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一、奴隶的具体内涵
要想搞明白古代的奴隶主是否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强暴女奴,首先得明晰一下奴隶的定义,奴隶跟奴隶主之间通常是契约买卖关系,也就是由“人牙子”这样的中介角色牵线,带来一批奴隶让奴隶主挑选,挑上的就付一笔钱买断,或者牵一份为期不等的卖身契,在契约时间内,无论是人身自由、个人财产还是生命都掌握在奴隶主手里。
如果是一笔买断类型的奴隶,他们要是在府里自行跟其他奴隶婚配生子,那子子孙孙也就入了奴籍,成为奴隶主的衍生品。
——由此可见,《倚天屠龙记》中灭绝师太让周芷若在万安寺发的那个“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代代为娼”果真是十分毒辣,难怪周芷若后期跟张无忌谈恋爱谈的那么拧巴,动辄就让他发誓要一辈子不辜负她,毕竟代代为奴的誓言太震撼了。
那么奴隶的定义就非常清晰了,其实就是签了卖身契的仆人,专门用来侍候主家老小,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主家提供便利的。经典名著《红楼梦》中有许许多多奴隶的存在,比如大名鼎鼎的袭人跟晴雯,乃至贾母身边的鸳鸯、很上进的小红都属于女奴。
二、奴隶主真能随意处置奴隶吗?奴隶主能否随意杀死自己的奴隶,第一得看不同朝代对于仆役的规定,第二就得看奴隶主本人的性格和处事方式。自夏商周开始直到明清,也就宋朝对于奴隶的保护十分严格,不仅主家擅自杀害虐伤要得到严厉的处罚,为奴期限也缩短到最长不过十年,堪称奴隶的一段黄金岁月。
1、夏商周(残忍)
夏商周时期就不必多说了,那会儿的奴隶基本没有人权可言,真就不如受宠的小猫小狗,不光脸上要刺字,奴隶主想吃口新鲜的,把奴隶杀了吃肉也是没人管的,只要奴隶主不心疼买奴隶的那笔钱就可以,地位也就跟买了一头牛或者猪差不多,平时卖力干活奴隶主会给食物和衣服,心情不好说杀也就杀了。
至于强暴女奴隶,那得看奴隶主是不是有特殊的癖好,他们一般都自诩跟奴隶是截然不同的物种,除非哪一位女奴真是貌若天仙又性情柔顺,跟一般的贵女相比有截然不同的魅力,否则奴隶主是不会强暴女奴隶的。
2、春秋战国到隋朝(略有改善)
而春秋战国直到隋朝,奴隶的地位也变化不大,规定大约都是出于保护奴隶主的一方来设定的,比如奴隶私逃会如何、盗窃主家财物会怎样惩处等等。也就到了唐朝略有差别,唐高祖李渊发布了一条刑律,自由民杀害别家奴隶,赔偿200铜钱。
能看出分化出自由民和奴隶的区别,自由民算是能堂堂正正立足于世的人,假如被杀害或强暴,会有官府查清真凶,可奴隶地位依然很低,其他人杀害别人的奴隶,也就赔偿200铜钱,更何况奴隶主杀害或强暴自己的奴隶了,真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奴隶主宰割罢了。
3、元朝(地位再次下滑)
元朝蒙古人来了,马背上打天下的游牧民族对于奴隶更是丝毫不看重,他们觉得宋朝迂腐,对于奴隶照顾太过了,反而废止了奴隶保护政策,看待奴隶的态度就跟看牛羊没多大区别。
4、明清(奴隶思想固化)
明清的奴隶生存条件如何,《红楼梦》是一本极佳的参考小说,里面倒是没有直接杀害某个奴隶,只有不甘心被发卖或者赶出府,自己寻求了断的比如王夫人身边的金钏,她因为在侍候王夫人午睡时跟宝玉打情骂俏,被痛斥一顿,不堪受辱自己跳井自尽了。
由此可见,经过千年且变化不大的悠长奴隶制度,无论是对于奴隶主还是奴隶本人都带来了根深蒂固的影响,完全不同于当下人们对于此行为的愤慨,奴隶反而觉得卖身到世家大府当仆役,反倒是比嫁给村头的平配普通人要强得多。
