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人员生大病之后,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没到退休年龄,后半生怎么办?

事业编人员生大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绝对不用担心会被辞退,工资照常领取,奖金一分不少。绝大多数单位都会妥善安置好生病人员,不会让他们的工资待遇下降,更不会辞退他们。这就是在编人员这个铁饭碗的优势所在。

一、事业编人员生病不能胜任工作,绝对不会被辞退

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中的所有内容,都没有“事业编在编人员生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应当辞退”的内容。

②倒是新的《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对伤病残公务员作出了具体规定: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或者是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辞退

“法无规定不可为”。既然没有“事业编在编人员生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应当辞退”的相关规定,那事业编人员因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就绝对不会被辞退。毕竟辞退或者开除一个在编人员,涉及别人一生的吃饭问题和生活问题,各级领导都比较谨慎。无法可依、无法可循的事,领导是不会去做的,做错了是要承担责任的,况且还是辞退在编人员这种大事

二、事业编人员生病不能胜任工作,工资待遇理论上会下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对伤病残人员的工资待遇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在编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在编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在编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③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90%。

举个例子,李邝为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正科级(管理岗七级)人员,正常的每月打卡工资为为5000元,工龄为20年,因为生病长期需要住院治疗,每年需要请假7个月,其工资待遇为:

(1)李邝每月打卡工资下降了。那么其从每年七月份起每月打卡工资为5000*80%=4000元。

(2)李邝公积金不变。公积金一般以个人全额工资为基数来缴纳。出于人性化关怀,加上公积金也不是直接发到个人手上,单位不会因为其每月打卡工资只发了80%,而把其公积金缴纳基数降为80%。所以,李邝的公积金还是保持不变。

(3)李邝年终奖下降了。由于年终奖与个人工作任务完成量密切相关,李邝长时间生病住院,考核或者发放标准自然也要低于其他人,一般也是按照相同级别人员的80%标准发放。比如,其他正科级人员的年终奖为2万元,李邝的年终奖为2*80%=1.6万元。

因此,如果事业编在编人员长时间生病住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工资待遇会下降20%左右

三、大多数单位都会妥善安置好生病人员,保证他们各项工资待遇不下降

每个人都想做一个健健康康的人,都不想生病,更不想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大病。单位内有人确实生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绝大多数单位都会这样安置他们:

①立即让其休息休养,不要再从事繁重的工作任务。

②会协助其住院治疗,给予其人文关怀。

③住院治疗告一个段落后,会根据其病情给其安排一些轻松的工作(甚至该项工作可做可不做)。这样的安排,主要是既让他在工作岗位上,也给予其充分灵活的休养时间,还保证其工资待遇不下降。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组织和领导的关怀,把表面工作做足,不让他人说“病人领取全额工资”的闲话,落人口实

这样的安排,虽然生病人员时常不在单位,工作时间没有达到6个月,但是大家隔三五岔也会看见他,感觉到他“几乎每天都在上班”。所以,其工资待遇不下降也就名正言顺了。当然,大家也不会为因为他工资待遇不下降而向有关部门反应问题,毕竟别人是一个“病人”。

四、生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后半生怎么过?

既然单位不能辞退,我觉得后半生应该做到以下六点。

①安心养病,不要再从事繁重工作了。

②清心寡欲,不要再想什么仕途发展了,组织也不会提拔一个生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

③感恩组织,感恩同事,感恩领导,大家都在关心关怀你,让你工资待遇不下降。

④修身养性,尽量把身体养好,尽量净化个人心灵,尽量清除各种私心杂念。

⑤陪伴家人,借助养病这段时间,多陪伴家人,多陪伴儿女,多给家人正能量。

⑥培养兴趣爱好,可以多看看书,多写写字,多种种花花草草,多与朋友聊聊天,不断充实自我,既可以分散注意力,也有助于养病。

事业单位的人员生大病之后,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没到退休年龄,后半生怎么办?

事业单位人员大病不能胜任目前工作又没有到退休年龄,咋整??

先说个我碰到过的事,以前我还不知道机关事业单位有因病内退一说,直到在上个单位了解了那个从未谋面的内退同事的事情。他是公务员身份,37岁开始就没有在单位上班了,据说是办理了因病内退,自己在外面创业。因病内退后他每个月的工资是按在职时全额工资的80%发放的,目前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后面我才了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有这个政策。

那么大病后又没到退休年龄,咋整呢?主要有两条路子,第一,大病后且需要长时间治疗的,请长期病假,但是请病假期间有些福利待遇是不能享受,一般是按照全额工资的比例发放基本工资的,这个要看请假时间长短和工龄时长。第二,虽然大病但是已基本治愈,只是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的,这种情况可以向单位申请换岗,一般可以调到一个你现有劳动能力能够适应的岗位继续工作。比如如果以前你在搞外业工作,那么大病后可以申请到搞后勤、内业岗位工作。

所以,这就是我们所说为什么体制内工作有保障的表现,不会像企业一样因为大病而被企业“扫地出门”,至少基本生活还是会有保障的。

事业单位的人员生大病之后,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没到退休年龄,后半生怎么办?

