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招不到人,所以要求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不去就以旷工处理,这种行为违法吗?
我以前所在的能源企业,有一阵子突遇能源价格大涨,单位立即上马了很多大项目,开展了搞轰轰烈烈的“大会战”,机关人员全部到一线,白天挖沟,晚上巡逻,白+黑、5+2,24小时连轴转。这种状态持续了100天,当时的宣传口号就是“大战100天,产量上7千”。
在这种情况,机关人员是积极奔赴一线的。你如果坚决不去一线,这不简单是旷工问题,而是职业精神问题。单位当然不会开除你,但是在领导和同事心目中,你可能会被打入冷宫。很简单的逻辑,你不“热爱企业”,企业凭什么要“热爱”你?
这个问题要从四个层面来看待:
第一,从法律层面来看。
你是部门人员,不是车间人员,你的劳动合同中已经写明了你的岗位职责,那么,你拒绝调整工作职责,是你的合法权益,你的拒绝也是合情合法的。公司不能以你拒绝其他不相关工作而判定你旷工。
旷工的定义,不经单位批准而不到岗(不履行岗位职责),即:无故不到岗。如果你当天在部门岗位上做事,没有去车间帮助工作,单位不能判定你旷工,因为你正在岗位上履行你的本职工作,怎么能算旷工呢?
如果单位真的这么处罚你,只要你仲裁、申诉,百分百是能打赢的官司的。当然,如果这家公司对你还不错,薪酬福利还不错,不建议为这点事情去打官司。再说,于情于理,你也有一些站不住脚的地方,赢了“官司”,输了“人品”。下面详述。
第二,从企业层面来看。
企业对员工的职责定位,除了岗位职责之外,都会另外两句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在应急情况下无条件服从必要的单位安排。这两句话,一般情况下,不会指常态工作,而是特殊、临时、突发情况。
比如,在车间忙不过的情况下,在车间突然遭遇暴雨的情况下,在车间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单位有权调动岗位人员参与应急工作的,这是企业的合法权益。当然了,这里面也有法律的界定,比如,单位不能调度机关人员(不具备抢险能力和资质)去灭火吧。
前不久,有一个新闻,南京某企业突然接到海外大订单,需要突击生产出来,企业要求员工加班,有两名员工拒绝加班被企业处罚。这两位员工申诉,结果败诉。企业在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员工是不能无理拒绝的。这也是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员工都不加班,订单没法完成,企业破产,劳动法也不支持这种做法的。
所以,车间遇到临时、突发、紧急的任务,企业有权调度机关人员到车间帮助工作的。其实,这种临时做法,很多企业都普遍存在,尤其是体系内的单位,比如,搞创城活动,所有机关人员去扫大街;比如,暴雪过后,机关人员去除雪,等等。
劳动法是双方保护的,既保护劳动者,也保护企业。正如题主的描述,车间招不到人,企业要求其他人员从事与本职工作不相干的任务,如果确因公司大局利益需要,劳动法也支持企业的自主行为,虽然定义为旷工不合法,但企业的要求是合法的。
第三,从职业精神层面来看。
无论是什么单位,都要讲究“职业精神”,这是职场的底层逻辑。职业精神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要顾全企业的整体利益。古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破产,员工也没有好处。员工服从、服务于本职工作要求,也要服从、服务于企业的整体利益要求。
车间招不到人,暂且不论这是什么原因、这是谁的责任,单论此时此刻的企业利益何在?企业的大局利益,此时此刻在于把车间运转起来,企业内部的人都应该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利益。别说,像题主这样的其他人员,就算是总经理、副总经理也要亲自带头去车间干活。
举一个更形象的例子:如果车间跑水里了,领导一声令下,所有的人都应该跑步进车间排水,难道还分你的职责还是我的职责吗?这是职业精神的核心意义所在。
车间招不到人,机器不能停,产品要供货,难道机关人员不能进车间干活吗?再说了,很多机关人员本身就是从车间里成长起来的,车间的技术活,他们都会干,临时顶岗一下是可以的。前提是,机关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没有上岗资格,是不能操纵机器的。这里脑补一下镜头,估计是让机关人员帮忙搬运货物而已。
第四,从员工层面来看。
车间招不到人,这是什么原因?大概率是三个方面原因:第一,薪酬福利太低,远低于市场价格,没人来应聘;第二,留不住人,岗位员工每天都在流失,所以,每天都在招工,但挡不住流失的速度;第三,客观原因,这个行业不景气,这个地区没人来,招工难,并不是这家企业的个例,而是整个就业市场的普遍问题。
