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明光宗朱常洛的异母弟弟,他曾经距离皇位仅一步之遥。为了最后一步,万历皇帝与群臣斗了十五年,最终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这件事就是著名的“国本之争”。由于王皇后无子,按继承法规定,皇长子朱常洛应该是无可争议的接班人,可万历皇帝不喜欢朱常洛,而是偏心朱常洵。其实朱常洵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万历之所以喜欢他,纯粹因为他的生母郑贵妃,深得万历欢心。
万历皇帝曾经与郑贵妃订立盟约,要立朱常洵为太子。只可惜郑贵妃恃宠而骄,几乎把后宫得罪了个光。后宫两位最尊贵的女人,李太后和王皇后都力挺朱常洛。外朝大臣们以东林党为首,也盯着郑贵妃穷追猛打。
“国本之争”导致四位首辅下课,一百多位官员被牵连罢官。万历二十九年,心力憔悴的万历皇帝宣布投降,册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恐怕万历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吉祥的一个“福”字,居然让宝贝儿子死得极其悲惨。
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郑贵妃依然不死心,又炮制了“妖书案”、“梃击案”,让国本之争再起风波。事情败露后,郑贵妃依然阻止朱常洵就藩,企图东山再起。这件事惹怒了李太后,她训斥郑贵妃:我的儿子都就藩了,你儿子比我的儿子还特殊吗?
万历四十二年,24岁的朱常洵,才被迫离京回到封地洛阳,国本之争才算画上句号。
因为国本之争,万历皇帝赌气三十年不上朝,连新入阁的内阁大臣都不知道皇帝长啥样。有父亲不顾法度的宠爱,有母亲拼命式的溺爱,朱常洵过上了埋在钱堆里的生活。万历将亿万计的奇珍异宝,大多赏赐给了他,又赐良田四万顷。
这还不算,万历又以河南土地不够丰腴为借口,从山东、湖广割地并入福王府。后来朱常洵又觉得当地主太“土气”,又伸手索要张居正被抄没的家产,以及沿江各州县的杂税、四川盐井榷茶税收。
后来他又盯上淮河地区的盐业,索取大量盐引,在河南开了若干店铺,强行用淮盐替代河东盐,做起无本万利的生意。
在万历的骄纵下,朱常洵的财富,居然远远超过皇宫。到崇祯帝末年,河南地区流民遍地,饥民相食,朱常洵“闭阁饮醇酒”,绝不伸手援救灾民。
崇祯十三年,李自成的大军出关中,锋指洛阳,农民军都知道那里有一个“大肥王”。当时正贬官在家的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求见朱常洵,劝他说:您赶紧散家财,救济灾民并招募人才和士卒,否则大难临头!
朱常洵不以为然:凭什么让我掏钱?再说了他们一群贼寇,哪能攻破固若金汤的洛阳?
第二年正月,李自成兵围洛阳,朱常洵才觉得大事不妙。他出资千金,临时拼凑了一支军队,交给参政王胤常、总兵官王绍禹,期望他们能守住洛阳。不料,几天后的一个夜晚,王绍禹反水,他与李自成勾结,开北城门引狼入室。
朱常洵得到消息,从城头用绳子垂吊出逃,跑到迎恩寺藏匿。第二天,“大肥王”就被人从寺庙中揪出来杀掉。
关于朱常洵的死,还有两种记载,一个是他的墓志铭,另一个是彭孙贻的《流寇志》。
墓志铭记载说,洛阳和福王府被攻破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意思是朱常洵与李自成大军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壮烈牺牲”,临死前还过足了嘴瘾,一副浩然正气,宁死不屈的伟丈夫形象。
而《流寇志》中的朱常洵,完全是另一个形象:“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朱常洵被捕后,完全瘫软成一团“肥猪肉”,惊恐地跪倒祈求获得一条生路。可他的这个愿望没实现,李自成说你不是“福王”吗,“福”和“禄”在一起才吉祥,牵一头“鹿”来!
李自成一声令下,把朱常洵切成碎肉,与鹿肉搅拌在一起,让众人分食,还给这道宴席起名“福禄酒”。
《明史》说朱常洵藏匿寺庙,被搜出杀害,《墓志铭》把朱常洵夸成一朵花,《流寇志》则展现了一个贪生怕死,却又死得极其悲惨的朱常洵,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的?
