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员工告到劳动局是种什么体验?
我们的原则是,只要在预算范围内,你尽管告。
我曾经亲历一个纠纷案,员工是劳务派遣员工,其实是公司招的,只是明面上签的第三方合同。
后来,项目没营收,公司要解散这个做直营部门,其他员工都协商解决了,就她想要高额赔偿列举出很多赔偿项目,总共5万多。
这其间,仲裁庭在调解阶段也在不断和双方沟通协调。我们态度一直很好,认赔,毕竟公司项目解体,对员工也造成了困难,只是赔的要合理,所以,我们不接受协调。
既然这样,那好,我们按她实际情况,对实际判决做了个预算,最多法院会支持1.6万的赔偿。
最终,仲裁庭判下来,前后加起来也就1.5万左右。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有预算,该给多少,就给多少,一分不多,一分也不少给。
总结下:小公司呢,大多以自管管理为中心,不太在乎仲裁,也没时间理会这些。大公司有遣散费预算,大方给,以维护企业声誉为主被员工告到劳动局是种什么体验?
我说一件去年发生的真事,我老婆在一家厂做会计,他们厂当时出了一件事故,就是有个员工离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离职单没有交到财务部,然后财务部把他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按正常的月份发放了,其实他那个月只做了半个月,大概多发了2000块钱,联系了那位离职的员工,对方直接就把手机给关了,因为对方又是外地的,你想去追这两千块钱,基本上不可能或者得不偿失,老板就说查查到底怎么回事?但是经手这个事情的一共有三个人,一个是来了半年的小姑娘,另一个是行政主管,还有一个主管行政的副总,根据流程,应该是那个小姑娘把单子拿给主管和副总签字,然后再交由财务部,但是那个小姑娘说她当时把单子交给了主管,主管并没有把单子还给他,她以为主管会去找副总签字,然后交给财务部,但是主管跟副总都说根本没见过单子,反正有点争不清谁的责任了,最后老板就说既然分不清谁的责任,那这2000块钱就由你们三个人补齐,,然后再发工资的时候,那个小姑娘就发了500块钱,他其实工资本来就很低,2300块钱一个月,结果扣了他1800,主管跟副总每人各出了100,这小姑娘当时就不干了,就找老板,结果老板也不愿意得罪管理层了,就安慰了她几句,大概意思就是说你认倒霉吧,这小姑娘还真不肯认倒霉,直接去了劳动局举报,到了劳动局才知道,厂里违规的情况多了去了,第一,没有签合同,第二,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第三,星期六不算加班,只有星期天才算加班,最后,劳动仲裁又要双倍工资,又要补齐五险一金,还要把星期六的加班费全部算上,最后小姑娘拿了几万块钱走人,要说只是这几万,那也就算了,关键是起了很不好的一个榜样,因为他这个是工厂,大多数人学历都比较低,很多人其实不懂这个,听说小姑娘这么个事情之后,大家都恍然大悟了,原来不签合同,是要付双倍工资的,原来即使最底层的员工也必须要购买五险一金的,原来星期六算不算加班不是你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的,好家伙,很多本来有走的心思的人,一个个都去劳动局举报,有些干的久的,还拿了十几万,不仅陪出去大量的钱财,还走了很多的技术工人,厂子差点要倒闭,估计要几年才能缓过来,所以说大家真遇到什么不公平的事,大大方方的去告,真的管用,国家的法律已经不是十几20年前了,不是说说而已,出了规定,不管是谁?都必须要遵守,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是种什么体验?
应该是一种酸爽歪歪的感觉吧,前东家香港人,三年半前,叫嚣着,你去打官司啊,你去起诉啊!好吧,如他所愿,法庭见,只因我人善被人欺,一个全厂都有的国家福利政策,偏偏不给我买,三年半了,我也断了念想,以为没有了,结果,赔偿到账了,据说那老狗来到深圳,按照规定,先被隔离了14天,然后去补交我的赔偿金,以及罚款,,真是应了那句话,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是种什么体验?
