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退休时是否也要档案?

下岗工人退休,当然也需要职工档案了。职工档案是我们一生的经历记录材料,应当妥善保存。

实际上我们职工档案远比大家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主要包含十大类,包含了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察考核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入党入团和民主党派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出国、离退休、退职等材料,其他有价值的保存材料。

我们常说的退休审核职工档案主要审核的是履历材料和就业工资材料。

我们退休的规定要求职工档案必须跟社保缴费记录一一对应,才可以认定无误办理退休。否则会出现张冠李戴或者其他情况。

尤其是一些老工人,他们档案中存在着一些视同缴费年限的资料,仅凭档案资料就可以认定缴费年限,不用社保缴费,因此档案的重要性更高。

还有特殊工种从业材料,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可以提前五年退休。每年的工资从业记录中必须要显示我们从事的是特殊工种才可以认定,否则其他都无法证明自己是否从事特殊工种。

下岗失业工人,原先的档案材料都是在国有集体企业或者原单位保管。一般外资、私营企业档案管理部门都认定他们没有档案管理资格,应当在生成职工档案之后,交给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档案服务机构保管。

2015年以前,由于收取档案费,很多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执行,所以就产生了很多职工档案材料缺失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一般也可以补办档案材料。就是通过补办相应的就业手续和离职手续,证明自己的就业经历。虽然就业部门都有相应的备案材料,但是查找起来也很不方便。只有实施电子化办公以后,近年来的材料才可以通过电脑系统查询。

不过随着未来信息时代的发展,我们信息的可靠性越来越高。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可以不依靠档案材料认证。因为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本身也没有什么可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因此,上海等很多地区,对于他们退休只需要看交费记录就可以了。

希望有关部门抓紧将老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到时候纸质档案材料就不怕丢失了,这样更方便管理和服务群众。

下岗工人退休时是否也要档案?

首先,先了解职工档案的意义是什么?

1、职工档案针对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有视同缴费年限,对于在岗、下岗工人退休来说才有意义。

2、职工档案另一个职工退休年龄的问题,国家现行退休年龄原则上以档案里最早有效登记表填写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职工档案对于特殊工种的确认;

4、职工档案对于干部和工人身份的确认;

5、职工档案对于职称评定的确认。

随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全部退休完,也就是企业92年10月(有地区差别),事业编制单位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就不会有视同缴费年限了!

也就是没有企业、事业编制单位、政府部门中退休金的计算按“老人”“中人”“新人”之说。

“老人”——退休金完全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没有实际缴费年限;

“中人”——有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新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职工档案里参军、知青上山下乡、职工入职登记表等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年份。

参照职工档案里各个时期的调资表,直至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填写的最后一张调资表为止,这个期间的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职工档案里存的当地社保局审核批准的“工龄确认表”。

所以,不管是在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等下岗的员工,只要是在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开始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档案对这类人非常重要!

企业按18岁参加工作为依据,企业职工大概2021-1992=29,29+18=47,女性职工50岁退休,那么,差3年退休。

也就是,到2024年,年满50岁女性职工,退休基本上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

男性职工,60岁退休,到2034年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

按正常退休年龄(特殊工种、病退、事业编制单位和政府部门退休人员除外)。

结论:

企业在职职工和下岗职工,女性职工50岁,2024年退休——职工档案意义不大;

企业在岗职工和下岗职工,男性职工60岁,2034年退休——职工档案意义不大。

在这之前,职工档案对于适龄退休人员来讲,意义重大!

下岗工人退休时是否也要档案?