首先墓志铭记载最不可信,这东西跟悼词一样,除了猛劲夸大,不大可能出现对死者的批评,真实性很可疑。《明史》的描写更详实,也更“平和”,趋于中性,可信度更高。
民间传得最广的“福禄酒”说法,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呢?
《流寇志》记载了从崇祯元年,到康熙二年之间,各地民间武装,对晚明和清政府的抗击事件。从书名不难看出,彭孙贻对农民军的态度是蔑视的。
从《流寇志》的内容考证来看,里面出现不少谬误之处。不过,其中绝大多数内容,历史参考价值非常大,谈迁的《国榷》和《明史》的编撰,都参考了《流寇志》。
《明史》是由清人编写,它不会袒护明朝,更不会袒护李自成。既然如此,假如有“福禄酒”事件,《明史》有什么理由不采纳呢?这个故事里,既有李自成的残忍,又有朱家子孙的贪婪懦弱,正好可以映衬清朝的“伟大”啊。
连《明史》都不采用,只能说明这件事的可信度太低。那么,彭孙贻从哪里搜集到的资料呢?还是他道听途说的结果呢?
道听途说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流寇志》是彭孙贻的个人著作,不是官修,他搜集资料的难度非常大,难免存在验证不周祥的情况。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流寇志》被删改了。在《流寇志》里,只说朱常洵被割了一块肉,被杀后其尸体交给福王府太监安葬,而《平寇志》则成了“烹杀”,被人喝汤吃肉啥也没剩下。《平寇志》,就是清人根据《流寇志》改编的作品。
因此,原版的《流寇志》,情节应该《明史》比较接近,没有所谓的“福禄酒”,更不存在骇人听闻的“福禄汤”。

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笔者先来澄清一下,清朝官方修纂的《明史》之中,在福王本传中从来没有说过朱常洵是被烹杀而死。《明史》中固然夹带了很多私货,但事实就是事实,必须予以尊重。那么李自成烹杀福王这个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到底是谣言还是历史真相呢?不过在此之前呢,笔者觉得有必要先介绍一个这位福王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自成剧照
国本之争朱常洵,生于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是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生母即神宗的一生挚爱郑贵妃。万历皇帝因为郑贵妃的缘故,对这个儿子爱屋及乌,一心想立他为皇太子。但是到了明朝后期,朝廷已经不再是皇帝的一言堂。万历帝虽有心立第三子,奈何皇长子朱常洛却像一座大山一般横亘在面前。
朱常洛的生母是身份低微的王宫女,本就是皇帝陛下一时精虫上脑的产物。因此皇帝本人耻于皇长子生母的身份,外加对第三子的宠爱(皇帝次子早夭),让他念念不忘想废长立幼。当时想立朱常洵只有三条路:第一是强行违背《皇明祖训》将第三子立为皇太子,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对万历帝本人的皇位合法性带来冲击,并非上策。第二是废掉原配,立郑贵妃为皇后,从而将朱常洵的地位拔高到嫡子。但皇后并无过错,且深得太后庇护。神宗本人又缺乏其先祖宣宗朱瞻基和宪宗朱见深的魄力,这条计策实际上也并不现实。第三则是以拖待变,等皇后自然死亡。一旦皇后去世,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册立郑贵妃为继后,合乎礼法,百官无可指摘。
明神宗画像
事实上皇帝就是抱着这个想法,所以迟迟不立皇太子。百官也知道皇帝的想法,所以逼着他赶紧立皇太子。这场所谓的“国本”之争一直持续了十五年,共逼退首辅四人,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在文官集团持续狙击之下,万历帝最终放弃自己的坚持,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十月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封朱常洵为福王。福王获封之后继续待在京城不肯就藩,目的显然是在等皇太子意外死亡。因此直到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朱常洵才在无可奈何之下就藩洛阳。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福王朱常洵被害。消息传到北京后,崇祯帝朱由检为之震悼,辍朝三日,赐谥曰忠。
福王之死辨析朱常洵之死,在《明史》中的记载是这样的:
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明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八》
从这段记录来看,福王府中的两位承奉(王府内的宦官)还能伏尸而哭,至少说明朱常洵死后尸体完整。以清朝统治者对李自成义军的痛恨,倘若真发生了烹杀这样骇人听闻之事,没有必要为李自成做“尊者讳”吧?
