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适应劳务派遣员工?

中国就不应该有劳务派遣工这种用工模式,完全是抄袭西方职场的用工模式,但中国人没有西方人那样的流动就业观。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引入国内职场后,有三大弊端:

第一大弊端,就是水土不服。

大多数国人喜欢安居乐业,自古以来就有所谓的户籍政策和故土情怀,喜欢稳定长久的职业,安安稳稳、幸福永远。西方人一张身份证全世界漫游,到哪里就业都可以,没有单位文化,也没有“职业歧视”,打工赚钱就可以快乐旅行。中国人不是这种文化基因。

第二大弊端,就是企业黑心。

劳务派遣制,如果只是一种模式,人人平等,不受歧视,同工同酬,国人也可以接受。西方人没有就业歧视,总裁与保洁一样快乐,一样坐一起吃盒饭。国人天生就喜欢分出三六九等。企业用劳务派遣工的出发点,就是想降低人工成本、逃避管理责任、转移安全风险,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而是为了欺负劳务工,给企业谋取利益。与西方就业观和职业尊重观,完全不一样。

第三大弊端,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有些企业反驳,我们招劳务派遣工,就是解决就业问题,保证做到同工同酬,保证做到一视同仁,保证做到人文关怀。既然是同工同酬,你招合同工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招劳务工呢?根本目的还是想压低劳务工薪酬,想辞退就辞退嘛?说那些假大空的话有什么用呢?其实,既然同工同酬,为什么非要多此一举,招成劳务工呢?根本目的还是用工便宜,还容易辞退呗。

总之,国内企业没有必要使用劳务派遣工。

有关部门的本意也是促进就业,保障劳务工的权益,比如,使用劳务工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只能用于三性岗位,辅助、临时、替代性岗位,本来就是临时性岗位。主体岗位都用使用合同工。二是劳务工使用比例不超过10%,也就是说,只有这种临时性岗位才可以找少量劳务工,大多数岗位都要招合同工。所以,有些企业大量违规招劳务工,目的就是想压低工资、逃避责任,出发点决定结局,出发点就是不善良的,何必存在呢?

哪些单位适应劳务派遣员工?

针对题主这个问题,不知道题主是否真正了解什么叫劳务派遣工及其适用工作范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简单地说,就是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只能是短期的,通常是以某一项工作的完成作为结束的标志,而且也明确了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期限:通常是一个季度、或者是某项工作的完成结束、或者是半年!

只有这种临时时、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才能适用那些派遣工!

例如,学校某个女老师请产假,为了找人代课,而学校上课是以半年为期,则这个女老师的岗位工作,可以适用派遣工!

只要女老师产假结束后回到学校,派遣工的工作便完成结束,就该离开用人单位了。

可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已经完全抹去了劳务派遣的有关具体工作范围的规定,将派遣工当成了正式合同工在使用!

事实上现在用人单位,真正具有临时性、辅助,替代性的工作又有多少呢?

其实大家都是很清楚明白的,任何家用人单位真正满足劳务派遣要求的工作不及该单位总工作的十分之一!

所以,国务院出台专门规定,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不能超过该单位员工人数的10%!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将劳务派遣用工扩大化,泛滥化!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时都没有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也严重违反了国务院有关派遣工人数的规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有些用人单位,长期使用派遣工,有些人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几二十年,居然还是派遣工!

也有些用人单位,除了少数员工是合同工外,2/3的劳动者都是属于派遣工,甚至是更有用人单位,把合同工转变为派遣工!

……

面对这些用人单位的乱七八糟行为,其实质还是因为其中的一些利益关系所导致!具体有哪些呢?

①、由于派遣用工是由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谈判而签订协议,不必直接面对员工,往往会在用工报酬上给予故意降低,甚至是远低于合同制员工的报酬,从而来达到降低企业用工的劳动力成本。

资本市场都是以逐利为其目标,但凡可以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行动方法,都是企业必将采取的行动。

毫无疑问,劳务派遣给了用人单位一种可乘之机,那就是通过与劳务公司来尽可能降低劳动者的薪酬待遇,以此来实现自己增收益的目标!

②、现在企业劳动力市场的用工风险较高,一旦与劳动者发生劳资纠纷,企业将会为此而支付一大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

如果企业使用派遣工,则在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时,绝大部分的风险都被转移到劳务公司了,即使有点责任风险,也只是负点连带责任而已。这比较起企业使用合同制员工,带来的风险不知减少了多少压力。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各种法律法的完备,企业用工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在这种大环境形势之下,原本是作为劳动力市场的补充用工制派遣用工,就成了企业转嫁、降低用工风险的最佳选择!

同时这种用工制还可以为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这样一箭双雕的好事情,企业又怎么会放过去呢?

所以,现在纵多的用人单位,并不是从工作性质与范围来考虑派遣工的使用,完全是站在了用人单位的私利角度来思考派遣工!

