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转钱给我,我家人跟我自己还贷,房子算他的吗?

男朋友的这个行为非常危险,有可能这笔钱他再也收不回来了,而且房子也没有他的份。但是作为恋爱中的女朋友,其实三观要一致,同样也要奔着结婚的目的,那么在此情况下,经济上的问题还是要分开,大家相互自尊自爱可能更好。天天520,也不要忘记基本准则哦。

现在女朋友在婚前已经买了一套房,也在还房贷,但是没有男朋友之前,房贷主要是由家里人和自己来去承担。有了男朋友之后,男朋友转钱给自己,然后女朋友拿这笔钱去还房贷了,假如未来双方分手了,那么男朋友对这个房子会有部分所有权吗?

首先我们要说清楚,这套房子与男朋友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房子是女朋友买的,至于这位男朋友给女朋友钱去还房贷,那也跟房子的产权没关系,最多定义为双方之间的借款或者是赠与。

如果双方未来结婚了,那么这套房子也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当然,如果婚后双方一起来还贷款,而到时候男方也有证据是每月自己负责还房贷。如果双方最终离婚时,那么可以根据男方还房贷的数额,双方协商房产所有权的比例,或者让法院去裁定一个房产所有权的比例。

假如男朋友给女朋友钱,但是未来没有证据说这笔钱是借款,那么很有可能被视为谈恋爱中的赠与款,那么这个事将来就更复杂了。即使双方最终分手,这一款其实是不用归还的,但是如果男方不愿意的话,那么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此时如果无证据是借款,那么对于法院判定的话,主要是看双方恋爱花费的开支合不合理,有可能会适当地判女方归还一部分赠与款。

但假如男朋友给女朋友钱的时候,明确说明这是一笔借款,在转款备注中有着借款二字,或者男朋友有着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等证据,也能佐证这是持续的借款。那么未来双方分手之后,女方是有责任归还的。现在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也很强,法院会支持男朋友的诉求的,但是这与女方现在拥有的房产无关。

如果男方申诉之后女方拒绝归还借款,那么男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房子是可以被查封拍卖的,用拍卖款来去偿还男方的借款以及应得的利息。但是无论如何,南方都不可能在这套房子上拥有产权。

法律就是这么严谨,每一件事的法律关系要交代的清清楚楚。但是更希望在谈恋爱期间,大家经济还是要保持相互的独立。不要让恋爱关系交织着经济的往来,那么将事情弄得更复杂,更难以解决。

男朋友转钱给我,我家人跟我自己还贷,房子算他的吗?

这个问题,你的男朋友虽然转钱给你买房子,如果你没有向对方借钱,那么这笔钱就有可能是无偿赠予。

如果你是向这个男朋友借钱的,那么这笔钱,你还是要还给对方的。

也就是说你向这个男朋友所借的这笔钱,你还是要还给你的男朋友的。

你的男朋友,只是朋友而已,还不是结婚后的合理夫妻,而这个婚前的房子,也就应该是你自己的或者是你的父母的,因为这个房子是你和你的家人还贷的。

所以说,你和你的父母,才是这个房子的合法主人。

男朋友转钱给我,我家人跟我自己还贷,房子算他的吗?

首先奉劝你不要存有这样的心思,恋爱跟婚姻是两码事。恋爱中的男女朋友也只是朋友关系的一种。即使将来能走入婚姻,由朋友关系发展成夫妻关系,恋爱期间也要分清彼此。否则难逃心机女的嫌疑。

其次,有本事买房,没能力还贷,买房又何苦呢?!说明你是个很虚浮的女人。

让男朋友给你钱,你和你家人拿人家的钱去还房贷,却还堤防着人家,说明你和你家人不仅市侩,还很恶毒。

当然,这样的女人和家教,你男朋友也不“嫌弃”,还会转钱给你,说明他很缺心眼呐。

让男朋友给你钱,你不出具借条,拿着人家的钱去给自己和家人买房,算计着怎么规避风险,这事还能成,也算是你的本事。房最后到底属于谁,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一开始你就输了人性。

要知道,举头三尺有神明!

男朋友转钱给我,我家人跟我自己还贷,房子算他的吗?

您好!

