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没有抓现行,事后通过转账记录被传唤到警察局,能作为证据吗?
先声明,我们科普的是法律知识,并非是教你反侦察,我是守法公民,与赌毒不共戴天!
一、捉贼捉赃,捉奸捉双!这句话其实是最好的概括了。小偷偷钱包,只要你不当场抓住他,或者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视频之类的),他肯定是不会承认的。哪怕时候发现钱包在他手里,他也可以说是捡来的。这肯定是没办法定罪的。过去,反扒大队的老干警,人群里看眼神儿就知道谁是小偷,人也不能直接抓,必须跟着,等他犯案的时候抓现行。
同理,你说俩人有奸情,没给堵在房间里,那你就是诬告陷害,败坏人家名誉。人家如果拿到了你传播谣言的证据,可以诉你名誉侵权,道歉并且索赔的。你光看人家俩人眉目传情不行,表情暧昧也不行,必须要有切实证据。
二、什么是证据?警察在你手里发现被盗的钱包,能作为你盗窃的证据吗?肯定不能!这个证据只能证明钱包在你手里,至于说是偷的、抢的还是捡的,这个无法证明。除非你心虚,直接交代,钱包加上你的口供,这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杀人凶器上有你的指纹,能作为你杀人的证据吗?也不能,只能证明你摸过凶器——甚至这一点都无法证明,有可能是你的仇家提取了你的指纹来栽赃陷害你。孤证不立,必须要有有完整的证据链才叫铁案如山。
那嫖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第一,两人发生了关系,第二,发生了交易。有金钱往来都不能算。比如说你和你女朋友,两人关系进展到了那一步,然后你发了个520红包,这肯定不能认定为嫖娼的,因为这不属于交易。另外,按摩、陪酒这些擦边行为是交易,可是因为没有发生关系,也不能认定为嫖娼。
所以,只有一个转账记录的话,是肯定不能认定为嫖娼的,这只能证明你们之间有金钱往来,是借贷的,是无偿赠予还是其他交易都不能认定。比如说,我这人是恋物癖,我花了500块钱买了她一双穿过的高跟鞋。
三、口供是关键我以前同事的表弟,他的朋友A是收二手硬件的,有小孩去网吧包夜,趁着网管睡觉,偷偷把电脑里的显卡、CPU、内存条这些比较值钱,还容易拆的硬件偷出来,卖给A来换取些零花钱。盗窃成立,这肯定不用说了,收硬件的A构成销赃,这也跑不了。关键是,这个表弟,有一次替他朋友跑了一趟腿儿,结果也被警察抓起来了。关了20多天,就因为一句话!
警察问他,知不知道这是赃物?他说了一句:我估计不是好道来的。就这一句话,拘了20多天。本身他在里面没有一分钱利益,就是帮朋友拿东西,给钱。一句不知道,什么事都没有。销赃罪,前提必须是明知是赃物。他这句猜测,差点把自己送进去。好在俩人并没有金钱往来。
所以,面对转账记录,也要看怎么说,单纯这个记录是不能认定的,但是你绝对有嫌疑!对方身份是卖淫女,你们之间有转账记录,证明了你们之间有交易。你需要解释,这是什么交易!前面说,你买她一双高跟鞋可以吗?可以,但是人家警察也不傻,会追问你细节,鞋呢?她鞋给你了,穿什么走的?你怎么找到她的,为什么想买她的鞋?你能自圆其说吗?不能的话,你就是在说谎。而且,别忘了,那边还有一个人证呢。瞎话是不容易糊弄过去的。
那是不是有转账记录就是嫖娼呢?不是,我们说一种警方无法认定的特殊情况。你当天去了XX酒店了吗?去了,见过XX了吗?见过,知道她是什么职业吗?知道,那你嫖娼了吗?没有。那你找她干嘛去了?又为什么给钱?我有点爱好……
我爱好搞创作,想写一本反映社会现实的小说,涉及到小姐,但是没有过这种经历,所以想找个小姐聊聊,算是采风吧。于是我到了红灯前,找到了站街的XX,她给我带到了XX地方,我说明来意,想和她聊聊。她骂我,说我耽误她做生意。我说我一样可以付费,她骂我有病,让我给钱,不嫖赶紧滚。我是守法公民,肯定是不能嫖娼的,而且也不愿意和她一般见识,于是给了钱,悻悻离开。采风也没采成,心灰意冷,小说也没写。因为过程很不愉快,我当时也回骂了她两句,算是有点过节吧,她想拉我下水也在情理之中。我绝对没有嫖娼,如果有,甘愿加倍受到处罚。
嫖娼违法,但并不是犯罪。社会危害也并不大,甚至在某些程度上,可以降低强奸犯罪率。花几百块钱可以搞定的事,会有大部分有犯罪倾向的人选择嫖娼来解决,而不是伤害女性。反之,如果没有了性工作者,这些人得不到发泄,不理智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性是合法的,交易也是合法的。为什么这两件事放在一起,就违法了呢?谁能告诉我?
嫖娼没有抓现行,事后通过转账记录被传唤到警察局,能作为证据吗?
大家好,我用我的经历和大家分享下:“嫖娼当时没有抓现行,事后转账记录会被作为证据吗?”。先回答问题:答案是原则上不行,实际上是可以的。
我见过嫖娼过去一个月,通过转账记录又被传唤的。其实嫖娼这种行为,在很多城市,处理起来是不同的。我知道的比如北京,上海等地他们更加注重精准性和人脏并获。我看过一个北京的警察抓嫖执法视频,当时北京在外蹲守,其实看到嫌疑人男性从房间出来时,警察就问一下:“你是不是做了,做了就承认,我现在只想知道里面是卖淫嫖娼吧? ”。警察说:“你没有在里面抓到,我就不会抓你了,但是你要将功补过”问了下里面的情况。最后把这个人放了,然后进去抓人。在很多城市,嫖娼这种事基本不会过后追溯,除非特殊情况。
不过有些城市可能会,被传唤,毕竟妓女的口供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我在德语系国家生活的时候,我的邻居是当地的警察局局长,他和我聊天时说过:“奥地利抓嫖娼太难了,因为奥地利妓女合法,一般抓都是非法卖淫嫖娼,奥地利大部分用现金,而金钱交易时违法的重要标准。”他说:“在奥地利抓一个卖淫团伙,需要跟踪几个月。最后抓捕,一般也都是抓非法妓女(没有在当地劳工局注册),嫖客基本无法定罪。因为嫖客可以说不知道她们是非法经营。”但是他说过在如果嫖客有用银行卡支付嫖资的,那么那个女性哪怕是偶尔一次,就很容易被定性非法卖淫。
在我国如果事后还找到嫖娼者,转账记录基本很难说清楚。现在大数据“扫黄”。给妓女转账其实是不太好说清楚的,尤其对方作证嫖娼了!从程序上其实有瑕疵,但是证据链上没问题!就是不承认估计要看警察的具体手段了。都传唤过去了估计不承认够呛!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