实事求是地讲,不能完全埋怨企业,这个实体经济的下滑,生活成本的上升,尤其是吸纳大量就业人员的制造业不景气,导致了用工荒。工资低,生活成本工,打工者宁愿摆地摊也不进工厂。如果提高工资,工厂立即亏损,因为毛利率太低了。这个“矛盾”,是一个结构化的就业市场的底层问题,暂且不分析。
如果车间招不到人,只是一时一地的困境,机关人员临时去车间帮忙工作,这是有情可原的,作为员工,还是要服从服务企业整体利益的。但是,如果不能解决招工难的问题,经常让机关人员去车间干活,这就违背了劳动法,严重偏离了员工的本职要求,侵犯了机关人员的合法利益。
如果车间经常招不到人,说明企业的薪酬福利太低,企业的发展前景堪忧。如果企业经常让机关部门的人员去车间里当工人,实际上是增加了部门人员的工作量,因为去车间里干活,所在部门的本职工作量并没有减少,还要加班加点弥补回来。如果企业不给加班费,还要处罚不去车间的员工,于情于理都是站不住脚的。这样的企业,要做好辞职准备。
公司因为招不到人,所以要求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不去就以旷工处理,这种行为违法吗?
你好,我想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我认为有助于分析和解决问题。此事的根源是因为公司招不到人,导致公司要求所有(办公室)员工去车间支援,实际上就是去车间帮忙干活,如果哪个(办公室)的员工不去,公司就以旷工处理。我认为公司对(办公室)员工不去车间支援就以旷工处理的做法明显是不合法的。在我看来,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去车间支援一下,但公司不能对不去的员工按旷工论处。
我觉得要想全面理解公司的这种行为,还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此事之所以出现,起因是公司招不到车间工人,所以公司没办法,才会让办公室的员工去车间帮忙,就这么简单。但我要问一下,为什么公司会招不到人呢?我认为这是一切问题的根源,这个问题不解决,办公室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的现象就不会断绝,就会一直存在下去,这会极大影响行政后勤工作,而且办公室的员工对车间工作不熟悉、不专业,只能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若是经常让办公室员工去干那些事,不仅对生产起不来大的支援作用,对公司的总体发展也不利,所以,公司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招聘一些操作工,缓解公司用工不足的情况,保证稳定生产。
至于公司招不到人,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
公司的工资待遇不高。任何时候,干车间操作工的求职者找工作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公司的工资待遇高不高。如果公司的工资待遇高,那么就应聘,就会干;如果公司的工资待遇不高,那么求职者根本就不会应聘这样的公司,公司自然招不到人。所以,你们公司招不到人是一定有原因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工资不高,操作工在你们公司工作根本挣不了钱,你们公司如果不提高招聘待遇,招到人才怪。
公司留不住人。职场上有一个现象,越是留不住人的公司,越是天天在招人,但越是如此,公司越招不到人。这是有原因的,因为一个公司留不住人的时候,往往不会考虑自身存在什么问题,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员工不好,所以公司就只会想办法招人,可是由于公司固有的问题一直存在且没有解决(比如工资低、管理混乱),招进来的人干不了多久就会离职,长期如此,就没有人愿意来应聘了,因为一个地方的人力资源市场规模是很有限的,公司天天招不到人,又有一部分应聘过这样的公司,知道里面的内情,会向外放大传播公司的问题,如此一来,时间一长就没人愿意应聘这样的公司了,公司自然招不到人。所以,留不住人的公司必然也招不到人。
根据上面的分析,你们公司招不到人就是这两个原因,一是公司的工资待遇不高,二是你们公司根本留不住车间员工。所以,你们公司想要招到人,就要从这两方面解决问题,一是提高招聘岗位的薪资待遇;二是规范公司的管理、重视员工关怀,要做到不仅能招到人,还能长期留住员工。只有这样,你们公司才不会出现车间员工紧缺的情况,也就不会让办公室的员工去车间支援了。
