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女子让好友撞死自己,结果好友被控故意杀人,你怎么看?

江苏患癌女子因忍受不了病痛,在喝农药自杀未果的情况下,求好友用车撞死了自己,结果好友被控故意杀人。

利令智昏!如果吴某不许诺保险赔偿归司机徐某所有,徐某还会撞好友吗? 2017年6月15日晚上9点左右,江苏镇江句容市一名女子被车辆撞击后受伤严重。赶到现场的交警对肇事车驾驶员徐某进行了询问,没想到肇事司机徐某却是一脸淡然的样子,而被撞女子吴某和家人都坚决地拒绝救治。

2017年6月19日凌晨,伤者吴某死于家中,而此时,民警也已拘留了肇事者徐某。 据徐某交代,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2008年吴某被诊断出了宫颈癌,一直以来,吴某就经受着巨大的痛苦,结束生命就成了她唯一的念头。司机徐某受受害人吴某和她的丈夫王某所托,让他用车撞死吴某的。吴某和丈夫王某多次找到他,希望他能够帮这个忙。吴某和王某还许诺,事成之后,保险公司赔付下来的钱款,除了丧葬费,其余的全部归徐某所有。

2017年6月15日,这起有预谋的撞人案最终得以实施。

如果说吴某受不了疼痛一心求死可以理解,那么,她的丈夫和朋友徐某所为就让人不能接受了。作为丈夫和朋友,怎么可以忍心看到吴某如此痛苦的死去?况且监控显示,司机对吴某二次碾压,即使不是朋友,也不忍心做出如此行为,一句不懂法不忍心看到朋友受苦实在不能搪塞。如果没有保险赔偿金,相信司机徐某应该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曾经看过一个专访,一位医学专家说癌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但是科学发展到今天,绝大部份癌痛是可以通过药物得到有效控制的。如果疾病确实无法治疗,疼痛治疗是不是可以优先于无效的过度医疗?

司机受到刑罚是理所应当的,正常的人是不会做出如此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哪怕真的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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