  • 体制内的优势是:不抛弃不遗弃。在事业单位,只要你是有编制的人员,即使你生病了、残疾了,甚至是丧失劳动能力了,单位也不会不管你的,不仅工资照发,还会安排看望慰问,单位还是你后半生的依靠。

我是一名80后乡镇小领导,前年(2019年)的时候刚刚好处理过一件这样的事情。我所在的乡镇前年就有一位站所负责人,同样也是遇上了题主所说的情况。他刚刚年满50岁,因病再也无法回单位上班了,又没到退休年龄,他那时候不懂怎么办,家属也到我们镇里来闹了几次。

原来,这位站所负责人在努力了大半辈子后,好不容易当上了领导,在工作上干得正起劲的时候,突然生了一场大病。后来进医院治疗了大半年,最后虽然勉强出院,但这辈子却再也离不开医院了。因为他是长期糖尿病控制不好,引发了并发症,一进医院就被诊断为尿毒症了,此后每周都要到医院透析两三次才能保命。

他自己虽然有心要回单位上班,但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我们镇领导班子经多次研究,并征求了他本人的意见,给他调整了岗位担任信息员,不再是单位领导了。后来他试着来上班一两个月,坚持不住,又进医院住院了。那时候镇里传出谣言,说因为他请假太多,太久不来上班,镇政府要开除或辞退他,导致他的家属还来镇里闹了两次。其实镇里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要辞退他,法律上也不允许。

最后,我们经过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咨询、请示上级人事部门后,给他制定出了一整套的“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建议他办理病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事业单位干部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申请退休。但由于是提前退休,他的工资待遇将减少很多,绩效奖金也没有了。可能是家庭负担重吧,他对办理病退很是抵触,所以镇里也就没有强求他退休了。

其次,要求办理长期病假手续。

在他明确拒绝办理病退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们地方出台的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我们要求他办理长期病假手续,且每次病假期限结束时,要及时续办病假手续。病假期间,我们都按规定给他发放工资,患病住院当年的绩效奖还是照例发放给他。住院的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最后,在生活上关心关怀他。

干部职工生病后,体制内的单位还是很有人情味的,不仅按规定发放该得的工资待遇,还会在过年过节安排慰问、探望活动。我们对镇里这位长期病假的原站所负责人并没有忘记,这两年来都是在逢年过节安排慰问,镇领导亲自登门看望,并送上慰问品慰问金的。

结语:我们镇办理的这个事例,是大多数单位处理类似事情的一贯做法,具有普遍性,这充分体现了体制内的优势——稳定、有人情味。事业单位的干部在生病后,即使不能工作了,也不用太过担心自己的下半生没有着落,单位会按规定继续发放一定额度的工资,保障你的基本生活。而且很多单位还会在过年过节的时候,看望慰问你。这是体制外的私营企业公司所没有的。

事业单位的人员生大病之后,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没到退休年龄,后半生怎么办?

放心,遇到这种情况,单位会照顾你到退休的。

我们单位有两个人一直以来都是长期病假,一直不用上班,每个月拿到手的钱也不算少。

这两个人一个人有精神疾病,另一个人出车祸造成残疾,两个人都没法上班。

精神病同事

这个同事,32岁就患病了,现在已经47岁了。这期间身体状况时好时坏, 有时候好多年都很正常,有时候会偶尔发病。

以前精神病控制好的时候,来上了一段时间班,也都算还正常。有一天上午,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起身走到对面同事面前,莫名奇怪地给了同事一耳光,直接把同事打蒙了。然后他若无其事的回到了座位上。

这件事很快传开了,结果领导也不敢让他来上班了,让他回家休养。就是这样,一直休养了十几年时间。期间只要待遇一降低,马上就给单位报告,说他要来上班了,就这样,单位也按照要求,能给他的待遇就给他。

现在他每个月除了基本工资打八折外,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常领取,只是没有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外,单位还给他每个月发2700元的发病补助。

所有加起来,一个月应该有接近7000元工资,社保公积金都是正常缴存。这个待遇应该也算不错,看来体制内真的很不错,对员工很有感情。

出车祸的同事

我的另一个同事,很喜欢运动健身,尤其喜欢骑行。三年前的一次骑行中,在路上不小心被车撞到了,因为他们骑行的地点很偏僻,没有监控设备,司机肇事逃逸了。

被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因为撞到了主动脉,受伤很严重,他的左腿被截肢,着实挺可怜的。毕竟他还很年轻,对他的心里打击很大,现在虽然有假肢了,但是生活不便,也没法上班。就这样一直在家里休养身体。