你说这些用人单位还适应派遣工吗?完全就是为了个人利益,逃避责任的用人单位,还能谈什么适不适应派遣工的问题呢?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当前99%的用人单位都不适应劳务派遣工,适应的还是让99%的劳动者成为合同工!

你又是怎么看待这种劳务市场的用工现象呢?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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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适应劳务派遣员工?

按道理说,哪个单位都不适应劳务派遣员工。

单位要用工,就是有人力资源需求。按常理说,有了人力资源需求,就应该直接到市场上去招人,该给工资给工资,该给福利给福利,该买养老社保就买养老社保,没有什么争议的

而员工该提供服务提供服务,该上班上班,以劳动换取报酬,天经地义。为什么一定要在中间加一道手续。是单位没有能力招到人还是务工人员找不到工作需要人们帮忙。

显然从最后员工就业的情况来看,两者都不是,那这当然就是劳务派遣就有问题了,要么是其中有猫腻,要么就是有人故意为之,其中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就不详谈了。

因此,我认为较真起来,哪个单位都不需要劳务派遣,哪样的打工者也不需要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的畸形儿,取缔是没有问题的。

哪些单位适应劳务派遣员工?

一提到劳务派遣工,很多人都是气不打一处来,因为很多人都曾经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本来是可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但是经过劳务派遣公司一番不正规的操作之后,工资待遇变了,社保公积金福利变了,纠纷发生后经济补偿也变了,总之现在混乱的派遣制度让派遣工已经无法言喻了,基本上成了每个人的一道伤疤。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呢?劳动法的规定是,只有在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的岗位上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应该占据单位总人数的10,也就是说单位总人数为100人,其中派遣工最多10名是合法的,超了就是违法。

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并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去计划劳务派遣工,为了降低企业的劳动成本,无论什么岗位都使用劳务派遣工,在比例上也并没有控制,置法律与不顾,这是因为劳动法对于劳务派遣工用工形式的监管疏漏导致的。

劳动法在哪些单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工并没有说明,实际在行业上是不可限定的,所以对于职业性质的限定更为精准,只有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的职位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严格的说其他职位并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

虽然说劳务派遣工在发生劳动纠纷后维权无门,但是不代表劳务派遣工不可以维权,如果是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时都可以劳动仲裁,或者投诉举报来维护自己权益,如果您不懂还可以继续评论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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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适应劳务派遣员工?

没有哪个单位适合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事实上就不应该在中国存在。

劳务派遣是舶来品,人家创造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无非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短时性劳务紧张、用工不足的问题,因此劳务派遣实际上只是单位用工的一种辅助形式,属于临时性雇佣,不能作为主要形式替代单位常规用工,本意、出发点是好的。

可这样的用工方式被引进国门之后,就被一些黑心企业发挥到了极致,不停地变相压榨劳务人员从中赚取劳务差价,用以谋取利益的最大化,使得劳务派遣越来越普及。由于可以节省成本,并且不需要付出什么管理成本,很多单位也愿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其比例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10%的限制,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因此越来越严重,社会上对劳务派遣的诟病也越来越多。

劳务派遣存在明显的缺点:一是上面说的同工不同酬。干同样的活,正式工拿5000,劳务派遣人员多数一半都拿不到,收入差距比较明显;二是没有归属感。劳务派遣人员人事关系在劳务派遣机构,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人事关系,虽然人在单位上班,但不能转正,不能提拔,没有事业成就感,无法融入单位,不利于个人积极性的调动,人员流动性比较大。

劳务派遣的特性决定了它的前途和钱途都有限,短期从事可以,不适合久干。劳务派遣适合西方,源于西方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乐观的就业观念,没有太多的地域概念,允许流浪和漂泊,并以此为乐。中国人不同,主张买房成家立业,过相对安定的生活,因此对职业的选择更倾向于稳定,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不是劳务派遣这样工作。劳务派遣在中国并没有生长土壤。可现实是劳务派遣偏偏扎根了,有时候不得不感叹,中国人太多了…

无论如何,个人主张废除劳务派遣。

哪些单位适应劳务派遣员工?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其实劳务派遣员工本身跟我们的正式编制的员工是没有任何的区别的,因为他们都是可以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的,如果不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那么我相信作为企业单位也不会招聘这样的员工,所以说劳务派遣员工我认为不应该比起正式员工就差到哪里,而且劳务派遣员工本身他没有跟自己的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说已经享受不到相应的全额福利待遇了。

所以对于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存在于很多大型的国有企业,比方说一些国有企业,它可能对于编内人员的编制数量有一定的要求,可能超过了这样的编制数量,就无法再招聘正式员工。但是他们可以按照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来招聘这种第三方用工协议,这个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说很多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都会出现劳务派遣的用工。

并不是说劳务派遣用工,就一定会比我们的正式员工差,既然他需求这样的岗位,我相信这样的岗位一定会发挥出他自己本身的价值,所以说劳务派遣员工也是很重要的。和企业单位只要配备了这样的工种,那么我认为对于企业单位来说都是应该会有一定的回报,让企业应该正常的得到相应的利润,都是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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