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个体户给员工缴纳社保,可用人不稳定,企业给员工缴了社保,员工却不干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真的很现实。国家规定有雇工的个体户,也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
可现实中,多数个体工商户都不会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有的个体工商户觉得某员工非常好,觉得给她缴纳社保能就是对她的特别照顾了。可是又害怕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辞职不干了。
这种情况确实也没有好办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保缴费也越来越深入人心。很多职工在入职时就要求用人单位交纳社保。
很多干个体的朋友,都是对职工参保这个问题持可选可不选的态度。如果职工要求缴纳社保,肯定不会将所有的社保费都要求职工全部承担,这明显是赶人走的节奏。多数情况是职工承担一半,老板承担一半。比如,正常情况下发给员工工资是4000元,如果社保费用是1200元,这样会给职工发3400元,老板自己承担600元,实际用工成本是4600元。这是最实际的。现在不少城市都出现了用工荒,招人很难,招趁手用的人更难。
实际上给个体工商户打工,真的维权也很难。因为,个体工商户没有相应的会计帐,也就无法证明两者的劳动关系。绝大多数情况,社保都会不了了之。
其实上面所说的都是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从入职当月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给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给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保费用,不能转嫁给职工承担。但是用人单位可以跟职工协商工资标准情况,还要做到同工同酬。
如果只讲法条也没意思,这种情况下还是将心比心吧,只要你善待职工,职工也会善意回应你。存善心,做好事,这样才会做大做强,难道不是吗?
现在个体户给员工缴纳社保,可用人不稳定,企业给员工缴了社保,员工却不干了怎么办?
谢邀!这种现象现在普遍存在,也是企业和公司及个体户非常头疼的事情。有的员工今天在单位上班,明天就跳槽去了别的公司;今年在这家公司上班,到明年就去了别的单位。使用工单位非常困惑,特别是员工的养老保险,这样跳来跳去不知道怎么缴纳?
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员工工作岗位随时随地变动,因用人不稳定,社保缴纳问题使得业主不知怎么是好?有的员工本单位工作不干半年了,甚至更长。人已去了别的单位,原企业还继续给离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使原企业成为冤大头不堪重负!
这样有的企业和公司,就上马了一批土政策新规定,只好扣留工资,对于时间短没有上班的,缴纳社保部分就以工资顶底。对于长时间不上班人员,企业就暂时先给缴纳,等个人办理离职手续时,将社保在内的费用一块算清,待补齐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只好这样彼此处理。
也有的企业和公司,在怎样留住员工上动脑筋下功夫?提高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减少离职人员。使得员工在本企业长期工作下去。
现在个体户给员工缴纳社保,可用人不稳定,企业给员工缴了社保,员工却不干了怎么办?
本来应该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商定全部待遇,职工跟据自己的情况在尸籍地或定居地交社保。现小企业的订单不是固定的,人才也要流动,社保各地又不通,明显这不是为职工考虑,只是想把企业和职工之间的一部分钱先扣到你社保局手里,至于以后职工有没保障,你社保局自己都心理没底,或者就没有考虑过二十年后,一个交社保的养三个退休的是怎么养。
现在个体户给员工缴纳社保,可用人不稳定,企业给员工缴了社保,员工却不干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在现实过程当中确实存在这个问题,特别是针对那些销售业务以及相关的操作岗位,尤其会出现这种人员不稳定情况。
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入职之后给员工办理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完之后,员工在企业里面工作经过一周两周发现自己与企业并不匹配,与企业的工作氛围,与同事的沟通不太融洽,等等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员工自行离职。
特别是当下九零后、零零后员工在企业中一言不合,就有可能提出离职,导致离职的人员不稳定性加剧。
这个问题也给大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给企业的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么提出哪些新的要求?
1.在筛选简历阶段
我们就需要做好一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筛选简历,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按照岗位说明书进行完全的匹配,寻找匹配度非常高的简历。企业里面招聘员工不是招聘最优秀的员工,而是招聘最合适这个职位的员工,只有合适的职位的员工才可以有很高的稳定性。
2.招聘面试阶段
要设置结构化的问题。要对面试官进行相关标准化的要求。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在面试的分工是完全不同的,要做好科学的分工。有人不能主要在面试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以及过往的项目经验所拥有的团队资源,行业资源,客户资源等等。
人力资源主要在面试,组织匹配、沟通技巧,是否能够融入公司的文化,目前现状,已经稳定性等等相关方面进行沟通。确保匹配度很高。
3.入职薪酬谈判阶段
这个阶段非常关键,候选人所期望的薪酬范围,还要与企业所招聘岗位的薪酬范围比较匹配;既要满足用人部门的要求,又满足候选人的期望。只有在一个区间范围之类最后谈妥的可能性才会高,才不会导致入职之后产生不稳定性。
4.试用期阶段
这个阶段就要用人部门和直接上级进行良好的规划,如何对员工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期间制定良好的培训规划,科学的导师制度。加强员工的人文关怀,定期与员工进行面谈或座谈,确保员工的变化及时掌握;并开展多种多样的员工文化娱乐活动满足员工的其他需求。
只有做好了以上工作。才能让员工顺利通过试用期。试用期的稳定就能保证社保不会无用,企业的人工成本才不会较大浪费。
以上希望有所帮助!
六合同风,资深人力资源总监,擅长面试入职辅导,劳动法规辅导。
现在个体户给员工缴纳社保,可用人不稳定,企业给员工缴了社保,员工却不干了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不论是任何企业单位,只要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任何小型微型企业,都有义务给员工购买社保,而且这也是2019年新政实施以后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
当然购买社保,尤其是给员工购买社保是企业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主都不能违背这一方面的原则。那么因为这种个体工商户经营摊贩,他的这个雇佣员工流动性相对是比较大的,在这种情况下确确实实在自己购买了社保之后,可能就会导致这些员工不干或者怎么样,但是这也是不争的一个事实。
不能因为这样的一个理由而拒绝给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本身这个社保的费用你就是应该给员工买的,这名员工给你打工给你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你创造的经营利润,那么你就有义务去给他购买社保,因为他干了几个月,或者是不干了,实际上这个社保还是他自己的,他愿意转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他不愿意转,那也是给他交的钱,对于你企业主来讲,你尽到了你应尽的义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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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个体户给员工缴纳社保,可用人不稳定,企业给员工缴了社保,员工却不干了怎么办?
不知怎么解读,总之脱离群众路线,一味的坐在办公室空喊法制,所谓的精英主义,连我都迷茫。毛泽东提出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往后千年可能都无人理解其真谛,时间会证明,伟人终究是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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