首先眼界开阔了,《红楼梦》里的女奴各个都不同凡响,晴雯在宝玉院子里过着附小姐一般的生活,不仅粗重活都不用做,还能肆意打骂其余小奴隶,心情坏到极点时,用尖簪子戳人都是没人管的。
手艺方面也堪称出神入化,能将稀世罕见的雀金裘补的跟新的一样,假如她没有卖身到贾府,就她哥嫂那家徒四壁的情况,决计是没有补雀金裘的本事。
再比如贾母身边的鸳鸯,那更是女奴中的翘楚,既可以指挥一众小姐夫人和宝玉玩牙牌令,还在贾琏跟前都有头有脸,得端端正正的叫上一句“姐姐”再开口说话。
奴隶和奴隶主的心态有了深远的影响之后,强暴女奴也就有了另一种说法,大多数女奴都乐享其成,甚至会主动诱惑男主人从而上位,比如袭人和赵姨娘。
前者是宝玉的贴身女奴,她以比宝玉年纪大的心理优势,成为跟宝玉初试云雨情的那个人,赵姨娘则是袭人梦想中的蓝本,本身是贾政身边的女奴,生下一儿一女后完成了阶级跨越,虽说在王夫人跟前还是不够瞧,但比一般女奴身份可是高的多了。
毕竟漫长的奴役生涯,总会有人不甘心一直干活为生,平配的小厮对于服侍在男主人身边的女奴来说又有点看不上。还拿《红楼梦》来说,晴雯、袭人乃至侍候宝玉洗澡把桌子腿都淹了的碧痕,整日面对的是金玉堆里长出来的贵公子宝玉,虽说科举不行,但风雅事都是随手就来的,自然就看不上平凡的小厮了。
三、总结其实也就对于奴隶保护严格的宋代,女奴会不甘于服侍主人家,比如影视作品《知否》中,女主明兰身边的小桃,从小服侍在她身边应该是家生奴隶,她就对于男主人没有半点想法,心满意足的嫁给顾廷烨身边的石头,俩人也着实是势均力敌。
综上所述,在古代通常奴隶主都是可以随意杀害奴隶或者强暴女奴隶的,只是这么做的人不多,一般都是不屑去做,可即便强来,女奴隶也伸冤无门,毕竟奴隶主既有关系还可以赔钱了事。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可以的,是的,我在殷商的时候就是一个小财主,拥有大小奴隶82个,其中老年奴隶7个。那位大哥说了要老奴隶干啥呀?我告诉你,奴隶越老越值钱的,奴隶能活到老肯定都是会有一定的技能的,对于种植养殖特别精通;照顾主人收拾房子又快又利索;做饭特别好吃,说话特逗人等等等等,总之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放在奴隶社会也是可行的。有壮年奴隶42人,其中男奴隶28个,女奴隶14个,男奴隶一般都是早上去我的农庄干活,有下地种粮食的,有放牛放马的,有做木匠的,有做铁匠的,有在我的店里做伙计的,反正都得有活干,老子不养闲人!
女奴隶分两种,结了婚的和没结婚的,结了婚的就是带孩子,给我的家里人还有去干活的男奴隶做饭,收拾房子,收拾我的小花园,养点鸡鸭猪羊什么的!至于未婚的,就要学习一些技能了,比如唱歌跳舞啊,端茶倒水啊,至于有和哪个男奴隶看上眼的就赶紧结婚去娃娃,毕竟他们的娃娃也是我的财产啊。至于说我看上的女奴隶,嘿嘿,那得留着,等老婆大人哪天回娘家了我也能偷回荤,嘿嘿嘿,你们懂的!
那还有三十多个小奴隶呢,那可都是宝贝,那得留着,以后能到店里去的就上几天学,认几个字,以后做个伙计账房啥的,说不定还能做个掌柜的。机灵活泼的,就请个武士教几天拳脚功夫,以后可以看家护院什么的。老实本分的就学个技术或者种种田什么的,反正很多活技术不高,一学就会。
至于说能不能随便杀死一个奴隶的问题,杀是能杀,不过杀个低等奴隶还好点,杀个有技能的奴隶我的损失就大了,我脑壳有包才杀啊?钱多撑傻了?我看哪个奴隶不顺眼不能把他卖了吗?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当然可以,奴隶在奴隶主面前不过是牛马而已,想干啥就干啥!
但是,谁又会随便毁掉自己的财产呢?奴隶主并不缺女人,又何必要去强暴又脏又臭的女奴?看中哪个,一句话的事就能让她地位升高,女奴正求之不得呢!
