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二十五年,前十年没交社保,如何争取?
在用人单位工作25年,前10年因为当时社会环境没有给缴纳社保。确实应当争取用人单位给补缴社保。
社保的重要作用就长远来看,社保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老年之后的保障。
养老保险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养老保险的基本待遇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10年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至少会增加60%以上。
医疗保险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医疗保险缴费累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含住院报销和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的退休年限,各地并不相同,上海广州只有15年,而北京天津青岛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如果我们社保缴费年限达到25年,基本就不需要到达退休年龄补交医疗保险。
社保补缴面临的问题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不得通过事后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也就是说自己补交的方式不允许。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是企业违法行为应缴未缴的,应当承担补缴责任,可是维权是有时间限制的。
按照《劳动监察条例》,关于受理时限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受理时限是两年。受理时间开始时间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工作了25年,用人单位给自己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单位的违法行为15年之前就已经结束了。
15年前是2004年,从1994年到2004年10年没有缴纳社保。像这种情况,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出完整的会计凭证,招用人员信息等材料,可以通过社会保险征缴部门进行补缴。但是如果企业不配合或者企业的有关会计凭证等资料丢失,那么是无法补缴社保的。
所以,这个时候就只能做用人单位工作。多数情况下,很多劳动者只能忍气吞声,自己承担原本企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也看出我们提前维权的好处,时间过去不久,在劳动维权范围,会有执法部门帮助我们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1994~2004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起来真的很划算。因为,当时的社平缴费基数低,即使算上每日5/10000的滞纳金,依然比现在按月缴纳要划算的多。而且国家1998年他要求逐步建立起医疗保险制度,再往前补缴社保只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而已,也能省很大一笔钱。如果没有建立起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只要缴纳养老保险就视同缴纳了医疗保险,非常划算。
综上所述,最好的方式还是协调用人单位补交上社保,不管是如何掏钱,毕竟受益的是自己。一个为单位贡献了25年的老职工,如果用人单位档案材料齐全的话,一般不会太难为人。还是希望所有社保没有补缴的人早日去申请维权或补交社保,不要导致因为档案材料确实无法补交社保利益受损的情况。

公司工作二十五年,前十年没交社保,如何争取?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以前在制造业和其他劳动力密集型的私营企业几乎是不会给员工买社保的,除了国企央企等事业单位,才会为员工购买社保。
这些年政府部门加大了对私企的监管力度,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给员工购买社保,当然也是标准比较低的档次,个人承担一小部分费用,企业承担大部分费用。
因为很多中小微私企经营风险大,利润也无法保证,随时可能倒闭。政府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对待这种普遍现象。总不能逼的私企倒闭关门,更多的人员下岗失业更会成为政府头疼的事情。正所谓民不告官不究。
不知道你的企业属于什么情况,如果还在正常经营,可以咨询律师意见再争取权益,看的出来是为数不多的老员工了,应该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只要企业不倒闭,你就可以一直干下去。如果你在企业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企业应该会为你补缴十年的社保,当然个人也要承担这十年的个人部分费用。
更多的情况是企业为员工补缴了以前的社保费用,但是也不会再用这个员工,一拍两散的结果。希望有心理准备。
公司工作二十五年,前十年没交社保,如何争取?
公司工作二十五年,前十年没交社保,如何争取?
很多朋友在工作中对社保的状态一直是稀里糊涂,甚至几年十几年过去了才知道社保的重要性。这时候有的朋友发现:公司竟然十几年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气愤之余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同时用人单位这种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
但遇到这种情况大家也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从招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遇到单位不缴纳的问题,首先大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稽核部门反映并投诉,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一是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是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所以建议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所以啊,对于单位不给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工作二十五年,前十年没交社保,如何争取?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公司工作了25年,那么前面10年没交社保如何争取?这个问题如果说和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一个前提下。那么实际上只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争议了。一方面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举报来解决这个争议,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争议。
只无论通过任何途径或者渠道来解决这个争议,那么都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自己一定要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这个有效的证据对于自己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比方说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25周年之前,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你能够有效的提供出来,那么这样的证据就是完全能够证明,所以说通过这样的类似证据可以去劳动仲裁大队进行,一个劳动仲裁处理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如果说自己很难提供相应类似的证据,包括上卡工资待遇都没有办法提供,15年前甚至25年前的。那么这种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相对来说是比较困难的,所以说自己寻找到有关的证据,能够使自己的这个方面的利益得到一定的弥补和补偿。然后再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来申诉处理,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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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二十五年,前十年没交社保,如何争取?
你好,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实际中很多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又不处理社保的事情,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第二,对于无法补缴的可以根据这二十五年由于无社保实际造成的损失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工作二十五年,前十年没交社保,如何争取?
前十年没交,只能提供你的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个税清单,要能体现出你前十年在该公司任职的,然后去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补缴,社保会核算出你应该承担的部分,单位承担的部分以及滞纳金多少,然后要求单位和你限期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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