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了补助,每个月可能5000多块钱吧,毕竟因为他刚入职两年,基本工资比较低,所以跟那个精神病同事有一定差距,不过日常生活基本也够了。

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对这种患病职工病休,事业单位专门有相关规定。

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病休,需要向所在的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医院给的诊疗报告。经查属实后,上级安排新人处理病休公务员的工作。 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来进行理解公务员病休和长期病假区别。

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所在单位批准修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工作人员在病休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病休人员要求恢复工作的,需出具医院关于病愈的证明。恢复工作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继续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否则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以上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病休人员的相关规定,这个规定确实很人性化。如果是一般的企业,你得病了,公司巴不得你赶紧走,哪个也不愿意养个闲人,可是机关事业单位不一样,不会这么无情无义。就算在职职工去世后,家人也可以得到一定得照顾,因此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体制内工作,这个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

所以说体制内单位真的性价比很高,您觉得呢?

@职中有我

事业单位的人员生大病之后,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没到退休年龄,后半生怎么办?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大病后,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又还没到退休年龄。这种情况,在事业单位还是有办法解决的,不用太发愁,维持基本生活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的。

一、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会因病而被辞退。

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人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建立人事关系后,一般工作是很稳定的,相当于端上了“铁饭碗”,只要不犯很严重的错误,就不会被终止人事关系。因病不能胜任工作,也会进行适当的安排。事实上,目前还没看到过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因病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的,但却有事业单位的个别正式工作人员因为生病十多年来一直领着病假工资不上班。因此,一般情况下,单位是不会因为你生病后不能胜任工作而将你辞退的。

二、可以请求组织上调整工作岗位。

如果生大病后,身体条件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了,可以向组织上申请调整目前的工作岗位,从比较繁忙的岗位调整到相对轻松一些的岗位去工作,工作强度会低一些,工作量相对会少一些,这样对身体的恢复会有很好的作用。一般来说,作为体制内的事业单位对这种情况还是会适当照顾的,会给你调整岗位的。当然,调整岗位后,可能会在收入方面特别是奖金收入方面比以前的要少一些,这是因为工作强度低了、工作量少了的缘故。

三、可以请病假继续治疗休养。

如果因为生大病,既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也无法胜任调整后的新岗位的工作,说明你的身体还不能坚持上班,应当继续治疗休养。这时,你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单位请病假。当然,请病假是要医疗单位的病假条的,这个对于你来非常容易。还有就是请病假时间长了,是要按照有关规定扣减工资的,或者只发生活待遇。请病假期间,奖金也就不能发了的。可能各地规定有不一样的地方,但一般是按以下规定发放生活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指基本工资,下同)。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从以上规定来看,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有3000多元一个月,每月不上班最低也有2000多元的生活费,维持基本生活还是够的。

当然,在请病假期间,是不能到别的单位工作的,如果你请了病假,领着单位的病假待遇,又到别的单位工作,领取报酬,那是违反规定的,可以算作“吃空饷”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处分的,情节严重的话,是会被开除的。如果身体好了,能工作了,还是要及早回单位上班。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领着单位的病假待遇,又到别的单位上班。你回单位上班,既可以领着全额的工资,还能享受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还是比较划得来的。

四、如果不是在编人员,待遇就不一样了。

你如果不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而是编外聘用人员,情况就不一样了,那就得按《劳动法》的规定来执行了。在医疗期满结束,调整了工作岗位后,你仍不能胜任的话,就可能会被辞退。当然,单位辞退你,会按规定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然后你可以按规定领取一段时间的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这之后,如果你还不能工作的话,就会没有收入来源了。

没有收入,生活又确实困难的话,只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了。最低生活保障金虽然没病假工资多,但还是够维持最低生活的。 如果因病等原因生活还是很困难,也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等。现在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制度还是很健全的。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事业单位的人员生大病之后,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没到退休年龄,后半生怎么办?

机关事业人员生病,不能或者不适合从事目前岗位的工作,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生病后痊愈,但身体没有恢复,虽然不能从事当前岗位的工作,但却没有失去工作能力,或者没有完全失去工作能力。这时候,组织人事部门就会根据个人身体条件,调整其岗位,或者由单位自行调整,选择适合其身体条件的工作岗位。

另一种是因病失去工作能力,或者失去主要工作能力,无法继续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休、病退政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病休,待彻底痊愈后上班。长期请病假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从第三个月开始,扣发部分工资,并扣发所有要求在岗人员才能享受的绩效或者奖金、津贴。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并按其实际情况,安排在原岗位工作,或者另行重新安排。

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交由社保部门保障。

这一段时间网络上最火的流浪大师沈巍,据报道是上海某区审计局职工,是公务员身份。虽然十几年没有上班,但其单位并没有停发其工资待遇。根据沈巍个人所说,每月有两千多元的工资。这明显不是上海公务员在岗人员的薪酬水平,是按病休或者病退人员给予的工资,并不是违规“吃空饷”,是按规定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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