应商的组成:

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大部分的供应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自然企业的进项就会较少,产生进项不足的问题。

在此例当中采购的金额都是100。如果一般纳税人占比20%,小规模纳税人占比80%,那么最后取得的进项是5,如果一般纳税人占比百分之80,而小规模纳税人占比20%的话,最后取得的进项就是11。所以选择什么样的供应商对于企业的增值税进项是有较大影响的。

(2)分析销项与进项是否匹配

有时候企业的项目本身比较特殊。使得企业本身的进项并不多。如果企业还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话,那么会造成进项和销项不匹配的问题,显得进项有所不足。比如。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自产建筑用沙土石料等等。

这时候企业就要考虑一般计税方法是否适合当前的项目。

(3)零星采购的问题

有时候可能会出现就地取材,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或者有些劳务的费用没有办法正常的列支。如果这些支出在企业费用当中的占比比较大,那么也会对企业进项产生一定的影响。

3. 企业可以考虑的措施

对于企业来说,找到了进项不足的原因,就要针对具体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1)如果是因为供应商的构成不符合企业的现状,导致企业进项不足,那么企业考可以考虑对供应链端进行重新的梳理,选择一些有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作为企业的常规供应商,可以有效的提升企业的进项比例。

(2)如果是因为经销商不匹配的问题,那企业可以看看特殊的项目能否适用增值税的简易征收?可以申请简易计税将销项税率降为3%。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要分开来核算。比如销售资产设备又提供安装服务的,那么机器适用于13%的税率,安装可以适用甲供工程3%的征收率。

(3)零星采购的问题,如果企业出现了大量的零星采购,影响了进项的比率,那么企业要予以充分的重视,并做好长远的规划。比如采购木材是在零星的农业生产者手里收购,还是在有资质的农村合作社那里集中采购?一项工程项目是自己做,还是选择有税收优惠的企业做分包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4.总结

总的来说,建安企业进项复杂,一定要分清进项的税率找到缺少进项的真正原因并针对具体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在缺少进项的问题上,每个企业既有共性,也有自己的特点,企业要针对自己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分析和测算之后,再制定方案。

建安企业经常发生“进项不足”,从而导致税负偏高,该如何解决?

所谓进项不足问题,实质在于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税负提高了。

1、营改增之前,建安企业按营业收入缴纳3%的营业税,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率为9%,企业实际税负在5%左右,明显高于原来的营业税税负率,这就是建安企业普遍反映进项不足的由来。

2、导致建安企业税负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人工费,占其成本的30%左右,这部分支出没有进项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2)、商品混凝土,作为建安企业的主要原材料,一般只能取得3%的进项税。

(3)、黄沙、石子等建筑材料,能取得普通发票就不错了,即使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也是3%。

3、针对进项不足的问题,我们建议施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尽量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材料,这样可以获得尽可能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切不可为了解决进项不足问题,花钱买票,让材料供应商多开发票,这些行为属于偷税,税收风险巨大。

建安企业经常发生“进项不足”,从而导致税负偏高,该如何解决?

个人认为造成建安企业进项不足的原因

1、类似钢材在造价中占比例较大的材料,在部分项目中为甲供材,而此部分发票税率较高。

2、部分装修工程等税率偏高的分包,直接甲指。

3、很多零星材料、工人工资施工单位没有开票的意识,甚至无法开票

4、钢管等周转材料租赁费税率较低,很多是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享受政策有降税优惠,税率1%。

解决办法

1、人工费部分建议挑选9%税率的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同时各个班组工人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作为劳务公司成本。

2、凡是项目用到的东西,能开票的尽量开票,可以与较大的五金店合作,将日常所有东西都作为进项。积少成多。

3、针对周转材料税率较低的个体工商户,材料租赁商可以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这样税率适当提高。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