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四十多岁改嫁,现在她七十多岁,别人家不要她,怎么办?
应该接老人回来
第一个原因:她已经是七十多岁的高龄老人,且已经开始遭受继子的嫌弃和驱赶,那处境就是十分的狼狈和不堪。
作为亲生子女,即使心里再恨老人,也肯定不忍心看着她受苦。接回来,“委屈”一阵子;不接回来,后悔一辈子。
第二个原因:农村都忌讳“空坟”,认为即使老了埋进土里也应该有个伴儿。孤零零一个的坟头,对后辈子孙也不好。
你们就算不为改嫁的母亲考虑,也该为已经死去的父亲考虑。在“生同衾、死同穴”观念很深的农村,你们应该让老人有一个“叶落归根”的结局。
可以向改嫁后的家庭索取一定补偿毕竟也是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妻,老了就赶出来,太没人情味儿,也太欺负人。
直接朝对方要的话,对方肯定不愿意给;直接到法院起诉索要赔偿,好像也不太行,因为没听说过有“离家补偿”的法律。
但既然已经闹到这个地步,那老人和对方的婚姻关系应该也就走到头了。如果老人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做婚内财产上的分割,也应该可以拿到一半财产的补偿。
非法律专业人士,上述对策仅属个人观点。如需进一步求证,可向法律相关人士进行咨询。
母亲四十多岁改嫁,现在她七十多岁,别人家不要她,怎么办?
我来讲一个类似的故事。
二叔喝醉了酒失足掉进海里淹死的那年,二婶才四十五岁,那时小儿子刚刚结婚。二叔在世的时候,给大儿子一家盖了三间瓦房,买了车子,并许诺两个儿子一视同仁,等小儿子结婚也给三间瓦房,买台车子。
谁也没有想到,二叔会突然离世,未婚小儿媳刁歪,坚决要房子,要车子,二婶实在无奈,只好把自己居住的房子转让给小儿子,自己一咬牙,在邻村找了老头嫁了。
这一嫁就是二十多年,其间二婶为了照顾两个儿子,还有孙子,经常来回奔波,为此事,老头的子女颇有微词,好在二婶一直对老头不薄,体贴入微,倒也没有留下话柄。
两人当初联姻时,当着双方子女说的明白,谁先死就和原配合葬,剩下一方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当时就是这么一说,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老两口天天在一起,相互照顾,谁能料到,身体硬朗的二婶有一天一半身体突然失去自觉,送到医院检查,确诊为脑血栓。
刚开始,老头还能天天搀着二婶溜达溜达,后来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着急上火,一下子累倒了。
这下老头儿女不干了,也不管老头同意不同意,雇了个车子就把二婶送回来。
二婶二个儿子也不是善茬,觉得老娘这么多年在老头家,侍候老的,照顾小的,任老任怨,没有功老还有苦老,现在有病了,就被一下子送回来,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他们想问老头家要一笔补偿费。
老头的子女不答应,可怜两个老人都是农村人,没有退休金,每人每年只有二千多元的养老金,这么多年,一点积蓄都贴补了孩子们身上,只剩下几间老宅。
双方一时剑拔弩张,各不相让。
后来政府出面调节,将两位老人都送到养老院,双方儿女共同出资赡养。
一年后,二婶病逝,又过了半年,老头也死了。
母亲四十多岁改嫁,现在她七十多岁,别人家不要她,怎么办?
我个人认为,母亲永远是母亲,四十多岁,无奈改嫁,现在老了,做子女的应该接纳母亲,让她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至于别人不要她这是违背道德良心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母亲四十多岁改嫁,现在她七十多岁,别人家不要她,怎么办?
这些问题很普遍,各各地方的风S习惯不同,这位网友说的这种现象很多的例子。象这种情况人家不是不要了,有可能是当初的条件,例如丶河北某地有这样一个风俗,叫做(并骨),就是说父母双逝埋在一起叫做并骨。刚才这位网友说的人家不要了可以把他的母亲(是尸体或骨灰)弄回来和他的父亲并骨入土为安,这也了确了自己一桩心事。当然,也有地域习惯的问题,比如四川有一地方,父母去逝后不埋在一个地方,这就是地域文化的不同。
如这种情有不同见解的朋友可留言。
母亲四十多岁改嫁,现在她七十多岁,别人家不要她,怎么办?
非常同情你母亲的遭遇,,中年丧夫,后改嫁给一个农村人。
现在对方以年龄大没能力管她为由想让子女把她接走,估计可能你母亲身体不太好,可能还没有自理能力,你继父以年龄大为由不想管,这继父做的有点缺德,违背伦理!
不知道当初你母亲跟他有没有领结婚证,如果有结婚证,他们是合法的夫妻,作为丈夫是有义务照顾自己的爱人的,三十年了,她从一个健康的中年,陪伴他到老年,怎么会一句没有能力打法她离开,似乎有一种卸磨杀驴之感,太不人道,太没有人性了吧!
再怎么说这个继母也在他家生活了三十年,带孩子,做饭,可能还干农活,任劳任怨,风风雨雨几十年,怎么到老不能动的时候就要赶她走,这是人做的事吗?太让人寒心了。他们家良心上能过得过吗?
当然,作为儿子尽管母亲中年丧夫而嫁人,但她毕竟是你的生母,对你有生养之恩,他们做出这种毫无人性的事,你可不能再让母亲失望,把母亲接回来好好伺候她吧。
至于向他家要补偿费一事,这事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吧,让他们离婚,以及财产分割,以及你母亲治病医疗费用的补偿,相信法院会给你一个合理公正的判决。
母亲四十多岁改嫁,现在她七十多岁,别人家不要她,怎么办?
中国人到了这个地步吗?
为人儿女,对待自己的继母,即使不能像亲生父母一样,也应该当作一个熟人,一个对自己有恩的人来看待吧。毕竟,继母跟自己的父亲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了,两人相互关照,互相支持,走到年老,不容易。看在自己的父亲份上,也不应该把继母赶出家门。何况,作继母的,多多少少都对后夫的子女有养育之恩。如果继子继女不顾念这一点,那真是一点人味都没有了。
对陌生的人尚且应该拔刀相助,更何况是于自己有恩的继母?
作为儿女,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尽孝道。不管父母对自己做过多少,起码父母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这个恩情是一辈子都没法报答的。如果以对方赔偿多少钱为条件来谈要不要接纳父母,这是六亲不认,丧失人伦。
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连要不要赡养自己的父母都成了一个问题,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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