就在几天前,隔壁公司有个员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违法规定就必须要受到惩罚,这样对如果经常出现员工举报,声誉会变得很差,在招工分明影响很大。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在两个月前,他来公司面试主管职位,试用期3个月,工作时间八小时,一个星期六天。等正式上班以后,让他先到车间从基层做起,车间里是两班制的,所以他也跟着倒班,他认为刚到公司多了解学习,吃点苦没关系,是领导在重点培养。就在试用期快结束的前几天,突然通知他试用不合格,公司不在聘用。具体原因是因为基层很多员工对他的做事风格不认可。该主管离开公司当天就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这段时间的每天加班工资。后来公司明显有违反劳动法规定,也只能把他的加班费支付给他。这样就可以提醒公司在以后的操作过程中规避了很多问题。
所以,对于员工举报,有的时候不必觉得员工是在“找事”,毕竟是企业自己“有事”。解决问题的合理态度应该是正视举报并解决问题。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是种什么体验?
这问题我来回答你,亲身经历过。
3年前承包了几栋安置房,既然是安置房,业内人都懂,质量并不是很严格。外墙抹灰找到一帮工人,4对夫妻8个人,说好的小承包,做好一平米多少钱。批了一段时间,那质量是真的差,又还不听话,不服从管理。项目部几次要求我停工换人,没办法只得换。
既然中途换人,就得和他们商议怎么退场。我的意见是,搞得这么乱,按协议价的百分之七十付款走人。这几个死活不肯,理由是我退他们,得按原价一分不少结账。照他们现在干的活,要达到要求,后面还会花很多人工去修整,我当然不同意。
商议不下,这几个就来蛮的,拦我车,找项目部申诉。项目部肯定向着我,是他们要求换的人。蛮的搞了几天,看来没什么办法,直接去了劳动局。
劳动局通知项目部过去处理,我和项目经理过去的。我跟劳动局说情楚是什么情况,他们也知道我不是不想支付,是觉得这样冤。既然心里不舒服,那就让他们多跑路。第一次我说数不对上,叫他们回工地和管理人员把数对好再过来。
几天后数对好,劳动局又让我约时间,处理怎么结算。在劳动局这几个人还是要按协议价百分百结算,劳动局也觉得不合理,让我们各退一步。反正都耗上了,我想就慢慢处理吧,左争论右协商的,最后议定按百分之八十结算。议定好了,我说暂时没钱付,要等他们干的活在下个月上报了进度,进度款下来才付得出。劳动局要我给出准确时间,我说上报了还要公司审批走路程,需要再下个月的10号,劳动局就叫他们回去等。
到了约定的10号,劳动局打电话给我。我说钱是有了,要去银行排队取现金过来,让他们帮忙发放,其实这笔钱我早准备好了。让他们在那里等了差不多3个小时,我过去把钱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让他们每人写工资收清证明,又是签字又是按指模的,还叫人过来给他们拍照。
说真心话,谁都不愿意让工人告去劳动局,因为这是相当麻烦费力费心的事。但工人也得该有点原则,把事做好呀,做好了谁敢少你一分钱。劳动局也是讲理的地方,不是什么情况下都是一味的让用工的人去支付的。后面他们干的活,我派人返工损失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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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员工告到劳动局是种什么体验?
这个最有发言权
我公司的一个女员工,面试时候来的时候表现还可以,分到经理那里之后重点培养,小姑娘会来事,工作也算可以,她经理就比较重视她,给她了很多不错的客户资源让她跟踪维系,当然产生的业绩也自然是她的呢,结果干了没多久,招呼都不打就走了,说不干了,这还也就算了,还有把公司的客户资源也带走,带不走的就破坏公司口碑捏造不实东西污蔑公司,后来才知道这女的是别的公司过来的,故意窃取公司资源。走了就走了吧,结果突然有一天回来要工资,结果她说这种情况没追究你责任你倒还有面来要工资,然后就说没有工资。这女的不服气非要找上级领导,于是我就把事情给这员工缕的明明白白说的清清楚楚,结果,没几天劳动局就找我公司来了,说被员工告了。也没什么,很简单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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