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和评级出了,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遇到工伤职工应当怎么办?让我们看一下处置的方法和流程吧。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是单位的特权申请期,也是单位的义务。

如果单位一个月内不申请工伤,一个月以后工会、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这种情况下,工伤发生以后,工会、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以前,产生的工伤保险费用,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工伤认定出来结果以后,职工可以按照规定工伤有关待遇进行治疗了。

等工伤治疗完毕,职工还享受一次免费的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鉴定结果出台以后,职工可以根据结果享受有关的补助补偿待遇。根据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实际上指的是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

1~4级工伤直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仍然会继续缴纳保险,直至职工办理退休为止。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保险基金还会给付护理费。

说起来,上面这些待遇都跟用人单位没有关系,单位配不配合都无所谓了。只要给职工缴纳社保就好了。

与职工有关的待遇是,职工治疗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也就是说继续发放工资待遇。

工伤治疗期结束以后,如果是伤残等级5~10级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一定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要给予一定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补助金的标准,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的。比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山东省是离职上年度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而江苏省是1.5万元。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怎么办?没有工伤保险,职工就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

答案是,不,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就有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用人单位后来参加了工伤保险,后续发生的工伤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当然,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出现用人单位对理应支付的各种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不管不问的情况了。

其实,这种情况是所有劳动者的担心。尤其是工伤死亡的人员,经历完工伤认定以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是42359元,那么2020年的工亡补助金是8471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一般每人是30%~40%的本人工资,合计不超过100%)。合计起来近百万待遇。

这种情况下,当职工确认企业拒不支付的时候,应当向社保工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国家早就制定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实际上是假定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由于职工维权效力比较弱,可以通过工伤行政部门予以施压。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首先通知单位责令其支付,如果3~5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然后有关支付的待遇会向用人单位索赔。这样能够确保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也能得到有关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权益的,除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外,不管工伤保险是否参加,有关工伤待遇都会得到保障的,这是国家的承诺。

工伤鉴定结果和评级出了,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好办。人社局会按流程通知对方。你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鉴定结果和评级出了,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谢谢官方邀请。我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员工因事故工伤,通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以后,遇到单位不配合落实工伤待遇的情况,是非常糟心的事情。出现这种情况时,工伤员工尽量不要采取过激的言论和行动,以免激化矛盾。工伤员工可以就单位不配合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措施和办法:

第一,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单位不配合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积极与单位协商,督促单位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得到最终结论。

第二,员工有工伤保险,单位不配合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含工伤康复的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单位一般不会出现不配合办理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员工通过与单位间的协商与交流,一般就能得到解决。

第三、员工没有工伤保险,单位不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解决的办法有两个:

1、提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支付追偿权归社保部门。下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向用人单位追偿。

第四、单位不支付属于工伤保险支付以外的工伤待遇

单位不配合的可能是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如员工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生活不能自理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的待遇等。遇到这种情况时,员工可以寻求工会的支持,或者通过提请劳动仲裁甚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

综上所述,员工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遇到单位不配合落实工伤待遇的情况,可以根据其不同原因,采取再次申请鉴定、协商交流、寻求工会帮助、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提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法,寻求问题的解决。

温馨提示

依法交纳工伤保险,依法保障工伤员工的劳动权益,是每一个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每一位工伤员工遭遇不公平、不公正待遇时,应依法、合规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笔者留言]:我是吕历春秋,资深安全业者,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喜欢我的回答,敬点赞和请关注!

工伤鉴定结果和评级出了,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公司拒不配合的情况下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鉴定结果和评级出了,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如果单位不配合只好走法律程序了。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告它了。

工伤鉴定结果和评级出了,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对照《工伤保险条例》,首先整理根据等级结果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其具体的规定,比如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所有的都罗列清楚。

将个人的诉求告知公司,要求公司予以办理支付,该由公司支付的由公司支付,该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要求公司予以申报并收款后支付到你个人。

若公司或管理人员理不配合的,直接找个律师,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收到仲裁通知后,自然乖乖的派人到劳动仲裁机构与你协商处理,务必当场的调解协议或开庭结果中注明支付款项的金额和时间。后面再拒不按实足额支付的,直接继续劳动仲裁申诉处理,有法律的支持不怕公司不配合。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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