至于办公室的员工如果不去车间支援被公司按旷工处理的话,上面说了,这是一种不合法的处理行为,所以公司的任何旷工处理措施都是无效的。如果公司按照旷工的规定扣员工的工资,那么公司就要补发工资给员工。如果公司按旷工的规定对员工做辞退处理,那么公司就要撤销辞退的决定,恢复员工的工作。如果公司坚持按旷工处理员工,而员工不服的话,那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总之在我看来,这件事的起因就是公司招不到人导致的一系列后果,所以公司必须要想办法解决招人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什么办公室员工去车间支援的事就不存在,旷工行为也就不存在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认为员工在这样的公司不好干,因为连办公室的员工不去支援车间工作都要按旷工处理,可见你们公司的制度完全就是各种罚罚罚,缺乏人性化管理,也难怪招不到人。
公司因为招不到人,所以要求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不去就以旷工处理,这种行为违法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公司招不到人,是临时性的。
其次,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说明公司招不到的岗位人员是可替代性,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人。如果是公司招不到技术工人,所有员工支援车间也是徒劳的。
不去车间支援以旷工处理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命题的非专业性在于“所有员工……”。难道,为了支援车间一线生产,公司所有部门停摆吗?一般来说,各部门关键岗位留守,其他员工支援车间一线生产。如果支援车间生产是长期的,说明公司运转失灵。也同时说明非一线员工人浮于事,严重超编。
在公司生产运转中,出现临时性需要部分”“非一线员工支援车间生产的案例比比皆是,不足为奇。
这种临时性调用公司人力资源支援生产一线,无可非议!也是合法合规的。
关键点是,非一线员工不去支援生产一线就作为旷工处理就是违法的。这种命题只有可能发生在非正规的私企公司。难道公司老板和人事管理干部都是法盲吗?命题的案例“不去支援生产一线,按旷工论处”,在企业经营中,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不去支援就按旷工处理?公司要求部分非一线员工临时性支援车间生产,是企业经营中经常发生的案例。
公司治理要治本。找出招不到通用岗位员工的症结所在。
问题关键点在于,薪酬问题。建立与用工市场薪酬相品配的招工计划很重要。
现在已经进入网络时代,任何一个岗位薪酬、待遇都是透明的。
企业管理应该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升级换代、生产经营管理要效益。
不能从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要效益。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越来越高是大势所趋。
公司兴衰的本质是人力资源的市场竞争。
企业招不到人,根本问题出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任何正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直属是公司主要领导。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都要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短期、中长期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会定期、不定期与车间主任、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人员变动趋向,用工需求。年初制定年度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制定岗位薪酬与市场价位相一致的标准。
制定的短期、中长期人力资源管理规划需要送交直属领导审批。
制定岗位任职资格、岗位职责、岗位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情况,在智联招聘、前程无忧、58同城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参加现场招聘会。
招用通用岗位工人,只要到当地社保局劳务市场招聘就可以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都要建立人才储备库。只有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机制。按劳取酬,重奖之下必有勇夫!
解决了岗位薪酬问题 、才会相对解决招不到员工的问题。公司因为招不到人,所以要求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不去就以旷工处理,这种行为违法吗?
