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算强奸吗?

强J指的是男性在违背女性意愿、在女性完全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逼迫、胁迫、威胁等方式,对女性发生侵犯,或者跟女性发生关系。

从上面的定义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强J行为构成有三个必要条件:

一是完全违背女性意愿,行为的发生是女方完全不愿意的。

二是男性利用逼迫、威胁、诱惑、欺骗等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

三是完成了整个发生关系的过程,男性完全完成了对女性的侵害。

题主这里说的情况,尽管女方在办事时主动配合脱衣服,但女性这样做,是出于担心自己受到暴力伤害,而不是自己愿意发生关系。

也就是说,女方原本是抗拒的,可是又怕自己表现出抗拒行为会受到对方的暴力伤害。

于是,表面顺从配合脱衣服,但其内心其实是完全不愿意的。

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把男性侵害自己的过程,以及相关的侵犯证据都留下来,等确认自己安全后,去举报、报警男方强J自己,是完全可以的,警方是会受理的。

这种情况下,警方是完全有可能采信女方的证据和说法的,并且会传唤男方进行调查,如果一切事实证据确凿,男方会被认定为强J。

一女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算强奸吗?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希望给您能有所帮助。

一个女人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到底算不算强奸罪。

强奸罪有一个主要的要素:一个就是违背妇女的意愿发生性行为。这是强奸罪最主要的构成要件。

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一些女性受害者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也不得已不顺从,但是依然会构成强奸罪。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虽然受害者进行某种程度的配合,但是是违背自己的意愿的。受害人担心受到更大的危险,只能采取顺从和配合的行为。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很大,基本上都是按照强奸罪来定性的。

当然,在强奸罪定义的过程中,可以按照犯罪行为的轻重程度,来进行量刑,是司法实践中的一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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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算强奸吗?

这属于强奸行为,女人在无助和为了生命安全考虑,主动配合,这是一种智慧。如果你反抗可能遭到意想不到的后果,这种情况下,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保护自身安全,千万不要激怒嫌疑人。有多少女人被奸杀,有人强烈反抗,有人说会去报警,这更会激起嫌疑人的凶险行为。说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位女孩以交朋友与一男子认识了。女孩第一次去男子家,男子凶相毕露,要强行与女孩发生关系,遭到女孩的激烈反抗,还抓伤了男子的面部。男子脑羞成怒,将女孩按倒在地,把女孩扼颈至死,然后对尸体进行了强奸。还有一个纺织厂女工,半夜下班路过一片树林,突然窜出来一个男人,其实该男人已尾随女工多日。男人提出来可耻要求,被女工严词拒绝,女工每天下夜班都带着刀具。当男子扑过来的时候,女工用刀朝他刺去,男子的手被划破,男子抓起来自行车砸向女工。趁女工还没有爬起来,将女工拖进树林,先对女工实施了殴打,女工瘫软了,男子对女工进行了残忍的折磨。当女人无力对抗的时候,切记不要激怒嫌疑人,要巧妙地与其周旋,保住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一女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算强奸吗?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因怕受到伤害, 主动配合脱衣服,这种行为应当算是被强奸。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因怕暴力性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属于哪种手段呢?下面分析一下:

(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的手段。

(三)“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本案中的女子,因为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应是行为人对女子形成了精神上的胁迫,迫使女子不敢反抗。使用的是“胁迫手段”。

从该女子主观方面分析,其配合脱衣服是怕受到伤害,主观不想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

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主观上不想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客观基于害怕被打的心理,被迫脱衣服,行为人已经构成强奸罪。

因此,该女子的这种情况,算是被强奸。

一女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算强奸吗?

这样的问题见的多了,都有点懒得回答,不管当时女的有多主动,只要是事后报警了,性侵者就是强奸犯罪,情节最轻的也要判刑三年以上,关于这一点是没有什么可怀疑的。

首先是“一女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这是本问题的关键词,也是判定是否强奸罪的关键要素,使用暴力胁迫,使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就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具体表现,有了这一条就是强奸罪的主要依据。

至于女人主动脱衣服等都不重要,更不可能影响对強奸犯的犯罪指控。

一女怕暴力性侵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服,算强奸吗?

你这”问题”若以我的感觉视它。便有个”需要综合考虑思量的综合性前提”需要弄明白。比如,案件的起因,及其情节,过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考量。因为,所谓的”怕暴力受到伤害”,”主动配合脱衣”云云都是主观任意性有较大”水分和空间”的语意范畴。这些话义应该通过对一个刑事案件的全面的主客观了解分析得出令人信服而又契合法理的判断认定为宜。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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