问这个问题的人建议去看一下美剧《斯巴达克斯》,非常逼真地还原了罗马时代的奴隶社会,可以了解一下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恩怨情仇!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当然能。
大多数时候,奴隶的一切都是奴隶主个人所有的,包括生命、人身自由与财产。
比如唐代,唐高祖李渊发布刑律,明确规定:不管是谁,自由民即便杀害了别家的奴隶,只需赔偿200铜钱。
这就是卖身者的待遇,家生奴隶当然更是如此,也包括官奴,官妓在内。
甚至这些习惯还在向契约仆役发展。
所谓契约仆,是签署了劳役合同者。约定服务期限,到期结束。
宋代废黜了一些唐代的苛刻法律,保障奴隶的生命权,规定债务奴隶也包括所有的奴隶,最长期限只有10年,主人不得擅自杀害杀伤,否则要被重处。到期之后主人必须无条件放之归良。整个两宋400年时间只有庆州兵变士兵及其眷属被判定为终身官奴,没有得到10年期的赦免。但正式判决第二天之后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完全自由民身份。
到了元代,全面恢复了奴隶制,也废止了宋代关于奴隶的相对保护政策,此后一直到1949年才完全废黜。
再说契约仆——宋代很多小女孩将自己租给富裕人家当妾婢,这是有期限的,妾3年婢7年。到期后,这些女孩可以携带合法的私有财产离开。
唐代大将军牛进达墓出土的女伎俑:
不过,还是有严格规定的。
契约期间,无条件归属主人管理曾经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北宋元佑年间,宿州士子张初平的母亲因贫困自愿为赵克俱做婢(通房丫头)以给儿子赚取读书费用(真是可怜而伟大的母亲)。张初平中贡士(相当于举人)后要参加中央省试(进京考进士),当然不能再让母亲做通房丫头(中了贡举自有土豪亲近乡民依附)。因此找到赵家,请求赎回母亲的未结期限。
与提供家政服务的女佣不同,女佣在过去有书面语:女使。通称丫鬟。而婢一般与妾通称妾婢/婢妾,是近似的类妾。比如著名的袁绍,母亲是婢女。就是解放前北方骂人的:(通房)丫头养的。
一般来说,地主老财巴不得与新举人搞好关系,结束契约,送上礼物。也许赵克俱很喜欢这个通房丫头,也许自持宗室身份,或者其他原因,就是不同意:
——而克俱弗许。
张初平自有老师、座师、同年,轻松就将事情闹到朝中,御史这些人当然要帮读书人说话的,太皇太后高氏就出面亲自安抚这位本家,劝说同意这个合理但不合法的要求—准许张初平赎买母亲的契约。
因此,即便是契约仆,在契约期限之内,与本来家庭的法律关系须完全终止,属卑幼之人,人身为家主控制。自然,绝大多数时候,奴隶主对女奴是有绝对权威的,杀害淫辱全凭自己,法律与普通人不会去阻止。
除非杀害或者淫辱得太多——比如《红楼梦》中贾迎春的丈夫孙绍祖。
他将家中丫鬟婆子几乎淫遍了,因为即便是契约仆,孙绍祖想要淫辱也没有任何人能有效反抗。可是,社会道德会给予他惩罚的,孙绍祖年过30都没有娶妻。作为一个指挥使(5品),显然本地有头有脸的人家厌恶这家伙,不屑与之联姻。
这相当于,今天一个有身份的中级官员到了50岁都没结婚:
然而,在法律层面,任何人都无法对孙绍祖的行为做出反应。所谓—妾,本就是源于奴隶主对女奴占有后的称呼。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答案是,看古代社会随处的发展情况,和奴隶主个人是否变态。奴隶社会,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但绝对不是普通人想象的这么随意。就以罗马为例,希腊被灭后,很多希腊人就成了罗马人的奴隶,但他们身份性质和仆人差不多,甚至有的和主人家里关系很亲密,如同亲人。当下大多数家庭连小猫小狗都不舍得打骂,只有少数非常变态的人才会随意暴虐宠物。更何况,奴隶是奴隶主的重要财产和资源。
不要想的太简单,一刀切。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奴隶社会要比封建社会低级的多,奴隶属于奴隶主的财产,对奴隶主来说奴隶只是比牲口家禽能听懂人话而已,奴隶永远是奴隶,子女后代世代为奴。奴隶社会阶级意识非常强烈,根本就不存在癞蛤蟆是天鹅肉这种事,奴隶主不可能降低身份强暴有脏又臭的女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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