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教师五险一金全部从个人工资中扣合理吗?该怎么办?

某学校发布招聘合同教师信息说有五险一金,等要签合同时说五险全部从个人工资中扣。这样合理吗?就算我们私企都是按比例出资的啊。

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劳动监察部门却无法查处。原因是这样的:

首先,这种说法有问题。实际上合同制教师,走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政府出一定的钱数,雇用劳务派遣机构给职工发工资、交保险。

比如前些天网传的北京招纳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月均待遇5000到6000元。但是这个待遇并不是工资,而是政府拨款的费用。

政府拨款走的是预算,预算就是5000到6000元。肯定不会在就社保、公积金单独拨款。

按照应发工资5000到6000元的方式,扣完五险一金之后到手工资只有2000到4000元。

比如按照60%的北京市缴费基数5080元,需要缴纳五险一金整体比例在50%左右,那么每月就需要交纳2540元五险一金。这样我们到手工资可能只有2460元到3460元之间。但是到手工资毕竟比北京市的最低工资2120元要高出不少,也是不违法的。

这是全国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司待遇中的普遍做法。虽然所谓的待遇高达六七千元,甚至年薪10万,但实际上是完全另一个概念,只是一个忽悠人的噱头。

正常来说,这是属于虚假招聘信息,大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进行纠正,电话是12333。

如果是正常为企业工作,企业要实施这种行为,那么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企业在工资表中列出了扣除职工工资的个人部分加企业部分。

我们一样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就可以得到企业部分的工资补发,另额外还可以得到增加25%的克扣工资补偿金。

所以,用人单位做工资表也是一个技术活。一旦不善,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大家在参加政府招聘的时候,一定要明确了解相关政策,看看是否是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如果是劳动合同制人员,全国目前,都是这种模式,待遇很高,但实际包含了社保、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的费用,很多招聘公告都是在括号内标注的。

这些岗位是一些很低端的辅助性岗位,工资待遇都不是很高。还是建议有知识有能力的年轻人,应该积极考取事业编或公务员,这样才能够获取更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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