当然得要档案,而且档案是百分之百要提供的,而且里面的招工表、转正表和定级表这三样必不可少,缺一样都不行,都是非常麻烦的事情。我们单位里原先有个人办退休时,劳动部门发现他的档案袋里少了一张定级表,卡住了。他先后到区里市里信访局上访,直到两年后市领导批示,由劳动部门找出他的档案原底,复制了一份,他才得以办退。看看这个档案有多重要吧。

你虽然下岗了,可你的工作关系仍然在原单位,有些单位在没有给你算断工龄的情况下,还得给你续交职工养老保险金,你需要做的是,提前和你供职的原单位取得联系,而且至少应该提前半年就应该下手准备了,因为有的单位已经没有了,厂址早就盖成商品房变成了小区。有的职工档案统一保管在劳动就业局等地方,你可以先找原单位的主管局说明情况,单位可以垮掉甚至消失,可是主管局永远存在,你到时候要是自己跑退休,还得找主管局盖章呢。

下岗工人退休时是否也要档案?

对于下岗工人来说,办理退休时,如果无法提供人事档案,只要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还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但是,如果涉及特殊工种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核算,增发养老金的审核,一般都需要提供人事档案,否则会影响养老金的核算。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下岗工人没有人事档案,能否办理退休?

下岗工人办理退休,必须符合以下2个条件:

1. 年龄条件。男工人满60岁,女工人满55岁(部分地区女工人50岁);男特殊工种55岁,女特殊工种45岁。

2. 缴费年限条件。个人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根据上述2个退休条件可以看出,即便是没有人事档案,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下岗工人需要提供人事档案?

1.涉及特殊工种的认定。要想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工种要符合特殊工种名录,工作年限要符合相应标准。退休管理部门在审核特殊工种退休时,主要参考依据来源于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人事档案中的:工资审批表、工种、工作履历表、保健津贴表等材料。

2.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核算。我国是1992年开始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一般来说,在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群体,都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退休管理部门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主要参考依据也是来源于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人事档案中的:招工表、人员安置介绍信、劳动合同。涉及知青经历、参军经历的人员,重点审核知青登记表、入伍(退伍)登记表。

3.涉及增发养老金的审核。对于在特定时间(比如:沈阳是1998年以前)曾取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在核算养老金时,会增发养老金。退休管理部门在认定增发养老金资格时,主要参考依据也是来源于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人事档案中的:《XXX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XXX劳模审批表》、《职称呈报表》、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下岗工人离开公司以后,个人的人事档案怎么办?

一般来说,下岗工人离开公司以后,下岗工人持公司开具的档案转递单,将人事档案转递到下岗工人居住地的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或者下岗工人持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开具的《调档函》,从公司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居住地的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然后,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会给下岗工人发放一个档案证,将下岗工人的基本信息和档案号填写在档案证上,便于下岗工人调取和查询。

注意:

下岗工人离开公司以后,一定要及时将人事档案转递到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或者有资质的档案管理机构。千万不要将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里,更不要私自拆封人事档案。

写在最后:

下岗工人退休时,涉及特殊工种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增发养老金的,需要提供人事档案,否则会影响个人养老金的核算。如果不涉及上述3类认定,只要符合退休的年龄条件和缴费年限条件,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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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退休时是否也要档案?

档案是下岗工人最重要的命脉。关系到退休最主要依据和退休金额多少,没有档案是办不了退休手续的,尤其参加工作单位和时间,缴费年限,是以档案为准。

下岗工人退休时是否也要档案?

下岗人员下岗后,如果再就业并继续缴纳社保直到退休,或停交社保你也需要原单位提供档案资料,为什么呢?因为有档案可以了解你曾经的工作经历,可以确定你的工龄、身份是否有视同缴纳年限,还有档案记录年龄是否与身份证年龄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就以档案记录为主。假若你身份证比档案年龄大或小,都将以档案记录为准。提供档案就是使你前面社保与后续的社保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接,能真实反映你的工龄及社保,使得你不因下岗前面的工龄丢失,也是对每位公民的一种责任。临近退休前要提早几个月先去社保中心咨询一下,下岗职工既将退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然后开始着手准备。因为你下岗后,时间长了也许很多人都不认识,或原单位破产搬迁等,你可能还要去你的原主管上级单位,这些资料不是一时半会能搞定,需要你东跑西颠,等你把这些资料备齐,可能时间也就到了,如果没有到先到社保让工作人员先初审一下,看是否还有遗漏资料,如果都符合要求就等退休时间到,直接去办理就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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