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注册了公司开通了企业社保和公积金账户,那么给自己缴纳社保需要给自己发工资吗?该怎么交?
自己开了公司,可不可以给自己或者亲戚朋友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呢?
当然可以。不过,需不需要给自己或者亲戚朋友开工资呢?
如果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实际上只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工作职工,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而且全日制工作的职工,应当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职工的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上年度总待遇的月均值确定。如果是新入职的职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确定。
如果不开工资,实际上是无法确定缴费基数的。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社保缴费采用的是核定的,只要用人单位申报,社保部门就会进行审核,如果不要求单位提报相应的工资凭证等材料,一般就默认用人单位申报的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但是,根据原先的计划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将交由税务部门管理。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放缓了有关工作进程,企业社保征缴工作仍然由人社部门承担。
如果是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话,因为用人单位要每月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而且税务部门具有查账征收的能力和职责,这样就不需要申报,社保基数由税务部门直接按照每月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标准征缴就可以了。
而且从个人所得税角度讲,国家开始对包括劳务费在内的综合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将会建立全民的收入管理体系。
所以,如果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话,不发放工资就缴纳社保是不太可能的。
但是社保部门实际上也有相应的权力和职能,不过由于一些客观因素限制,并不会过多的跟民营企业较真。一般维持在劳动者不投诉维权,社保征缴部门不会主动审核的做法中。
不过,刚才说了,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明确规定,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的,属于违法行为。
一旦被查处,明确定性为骗保行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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