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投诉到劳动监察处,监察处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接下来该怎么办?

已在劳动监察处投诉了,劳动监察也已经受理了,但是公司仍然不闻不问。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问题,可以向两个部门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按时交纳社保费的话,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职工也可以向社保稽核部门或者社保征缴机构维权。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是相应机构的职责。

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征收部门都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当然,第一步是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有关责令改正,那么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单位进行不履行责令改正的处罚,同时也应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理,相关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一般会首先进行审查裁定。裁定之后将进入执行程序。

其实我们的行政强制执行,也是需要一定的执行费的。执行会应该有行政部门申请财政拨款,这套程序可能就比较麻烦了。不过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申请缓交或者减免。

社保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大家的难题。

因为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达过有关司法解释,社会保险费征收不是法院的职责,是属于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但是强制执行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却没有这个权力。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1998年对劳动部劳动监察有关强制执行问题进行了答复,关于劳动部门确定的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

另外,社会保险法赋予了社会保险征缴部门更多的权利,甚至可以直接冻结用人单位账户从单位账户中划款。

不过由于牵扯到各部门的协作问题,一般流程还是非常麻烦的。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划由税务部门管理,税务部门通过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工资发放情况,可以充分掌握企业应缴的人数和缴费基数,能够有效避免劳动维权案件的发生。

确实劳动维权案件应该提前预防,及早发现,避免矛盾扩大,这样才能够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公司不交社保,投诉到劳动监察处,监察处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接下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规范的企业单位通常都会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该公司未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导致员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目前来说,如员工在职时,个人因患病就诊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员工有权要求该公司按医保待遇标准赔偿损失。又如生育保险,女员工生育孩子所发生的有关一切费用,都应当按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员工的损失。如果发生以上纠纷,都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费所造成的。假如目前未曾发生以上社保待遇上的损失,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实质上已损害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如失业后的社会保障,产生医疗费用未得到补偿等,则属于社会保险争议纠纷,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争议纠纷,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其功能只起到调解或督促的作用,没权强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因其法律关系是社会保险征缴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所以必须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保部门责令该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只有通过社保征缴部门才能强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费。

如果社保征缴部门认定不能补缴,而已造成劳动者应有社保待遇的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司不交社保,投诉到劳动监察处,监察处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接下来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公司不交社保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那么监察大队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接下来该怎么办?首先这个劳动监察大队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但是可以责令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执行劳动监察大队的一个决定。

因为本身劳动监察大队是属于社保部门旗下的一个二级部门。那么这个部门的一个职责就是核查所得的工作单位有没有按照自己的员工总数来交纳社保待遇,如果说没有按照这样的要求来交纳社保,那么它是具备一定的监管措施的,当然是没有强制执行的一个权力。

如果说你需要强制执行,那么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就说你首先可以去申请一个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劳动仲裁,结果在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结果的前提下,那么可以申请法院诉讼,由法院来强制执行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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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社保,投诉到劳动监察处,监察处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接下来该怎么办?

【谢谢悟空大师兄相邀】!

类似的问题,本人已举例回答过。其实这是一个最让打工者辛酸而又最容易【扯皮】的问题。中国这方面的许多法律法现,制定的初衷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当个人在遇到具体的问题时,却很难如人意进行解决。准确地说国企,外企,合资企业一般不存在此类问题,但小公司呢,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并且,换个角度来看,谁又能保证你能在他们公司干多久,所以,问题的出现发生也就不难理解了。

再者,此类问题发生多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有关。

监督机构沒有执法权。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公司不交社保,投诉到劳动监察处,监察处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接下来该怎么办?

公司不交社保,投诉到劳监察处,监察处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接下来该怎么办?

单位和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应与劳动者交纳社保,依据当地上年职工社平工资为基数,按照本人工资的28%交纳社保,单位应承担2O%,个人承担8%,社保累计交纳最低达到15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便可终身享受社会养老保障。

假设,公司和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没有给你交纳社保,你己投诉到劳动监察处,可通过他们进行法律调解,解决你的社保问题,经劳动监察处调解无效后可通过法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仲裁,讨你一个公道,使公司应合情合理的为你办理社保,解决你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公司不交社保,投诉到劳动监察处,监察处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吗?接下来该怎么办?

公司不替员I工交社保,税务机关可不替公司办理税务缴费申请。社会保险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O%确定应缴数额,没有缴费数额的按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相关情况确定缴费数额。

社会保险机构如查明欠缴事申实之日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限期补缴通知,同时告知逾期仍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笫八十六条规定处理。相信劳动监察大队会和公司着情调解好你的社保缴费,公司也会按照社会保险法执行的,如公司和你还存在磨擦理不清的环节,公司也有相关理由不愿意替你缴纳,而劳动仲裁又一时执行不了,你可申诉法院 裁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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