此外1924年的时候,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了福王的圹志,由其子朱由崧所撰写。圹志中隐去了福王藏身迎恩寺的情节,又为其镀上了一层坚贞不屈的光环,但大体和《明史》的记载还是互相吻合的。
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福忠王圹志》
福王剧照
那么接下来大家的好奇点来,“福禄汤”这个说法是谁提出来的呢?从现有史料来看,这个说法应出自于明末清初学者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
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彭孙贻,浙江海盐人,崇祯十五年乡试第一。其父彭观民,在南明隆武朝出任太常寺卿。崇祯帝殉国后,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在南京登基,改元弘光。当时明朝在江南的统治并没有遭到清军和义军的冲击,如果举措得当,守一个和当年南宋一样划江而治的局面并非一个难事。但是南明君臣互相倾轧,最终导致清军轻易过江,弘光政权迅速崩溃。
笔者以为彭孙贻出身清流,其对福王父子本身就存有极大敌意。其父效力于隆武帝麾下,必定也会对弘光帝的失败大加鞭挞。从这两个角度出发,彭孙贻不会对福王父子有任何好感,甚至会认为大明天下的毁灭,和老福王本人有着巨大的干系。此外笔者也相信福王之死,必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留言传出,“福禄汤”或许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彭孙贻将其记录在案,既表明了对于福王的厌恶,又突出了义军的残暴,可谓一举两得。
结语:通过上文的梳理,笔者的结论是福王被烹杀的说法并不可靠。福王朱常洵被义军杀害,这在明末宗室中是常有之事,并不足为奇。但是“福禄汤”的传言却未免将义军过于妖魔化。李自成屠灭明朝宗室,当时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拥护的,他没有必要用这样恶心的方式来立威。但是出于丑化福王和义军的目的,这样的谣言得到大肆的传播,其实也很正常。
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近日有网友提问:李自成和部下在崇祯十四年(1641年)攻下洛阳后,真得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为什么有人说是清朝修订明史时故意抹黑李自成之举?
在野史的传说中,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和部下抓住后,李自成说,天下百姓吃不饱,你如此肥胖,可见吃了太多民脂民膏,“今天就把你煮了吃。”就命人把朱常洵洗剥干净,抛进锅里。
最初朱常洵拼命游动想爬出来,被士卒用刀不断敲击、殴打,最终连同鹿肉等被煮成一锅“福鹿宴”。李自成和部下争想从锅里盛出肉和汤来,大吃特吃……情节血腥,至今读来令人难以置信。那么,朱常洵果真是这么个下场?李自成和部下果真如此凶残?
1、传说和史料中是怎么说的?
《明史》列传中是这样记载的: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走,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
《明季北略》和记述是这样的:攻河南,有营卒勾贼,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王世子由崧裸而逃。
《明史》说“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脔”、“股”的意思是切成很多小块、小条,但是不是身体的全部?书中并没有明说。
《明季北略》则说:“汋王血,杂鹿醢尝之”。“汋”同“酌”,挹取的意思,也就是说是汲取、挹取朱常洵的血,同鹿肉拌合在一起吃。
这两处记述的大体情节相同,都提到了朱常洵是被吃了,前者说是吃的肉,后者说只是喝了血,而吃的是鹿肉。两相比较,不同之处非常明显。
2、清朝故意抹黑李自成了吗?
