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社办企业的员工有没有退休金,农村粮库和城市社办有啥区别?

过去社办企业的员工当年不在城镇职工社保范围之内,无法参加社保和缴纳社保费,但在社办企业生产期间到龄退休的老员工由厂里发放较少金额的生活费,企业破产解散后这部分老员工的生活费改由乡政府工业办负责发放,其他员工厂倒人散不享受。

农村粮仓即大队保管员得工分,公社粮库属于粮管所,是国企职工,享受退休待遇。

过去社办企业的员工有没有退休金,农村粮库和城市社办有啥区别?

一,乡镇企业包括镇办企业都属于小集体性质,一是取决于这些单位是否按时给工人缴纳养老保险,二是以上可能性小,还要取决于个人去缴纳,才能每月有养老金。二,农村粮库或农村粮供所是属于门县区粮食局下属单位,性质是大集体,与过去供销社,食品站等是一样的性质,与乡办企业不同。三,现在的城市中乡镇企业都是私营和民营企业。

过去社办企业的员工有没有退休金,农村粮库和城市社办有啥区别?

“过去社办企业的员工,有没有退休金”?这个问题,要看地区,看社办企业的属性。

在我们这里,县属社办企业,员工是工资,户口与农村脱钩,这种社办企业,如丝产,玻璃产,砖瓦厂等,他们是有退休养老金的。

人民公社办的社办企业,虽然也是自负盈亏的集体经济企业,但是,在这里面工作的员工,户口仍然在自己居住的村社。他们的待遇,是生产队的工分,加企业的补助。

我们公社办的泥巴产,石灰厂,煤炭产,砖瓦厂,乡村公路养护等企业,员工就是工分,加企业补贴。

属于这种性质的社办企业,员工是没有退休养老金的。

在人民公社办的社办企业,在改革开放后,企业的属性发生了改变,员工脱离了自己的农村户口,成为县属社办企业职工。

1983年,对这些员工进行了以前的工龄认证。在本部门转正的城镇居民户口,是能够计算工龄的。

虽然符合本部门转正,但是,以前是农村户口的临时工,合同工,是不能够认证工龄的。

在这次工龄认证中,没有工龄认证,企业也没有转变属性,是不能够算城镇职工的。

我们这里,在人民公社泥巴产,石灰厂,煤炭产上班的员工,随着企业的关停就自行解散,是没有退休养老金的。

因为是农村户口的社办企业,在购买超龄养老保险的时候,也是不能够买社保的。

城镇社办企业,就是属于街道集体经济企业,后来企业倒闭了,在实行购买超龄养老保险的时候,他们能够购买超龄养老保险。

像我们这里的街道企业,竹器产,铁工厂,缝纫社,织布社,他们中的员工,都是在购买超龄养老保险的时候,购买超龄养老保险的。

能不能够购买养老保险,是属于购买城镇职工超龄养老保险的时候,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可以说,这样的问题,已经解决。

过去社办企业的员工有没有退休金,农村粮库和城市社办有啥区别?

这个问题可分两层意思解答:首先,社办企业属性是公社办也或后来的乡镇办的企业、它的员工来自农村生产队的社员,后来包产到户的农民户口的群体。而七八年新出台的劳动保护法规保护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及各县属以上大集体企业的正式在册的干部、职工。到龄退休、可由单位按月发放退休工资。没有包括农村社员或叫农村户口的农民。当年也还没有缴社保养老的概念。当然村集体经济好的如江、浙(浙北)一带有养老待遇也不会被限制的。第二个问题:农村的粮库、公社的(后来的乡镇)粮库属国家县市级粮食局管轄。其正式在册的干部职工属国营商业干部、职工。当然享受劳动保护法规待遇的。也不没包括没转正的临时工。后来改社保制度后如已转正並缴纳社保的改制前的临时工工龄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至于农村生产队、或大队的粮库不在国家劳动保护法规范围内。当然与乡镇粮站(库)不一样。

过去社办企业的员工有没有退休金,农村粮库和城市社办有啥区别?

后来是乡镇企业,还有乡农机站之类,买了社保的都有养老金,没买的还一次性补N万后也有。

过去社办企业的员工有没有退休金,农村粮库和城市社办有啥区别?

我们小区的保洁工,他们两夫妻原来当地社办工厂的员工,后来改成乡镇企业。再后来企业合并转制了,就由乡政府安排到我们小区做保洁员。前几年他老伴到50岁后,乡政府就让她退休,拿乡镇企业退休养老金,去年转成社保局发了。每个月也有三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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