将题主的问题理解一下:双方尚未结婚的时候,男友出钱付首付购房,由题主与自己家人一方来偿还贷款。

题主的提问,是一个看着简单,但情况很多、结论不一的问题。因为之前《婚姻法》解释、后来《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均“完美”的避开了题主提问的这种情况。所以,只能依据现实中的判例、以及一些地方法院的解释来给出大概率的结论。

如果是开篇理解的意思,房子中会有题主男友的份额。至于这个份额是全部还是部分,要视登记情况而定

这里涉及到两笔财产:一个是房子,一个是贷款。其中,将分割问题也插入其中,分别来说明一下:

关于房子的归属

虽然题主提到“男朋友转钱给我”,似乎表达的意思是男友给钱、以题主名义购房。但是并不排除登记有男友名字的可能。

房子算男友个人还是与题主共有,要视登记情况而定:

1.第一种情况:若房子登记为男友个人名字,此房属于男友个人。

若双方分手、或者婚后离婚,则此房属于男方,与题主无关。

2.第二种情况:若房子登记为男友与题主双方名字,则此房属于题主与男友的共有财产。

其中,各自份额按照登记的“共有情况”而定。分割方式:

  • 若双方未结婚、分手了,则:若题主要求房产中的份额,则需将对应份额的首付款偿还给男友。因为这种登记性质视为男方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婚未结成,赠与条件失效,题主如果不放弃房产份额的话,必须将对应份额的购房款还给男方。
  • 若双方结婚,随后离婚。则赠与生效,此房产依然由双方共有。若起争议,一般会判归实际出资人(男方),但是男方需将对应份额的钱给到题主。

3.第三种情况:若房子登记为题主一个人的名字,则此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这一点上需要注意一下:不会认定为男友对题主的全部赠与,而属于分享性质——出钱人,必有份额(除非男友声明出资所购房产全部属于题主),否则对于实际出资人是不公平的。

  • 若分手,一般会将房产判归题主(登记人),但是题主要将购房款全额退还男友(现实中也有将房子判归实际出资人的)。
  • 若结婚后离婚,则分割方式如第二种情况。
关于贷款的问题

题主提到,与家人偿还贷款。

这是一个与房产归属相关联的问题。前面提到,房子中有男友份额,那么题主一方单方出资还贷,贷款算个人的还是双方共有的?

关于贷款,其实也涉及到两类财产:一类是题主的钱,一类是题主家人的钱。因为这其中的关系是有区别的:还房贷的钱,应该是从题主这里出去的;而题主家人的钱,应该给到的是题主,而非银行、男友。

基本原则是:

  • 题主家人给的钱,在没有明确声明赠与的情况下,属于债务。至于属于个人债务还是题主与男友的共同债务,稍后展开。
  • 题主自己出的钱,视房产归属而定。

与上述房产归属判定相对应,也细分若干情况:

1.若房子属于男友个人(对应如上第一种情况)。

题主出资还贷(含家人)属于个人出资,其中题主家人给的钱属于题主的个人债务。若分手或离婚,则此部分钱,男方要偿还给题主。

2.若房子登记为题主与男友双方名字(对应如上第二种情况)。

题主出资还贷(含家人)为双方共同财产,题主家人出的钱为双方共同债务。

  • 若分手,若题主不放弃房产,则男方需将其份额对应的已偿贷部分还给题主;若题主放弃房产,则男方需将以全部已偿贷部分还给题主。
  • 若结婚、后离婚。则男方需将其房产份额对应的、题主家人出的钱还给题主家人。

3.若房子登记为题主个人名字(对应上述第三种情况)。

  • 若分手,房子归题主,则偿贷部分男方不承担。
  • 若结婚、后离婚。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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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转钱给我,我家人跟我自己还贷,房子算他的吗?

如果男朋友给你赚钱的目的是为了还房贷,并且男朋友一直坚持给你转钱还房贷,你收男朋友钱的情况下,这房子就算你两人共同所有,关键是看房产证上面写谁的名字

男朋友转钱给我,我家人跟我自己还贷,房子算他的吗?

为了防止将来产生纠纷,最简单的方式是书面写清楚钱款性质及房屋归属,即婚前财产协议。

否则,若临近结婚时男友转钱给你买房,可能会被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则分手应返还该款或房屋折价款;也可能被认定为系共同出资买房,最终房屋虽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结婚后仍会被认定为共产,离婚时考虑出资份额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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