后人多认为清朝在故意抹黑李自成,是因为《明史》中的记述前后矛盾。在《明史》本纪中是这样记述的:
崇祯即位后朱常洵地位更尊贵。他饮酒欢宴,最喜欢美女和音乐。等到李自成兵起,河南发生蝗灾,人相食,民间认为是损耗天下之财肥了朱常洵,洛阳富裕程度堪比皇宫。来洛阳支援朱常洵的军队说,福王府钱财百万,却让我们饿着肚子去打仗送死。
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回家省亲,听到军队这样说很担心,就向朱常洵陈说利害,朱常洵不以为意。等到李自成连克永宁、宜阳后,次年的正月,王胤昌率领王绍禹、刘见义、罗泰带兵来援。朱常洵召见他们,赐宴加礼。
过了不几日,李自成大军来到,攻城。朱常洵“出千金募勇士”,这些人从城墙下攀绳而下,持矛闯入李自成大营,李自成军败退。但是半夜时,王绍禹和亲军从城上与李自成军相呼应,杀死了守城士兵,烧毁了城楼,打开北门。
朱常洵攀绳出内城,藏进迎恩寺里。第二天,李自成军得到消息赶来把他杀了。两名亲兵侍从伏尸痛哭,李自成士卒想赶走他们。侍从大喊:“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福王死了我们也不活了,请求用棺木收殓福王尸骨……
李自成的部下同意他们收尸。用一寸厚的桐棺装殓,放在破架子车上,两人在车旁自缢。王妃邹氏、世子朱由崧逃往怀庆。
3、李自成真那么凶残吗?
《明史》中前后记述完全不同,自相矛盾。而自清朝起,福王朱常洵被煮食的说法开始流传于诸多野史。那么,李自成真那么凶残吗?
来看看《明季北略》李自成对崇祯死后是处理的:在发现崇祯尸体后,经明朝遗老请求,李自成允许以皇帝之礼安葬崇祯,入棺后戴上了头冠,穿上了衮玉金靴,袍带上也有衮玉。同时,安葬现场还设立了祭坛,李自成祭拜并流下眼泪……
能如此礼葬崇祯的李自成,会煮食朱常洵吗?显然李自成和部下并没有凶残到毫无人性。再来看看,李自成是如何对待崇祯的太子朱慈烺的。
朱慈烺在北京城破后,跑去找母亲周皇后的父亲周奎,结果周奎家门紧闭,在家里装睡,朱慈烺只好跑出内城,结果被抓获。朱慈烺送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封他为“宋王”,但被拒绝,让他下跪,出被拒绝。朱慈烺甚至说,我不会跪你个流寇的。
李自成并没有大怒,更没有杀他。只是问你爹哪里去了?你们老朱家为啥失掉了天下?朱慈烺答,先回答崇祯已死,并说亡国是用了贼臣周延儒等人。李自成笑了:“你真是个明白人。”朱慈烺问,你为何不杀我?李自成回答:“你没有罪,不会乱杀无辜。”
事实上,朱慈烺不仅没被杀,而且在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后,李自成“御驾亲征”时还带上了朱慈烺。直到清军偷袭大顺军,李自成败逃时朱慈烺仍然是安全的,至于后来的结果如何,《明史》载“不知所终”。
4、真相到底是什么?
民间野史愿意相信朱常洵是被煮食的,缘自一种道听途说的故事感,只有这样的情节才能在正史之外更有流传性。而真正导致这种说法的,还是《明史》中“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的记述,虽然记述不详,甚至故意不明说,这就给野史们留下无限想象空间。
《明史》中称,李自成的颧骨突出,眼窝深凹,眼睛像鹰,鼻子如蝎,声音如豺。性情非常残忍,每天以杀人、断足、剖心为乐。同时又说,李自成不好酒色,吃的是粗米,与部下同甘共苦。罗汝才有妻妾数十人,帐下还有数队女乐,出钱出物供养她们,李自成为此常耻笑他。
这样的记述,也为煮食朱常洵埋上了伏笔,似乎是顺理成章的结果。但是,成王败寇一直是千年来的铁律,作为灭掉明朝的李自成最终归于失败。而自诩为承袭明朝正统清朝,如果不把李自成记载的凶残些,如何能坐稳江山并且显示自己的正统呢?