难道这样的行为违法你就不去车间支援吗,关键在于你是否会听从吩咐、拿出你的执行力来才是关键。
借你来往认为,职场中,岗位工作尽职本分是基础,其他附属、相关的工作也是你的分内工作。不要死抠岗位职责,也不要死抠劳动法。在公司请将职责、奉献放在第一位,再谈薪酬、晋升。一、现实职场中,题目所说的情况时是每一家公司都存在的。无论是再正规、合规和秩序井然的企业和单位,都会有不属于自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务需要处理,尤其是当公司人手不足的时候,能者多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车间找不到人,让办公室员工去车间支援究其本质来看,虽然不属于你的职责范畴,但是你毕竟是公司的一份子。
人手短缺的情况下,适度去车间工作也是合情合理。至于是否违法,我觉得没有必要死抠。如果你觉得不能适从,离职即可!
我就见过一家电商企业这样的用人现象。该家公司是做生鲜电商的,苹果季下来,初期为了应付双十一、中秋节需要在公司供应链仓库大批备货。但是仓库工作的人并不全是临时工,还不是大部分员工齐上阵,而且也因为一时间招不到工人。客服、行政和运营、设计都上阵了,不都无怨无悔!
二、劳动法并无明确规定个人岗位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界限。纵观劳动法,是没有明确和具体规定劳动职责以外的工作内容的有关事项,而是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确立工作岗位、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和岗位权限”着一方面的内容。
因此,要想通过抠法律条款来证明企业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是缺乏依据的。
三、不去就以旷工论处也缺乏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就题目所说的情况,如果员工解决接受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分配,就以旷工、扣工资这样的处罚来约束员工,显然也是不合情理,也缺乏可行性,有点“企业说啥就是啥,员工完全没有选择权利”的意味。
企业这样的动不动就扣工资、按旷工算的做法完全不是合理且令人信服的管理方法,反而会适得其反。
既然要这么做,就得制定企业的用工章程和员工工作手册,且双方相互认可。制定了规章制度,也不要朝令夕改,如同一张废纸,还是走“老板说了算!”的路子。
这样的管理方式,企业人才流失就会经常发生,对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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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招不到人,要求所有人去车间支援,不去就以旷工处理。我以为,公司要求所有人去车间支援,情有可原;员工也应体谅公司的难处。毕竟,公司的生存、发展是第一位的。但,公司以旷工处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这种临时性支援生产一线的做法,在很多生产型企业都存在;甚至在上市公司也存在这种现象。
我爱人在一家上市公司车间办公室工作。每逢车间生产一线繁忙时,车间主任都安排她办公室的人员去一线帮忙支援。她们也都理解、服从。她说,反正都是工作,干这不干那,也不是长期干,有什么想不通的?毕竟车间是一个整体,哪能分那么清?
我觉得,对待这种事情,公司与员工,都要进行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才行。有些事情是合理不合法,有些事情是合法不合理,甚至说存在即是合理。如太过于较真,就水火不容了。
回到问题上来。
作为员工来说,应该有些大局观念。毕竟,公司是一个整体;公司的生存、发展,与员工的利益息息相关。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生产车间是公司利润来源的关键部门,因公司招不到生产一线员工,造成生产一线人员紧张,公司为了不耽误生产,临时性让全体人员去车间帮忙支援,也是无奈之举。
作为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理解公司的难处,积极服从才是;如不去,从情感上,也说不过去。
作为公司来说,应该动员号召大家去车间支援,给大家讲清楚去车间支援的意义,以及车间与大家的利益关系;让大家自觉自愿地去支援帮助。而不应该采取强迫的方式,按旷工处理就更不合适了。毕竟,劳动合同有关于员工工作岗位的界定。
再就是,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车间员工找工难的问题,这才是问题解决的关键。一时应急支援尚可理解,如长此以往,频繁让全体人员支援的话,也难怪员工有敌对情绪了。
我的观点是:公司要抓紧时间招人,解决车间人手不够的问题;撤销不去支援就以旷工处理的错误决定;对员工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员工要树立全局意识,理解公司的难处,帮助车间、公司共渡难关。这样,无论是对公司、对员工,都是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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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招不到人,所以要求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不去就以旷工处理,这种行为违法吗?
在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执行或者旷工处理。这样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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