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追杀人犯,我帮忙一棍打趴杀人犯,可他最后不治身亡,怎么办?
警C在追杀人犯,毫无疑问,警C手里肯定是拿着手枪的,一方面是用来保护自己,另一方面是用来防备杀人犯的袭击的。
毫无疑问,只要杀人犯有任何的危险异动,或者说,只要警C感觉到自己有任何的危险,警C是一定会开枪的,可以直接把杀人犯击毙。
只是没想到,在这千钧一发、万分紧急的时刻,题主你就像程咬金一样地杀将了出来,嘴里呼吼着,手里还拿着一条木棍,而且还不偏不倚地朝着杀人犯一棍子打了下去。
没想你力量没掌握好,发力过度,一棍子就把杀人犯直接给打趴下去了。然后,就怎么叫也叫不起来了。最后,他干脆不治身亡算了。
警C们一个个把枪收起来后,小心翼翼地靠近杀人犯,慢慢地把趴在地上的杀人犯围了起来,经过慎重检查后,确实杀人犯正式死亡。
于是,警C们一个个对你投来感激的目光,并向你深表感谢。尤其是警C领队,更是激动地跟你说,回去一定要为你请功,给你带上大红花。
从此,你便一棍成了英雄。
警察追杀人犯,我帮忙一棍打趴杀人犯,可他最后不治身亡,怎么办?
警察追杀人犯,你帮忙一棍打趴杀人犯,可他最后不治身亡,这件事你涉及了误杀,虽你是为了阻止杀人犯逃跑,这不是正当防卫,是防卫过当了,被判刑是避免不了了。
警察追杀人犯,只是把他缉拿归案,并非有意要杀他,因为杀人犯为何杀人,动机是什么要了解清楚,而你却帮了倒忙,捧击杀人犯,这就带来严重后果,你触犯了法律法规,被收监那是肯定的。
杀人犯杀人,你挺身而出拦截杀人犯,你没权力捧击他,你不是执法者。警察👮才是执法者,杀人犯未劫持人质反抗,狙击手是不会开枪让杀人犯毙命的。警察👮抓他,是想套出他为何杀人,而你却多此一举把杀人犯捧杀,那警察只能抓你了。
警察👮追杀人犯,市民只能围住,减缓他逃跑的速度,不能捧杀,必须等警察来抓捕。杀人犯杀人,肯定由法律去审判他。你未经警察👮缉拿归案就擅自主张把杀人犯捧杀,你防卫过当也要入刑的。
警察追杀人犯,我帮忙一棍打趴杀人犯,可他最后不治身亡,怎么办?
你可以帮忙截住
前几天有个题说警察追小偷,一伸腿把小偷绊倒撞死了差不多,那个是小偷,这个是杀人犯。那个帮忙是伸腿绊倒小偷撞死的,这个是拿棍子打趴下杀人犯不治身亡。
公民有没有协助公安机关捉拿犯罪嫌疑人?
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对于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发觉的
〈二)通缉在逃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警察追杀人犯,符合“正在被追捕的”,公民可以协助警察捉拿杀人犯。你可以拿棍子把杀人犯打趴下,使他跑不了,警察将他抓住归案。
但你这棍子打的过重了,“杀人犯”不治身亡。你问怎么办?实际上你问是否负刑事责任?
首先,你的出发点是协助警察,一棍子把“杀人犯”打截住,打趴下,那是没问题的,应该受到表扬,说见义勇为也好,帮助警察也好,必须肯定的。
但这棍子“杀人犯”死了,怎么算?
如果说算正当防卫,“杀人犯”没威胁到你及别人人身生命安全,似乎正当防卫的时机不当。不是杀人现场,不是“杀人犯”正在杀人那一刻。
要说故意伤害致死,你可能感到冤枉。你可能说我一棍子就想把他打趴下,他跑不了,警察过来把他带走。没成想,手重了,可能打到致命点了死了,这是我没想到的,也不是我希望的结果。
伤害致死,法律上没有过失一说。只有过失杀人,你的行为还不属于杀人即过失杀人。
没办法,只好按故意伤害致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能不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呢?不会的,因为有帮忙警察的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判个三~五年是有可能的
如果认定你见义勇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不仅不会判刑,而且还会受表彰得奖励呢。
警察追杀人犯,我帮忙一棍打趴杀人犯,可他最后不治身亡,怎么办?
一个法盲鲁莽行为,毁了他人,伤害了自己,公民没有权力剥夺他人生命,即使罪犯够成死罪,由法律部门抓捕,定罪执行死刑。警察追捕罪犯是份内工作,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你路人毫无相干,抓捕罪犯警察手中有枪,罪犯逃跑,并没有对任何人构成生命威胁,不到关键时刻,不允许鸣枪示警,你将被警察追赶人一棍子打倒致死,已经触犯了法律,必将追究法律责任,你将面对法律审判,法官对你协助警察抓捕罪犯非常理解,功是功,过是过,可以适当减轻对你量刑。毕竟你已经致人死亡,剥夺了他人性命,必须根据法对你抓捕,执行法律审判。如果你还没被抓捕,抓紧时间投案自首,争取减轻量刑。
警察追杀人犯,我帮忙一棍打趴杀人犯,可他最后不治身亡,怎么办?
在法院宣判之前,杀人犯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只能称为犯罪嫌疑人,警察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若犯罪嫌疑人持凶器拒捕,警察可以开枪将其击毙,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了警察的人身安全,这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而你呢?
警察正在追杀人嫌疑人,也就是说嫌疑人只顾了逃跑,躲避警察的追捕,并没有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你也就不存在正当防卫这个问题,若你腿上一棍打倒了嫌疑人,你肯定是见义勇为,要受到嘉奖表扬,但你却是恨命的当头一棍,把嫌疑人给打死了,恐怕你也会有故意伤害的嫌疑了,别和杀人灭口扯到一块就阿弥陀佛了。
警察追杀人犯,我帮忙一棍打趴杀人犯,可他最后不治身亡,怎么办?
如果警察要求你帮忙,将另当别论;否则轮不到你,将涉嫌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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