因此,最大的可能就是,清朝在修订《明史》史根据民间野史的说法,故意语焉不详,留下想象的空间,从而导致朱常洵被煮食的说法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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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的爱子,一度想立为太子,被群臣所阻拦,后来封在了洛阳,是为福王。当李自成攻下洛阳之后,关于福王的下场,有一种说法是被李自成的军队活活烹杀,还绘声绘色的描述了大锅烹活人的过程。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我们先看看明史中是怎么说的:
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
从这上面来看的话,福王就是因为没有跑远,所以遇害了。尸体还被两个『承奉』给好心的收葬了。
但是同样是在明史中的流贼列传中,是这么描述的: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李自成的军队不但逮住了福王,还虐杀了福王,用他的肉和鹿肉一起吃,称之为福禄酒。以上就是正史的描述了,而在明末文人写的野史和笔记中也有福禄酒的记载,比如在计六奇的『明季北略』里:
王体肥,重三百馀筋,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在鹿樵纪闻中:
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馀斤,脔分股割,与鹿肉烹,群贼胪食,名曰福禄宴。
其他一些记载大同小异,我们就不多引用了。
但是那有如何解释,福王本传和流贼列传的矛盾呢?其实这只是一个故事的两个侧面。正史的写作方法,在本传里面往往是隐恶扬善,把传主不好的一面给隐藏起来。像福王被活活脔割这样的事情,即便是有,在本传也不会写,而是会跳过这一段,直接写收葬。而细节放到其他的传记里面去。
所以表面上明史的记载是矛盾的,其实是互补的。我们可以从此总结出福王的遭遇:
洛阳城破之后,福王逃出城外,但是因为太胖了走不远,被农民军追上,活活的杀死,取了血和肉和鹿肉一起吃,叫做福禄宴。其骨头和残骸被两个宦官收葬。
所以,福王是被农民军虐杀的,也用福王的肉摆了福禄宴,喝了福禄酒,但是福王没有被烹杀。其实仔细看其他的野史,也都是说福王被『脔分股割』或者『酌其血』,也就是杀了取肉取血,从来没有活烹的说法。想想也知道,我们平常吃牛羊的时候,都是杀了之后洗干净取其一部分肉来吃,而内脏、大肠等污秽的地方是要扔掉的。哪有把一头羊、一头牛直接活着扔到锅里去煮的道理?煮了之后各种污秽混在一起,又如何下咽?所以说把福王活煮了然后吃的,是不足为信的。同样的道理,说农民起义军活煮人,活烹人的,作为酷刑是可能的,但是烹完了吃的,大都是以讹传讹妖魔化的产物。
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明史》记载,崇祯十四年(1641年),被明总督洪承畴、陕西巡抚孙传庭击溃后窜入商洛大山中藏匿的李自成死灰复燃,率18骑突然出现在河南,恰逢中原大旱,接着又闹起了蝗灾,赤地千里,饿殍遍野,走投无路的饥民群起响应,从者如流,半个月不到便拥众十万。这年正月,李自成率部围攻洛阳,不久一举攻克之,擒获崇祯帝的亲叔福王朱常洵,福王子朱由崧侥幸缒城逃脱,窜往江淮。
明末清初的一些私家野史记载,李自成攻陷洛阳抓获明藩福王朱常洵后, 见他体型肥胖,对他说:“如今天下百姓都饿肚子,形容枯槁,你却吃的满脑肥肠,看来民脂民膏全进了你的肚子,今天我要把你一锅煮了,让大家分而食之”。接着,他命人把福王洗剥干净,架上一口盛满水的大铜锅,燃起柴火,将福王赤条条地抛进锅里。
刚开始水还不太热,福王拼命挣扎游动想爬出来,却被士卒用刀背敲打,还盖上盖子,水煮开后,福王皮开肉烂,没了声息,李自成命人放入佐料和切好的鹿肉,煮成一锅“福禄汤”,接着他和部下争相从锅里舀出一碗碗肉汤,大快朵颐......手段之残忍,情节之血腥,令人读来毛骨悚然,也让人难以置信。福王朱常洵真的是被李自成烹杀的吗?大名鼎鼎的闯王和他的部下们真的如此凶残嗜血吗?要弄清楚此事真相,就必须抽丝剥茧,正史、野史一起上。
《明史》记载:李自成破城时“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走,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360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曰‘福禄宴’”。
私家笔记(野史)《明季北略》、《绥寇纪略》则记述道:“汋王血,杂鹿醢尝之”。意思是吸取福王的血,混在鹿肉里一同烹吃。此记载李自成虽不曾吃福王肉,但喝了他的血,情节和正史记载的大同小异。
