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前托梦是贾家最后一丝自救机会,为何没执行?

《红楼梦》第十三回,秦可卿临死之前,给王凤姐托了一梦。在梦中,秦可卿念及贾府大厦将倾,为两府的后人计,给王熙凤交代了一个自保的打算。这个打算,应该就是题主所说的“贾家最后一丝自救”的机会。可是,秦可卿所提的这个方案,凤姐听过之后,过眼即忘,在贾府没有执行。因此,有人说,贾府因此错过了自救的机会,才导致了一败涂地的结局。现在,我们根据十三回的描写,讨论一下为什么。

个人认为,秦可卿所托之事之所以没有执行,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这是人的正常心理决定的。当人生处在“鲜花着锦,烈火烹油”鼎盛之期时,谁会转眼之前,就会大厦将倾,从天常跌入地狱呢。第二个原因,秦可卿的所托二事,被许多评者吹上了天去,认为她的谋划多么高大上,她的出身多么高贵,多么具有政治眼光以及治家的能力。在我看来,秦可卿所托二事看着很有道理,曾感动的诸位批书人泪流满面,可是,在现实中,却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是相当不靠谱的。下面我们从这两个方面一一说明。

人的正常心理。秦可卿在梦中对凤姐说:“婶婶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你如何连两句俗议事 也不晓得,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我空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应了那句树倒胡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

这段话是托事的情感前提,这时,在秦可卿的心里,是已知贾府是要败落的。若是相信贾府会败落,那么预为之计就是必然的了。可是,在王熙凤的心中,是绝对不会想到,也不会相信贾府会败落的。这是由她的人生经历和社会经验所决定的。

王熙凤也出身于贵族家庭。贾家是公爵,他们王家是伯爵。她出生在公侯之家,从小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他们家庭的出身和贾家差不多,都是祖上有军功争下来的富贵。在她的人生阅历中,她的父母是贵族,祖父以上,也是贵族。从小到大,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在她的头脑中完全是一种理所当然。家族败落,对他来说是绝不会去想,也不会相信的,家族败落在她的头脑中是永远不可能的选项。这一点,从王熙凤后来的行事中,可以得到证明的。

第一个证明,她在铁槛寺收了人家的三千银子。只用一封书信,就断送了一对恋人的爱情,并因此害了他们的性命。这是标准的弄权做恶。王熙凤为什么敢这样做,就是因为,她绝不相信自己这只凤凰其实是站在冰山上的。

第二个证明,他害死尤二姐,我们可以承认他有维护自己婚姻的权力。可是为此想派人去杀害张华。就过分了。她之所以这样毫无畏惧,就是因为她认为贾府的权势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所以,尽管秦可卿苦口婆心,可是,她的话,对凤姐来说,毫无意义。《红楼梦》中有副对联说得就是这个意思: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下面说说秦可卿所谋划的两件事。一件是以祖茔边上,多置田产,以备祭祀之用。将来败落之时,可以做为养身立命的地方。二是把家塾设于祖茔的附近,以祖茔的田产,以供家塾之用。这些田产的管理,秦可卿也给出了管理方式:按房拿管。秦可卿这样打算的最根本的原因说:“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条农,也有个退路。”

这个打算,听起来是很不错的。可是,实际操作起来恐怕是有难度的。无论在古代还是现在,家族和家庭都是不同的概念。一个家庭是一个经济共同体,而家族不是,有句俗话说:“分居日子各居财 ”。对于贾家来说,也是这样的。宁府与荣府虽是同一家族,可是,他们不是同一家庭。财产权是分开的。当官的各有奉禄。有爵位的,各自有封地产业。由于古代是嫡长子继承制,失去继承权的家族成员,他们的生活也是比家穷困的。《红楼梦》中本身就有例子。

贾芹也是荣国府的后代。他们的生活就比较穷困。贾芹为了在荣国府谋一个差事,去找舅舅借钱,谁知舅舅比较势力不借给他,后来在醉金刚那儿借了二十两银子打点凤姐,才在荣府谋到了差事。

贾代儒是贾家代字辈的,自己在贾家私塾中教书。自己孙子生病的时候,为了点人参,还要到荣府去求。从这两个例子能看出,大家族中也是贫富不均,各人过各人日子的。现在问题来了。贾府的祖茔,是族中人死后的埋葬之地。祭祀大概既有族中统一的活动,也有各家自己的活动。比如过年时祭祖是在家庙里。如果在祖茔的附近购置田庄。应该谁出钱?按秦可卿的说法,大概是宁荣二府出钱。出钱卖了田庄之后,按秦可卿的说法,应归族中公有。只有族中公有的田地,在公府犯事之后,才有免于入官的可能。在明清两代,什么时候听说过有犯罪被抄家的因为在祖茔上买了田产而得到退路的。在小说和正史中,都没有看到过。假如这招真的行。相信许多大家族早就放手去做了。

再退一步,就算这做法真的行。在落实的层面上,这事应该是宁荣两府一起去做。王熙凤只是荣府的管家,并不是当家者。根据女主内,男主外的原则。家务事王熙凤之上还有王夫人和贾母。这事他恐怕做不了主。况且这事,不能算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家族大事。应该由宁荣两府的当家人决定。宁府是贾珍,荣府是贾政贾赦兄弟。荣府实际上是两个家庭。王熙凤落实这个决定,应该先去找谁呢?假如他先找王夫人,王夫人问她,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他说,秦可卿托的梦?这是不是有点好笑,有点儿戏呢?而有最关键的一点。我们上边分析的这些,王熙凤的心里一点很清楚。所以,在她的心里,这个梦也就是秦可卿来向她告别,说了几句话。内容是什么,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红楼梦》里写了很多梦。其中肯定有人生如梦的意思,假做真是真亦假,是梦是真,有时很难说的清楚。但在这一回里,我觉得秦可卿所说的话,我觉得就是梦话。我们假设二府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做了。假设他们在祖茔的边上买了一千亩地。在二府未败之前,做为族中公产。如果二府败了之后,这些公产是族中所有人的。因为没有主持打理的了,全族中必然要分开。若族中有一百人,每人也不过十亩地,未必能够做为大族子弟退身之用。

再用曹家做个例子。曹家败落之后,雍正皇帝追讨曹家的银子,其是有骚扰驿站的银子三百两曹頫拿不出来,被枷号追比。如果这个时候他祖坟上还有几亩地,他一定会卖了还债,也不会受那个苦。

《红楼梦》之所以以梦为名,大概还是说,现实中的许多人,不过生活在梦里。我觉得王熙凤的这个梦很可以和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的梦比较一下。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的时候,也是与秦可卿有了男女之事,秦可卿之所以与贾宝玉有此事,是受了荣宁二公灵魂所托,通过声色之警,使贾宝玉从对情色的迷恋中跳出来。最终的结果是,贾宝玉的表现是并没有如宁荣二公所愿,他的一生,都沉迷于情的世界里,没有跳脱出来。他最后的出家,更是情深的表现,而不是对情的看破。得不到内心,便觉得其它无意义,正是重情的表现。所以,宁荣二公梦中的努力,可谓枉费心机。秦可卿对二府将来的挽救,正如宁荣二公对宝玉的挽救一样。心情可以理解,但命运无法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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