看来,李自成攻破洛阳后为泄愤烹吃了福王朱常洵是真实历史事件。而且,这也不是孤例,史料中对唐末黄巢农军和明末枭雄张献忠农军曾以人肉为食均有详实记录。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明史》对李自成破城后的举动竟有前后互相矛盾的记载。《明史》记载,李自成攻城甚急时,福王朱常洵藏匿于外城迎恩寺中。第二天城破,自成部卒闻讯赶到寺中将他诛杀,两名亲随抚尸痛哭,士卒想赶走他俩。两侍从哭喊:“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自成部下同意他俩收尸,并找来一副铜棺替其入殓,事毕,两侍从在棺旁自缢而死。
《明史》中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的记载,让人摸不着头脑,弄不清到底该信哪一条传闻。因此,有人说是清朝修订明史时故意抹黑李自成, 并煞费苦心的杜撰了福王被其活活烹杀吃掉的惊悚故事。自清军入关、定鼎中原后,关于李自成攻陷洛阳后将明福王朱常洵煮食的说法传得沸沸扬扬,并逐渐喧嚣尘上,并被《明史》和诸多野史收录其中,民众皆信之不疑,似乎已成为毋庸置疑的历史事实。
然而,从后来李自成率军进京后对待崇祯尸身以及明太子朱慈烺的宽容态度上又看不出他有如此凶残暴戾的一面。成王败寇是史家纂书时千年不变的铁律,而自诩挥师入关是为崇祯复仇、传承明朝正统的满清统治者,如果不把李自成描述成一个嗜杀冷血、灭绝人性的食人魔王样,又如何能彰显自己是根正苗红的正义之师并得以坐稳江山呢?都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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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河南一地分了八个王爷,最富有的就属洛阳城里的福王朱常洵,福王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宠姬郑贵妃所生,他的哥哥就是死于“红丸案”的朱常洛,仅在位十天,后传位于朱由校,朱由校因为无子,传给了信王朱由检。也就是现在的崇祯帝。
朱常洵是崇祯帝的叔叔,又是一个“皇叔”。
这个富贵王爷在回到封地时,万历皇帝下诏赐庄田四万顷。四万顷什么概念,约等于2600平方千米。现在的洛阳市15230平方千米,六分之一的洛阳市。
当然还有长江一带的杂税以及四川的盐和茶税。
崇祯帝时期,更甚,《明史》记载:“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
墙里墙外,冰火两重天。
墙内是纸醉金迷,说不尽的豪奢糜费;墙外却是凄凉愁惨,人间炼狱。
就这么一个福王,没有给大明带来一丝福气。
而像这样的王爷,河南仅一个省,有八个。
他们拥有大量的财富和庄田,而且不受法律管辖,却不为百姓考虑一分,兵临城下才垂死挣扎,已然晚矣。
崇祯十四年,农历正月十九
闯王的部队进攻洛阳北门
守城部队毫无斗志
这个不奇怪,吃不到肚子能有抵抗力才怪。
正月二十
总兵王绍禹的部卒在城头起义,大开城门迎接起义军进城
正月二十一
起义军占领洛阳全城。
可以说是兵不血刃。
福王朱常洛和他的儿子朱由崧跑路了,但没跑多远。
在迎恩寺抓住了这个福王,他儿子逃脱了,他儿子把他爹的福气带走了,以后会介绍。
永宁那个万安王不算啥,按照《西游记》的标准就是井里边的龙王。
洛阳的这个福王可是条大鱼啊,要不是行二(原行二早夭),可能都当皇上了。
关于福王被抓的情节很有意思,一起被抓的还有吕维祺
吕维祺很有名气,明代著名理学家,因“剿寇”不力,归居洛阳,设立“伊洛会”,广招门徒,著书立说,是个文化大家。
按理说起义军不应该对这种文化人下手,并且军中有认识吕维祺的,但此人认为投降起义军“有辱大节”。
所以福王想让吕维祺替他说情
他对福王说:“毋自屈”
一辈子养尊处优的王爷哪见过这场面,早已涕泪横流,还不如一介文人。
于是福王和吕维祺一同被处死。
《明史》记载: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食肉寝皮,这是劳苦百姓对这位作威作福的王爷最大的怨恨。
但擅杀士子,也说明起义军当时的目光短浅,无容人之度。
闯王李自成向老百姓宣布:
“王侯贵人剥穷民,视其冻馁,吾故杀之,以为若曹。”
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样,成为了闯王部队的革命宗旨。
起义军还没收了福王府中金银财货和大批粮食、物资,将粮食分给了百姓,金银财货运往了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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