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独子已婚未育的男人被判死刑,家属要求留后,会怎么办?

办法是有的,关健在于妻子是否同意,司法机关是否准许,家人釆取何种措施。

独子已婚未育,判处死刑,家人为传宗接代,留下后人的愿望,祈求通过妻子同房孕育,这是最好的办法,估计肯定不会得到司法机关同意的。

但是,在当今发达的医学科学技术的支持下,是可以通过其他诸多的办法可以实现的。

可以请求司法机关冷藏男人精子,妻子釆用人工授精的办法受孕。

如司法机关不准冷藏男人精子办法,还可以在执行死刑后,迅速釆取相关措施,保存男性生殖器,从而保留精子、取精的办法,家人是有权处分尸体的。

办法还是有的,问题是有否必要,对于一个这样出生的生命,是否有利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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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独子已婚未育的男人被判死刑,家属要求留后,会怎么办?

一是国家的政策许可,二是他有生育力,三是否有人愿为他怀孕。如条件都可以则可人工怀孕方式留后以慰家人。

如果一个独子已婚未育的男人被判死刑,家属要求留后,会怎么办?

现在中国还没有这种政策,除非特案特办。难不成在执行死刑至之前还让罪犯去同房或者被取精?虽然家属有此希望,但是这个有点奢望的感觉,政法机关难以支持。即使被枪毙了或者注射死亡,法院也不会让家属收尸,而是火化后把骨灰交给家属。

如果一个独子已婚未育的男人被判死刑,家属要求留后,会怎么办?

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被判处死刑的男人,有否生育权,更没规定能怎么办?法律界也存在争议,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有生育权

理由:《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此条款的立法本意就体现了保护生育权。而且被判处死刑后,判决生效期内,被判处死刑男人的生育权尚未被剥夺,此时有生育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没有生育权

理由:《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人,而且是已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也即,是生育权行使后的结果保护,不适合被判处死刑男人行使生育权,按现行法律的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被判死刑男人不但没有人身自由,还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没有生育权,而且被判处死刑男人,人身自由已受限制,生育权也无法行使。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以提存被判死刑男人的“精子”

理由:既然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被判死刑男人有无生育权,如何行使生育权,那现实中,可以从人情和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在有一个能让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的前提下,利用目前法医学的先进技术,在被判死刑男人执行死刑前,如身体状况许可,将其精子予以合法提存,待配偶生育条件成就时再接入,这既不违法,又合民意,还有可行性。

本人赞成第三种观点,你认为呢?

如果一个独子已婚未育的男人被判死刑,家属要求留后,会怎么办?

这问题不太实际,法侓不会因为你是独子,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就会给你网开一面,每个工民都要做个尊纪守法的工民,只要触犯了法侓,你的人生就会没有了自由,你还是死刑,就不要胡思乱想了,不管你因为啥事犯了法判了死刑,你都要为你的行为负责,因为你在要紧关头,没有急时的刹住车,把好关,倒置犯下了逃天大罪,你的身体自由的权都没有了,你就认了吧,没办法,谁都没有办法帮到你。

如果一个独子已婚未育的男人被判死刑,家属要求留后,会怎么办?

提出这种要求的人自私到极致,一个儿子都养成了死刑犯,有什么资格和能耐保证能养好孙子?

一个孩子一出生,这辈子就没你父爱,这已经是个巨大的创伤,你再告诉他,他的生父是个死刑犯,他的出生不是爱的结晶,是承担了使命和传承的任务来到人间,你让他今生怎么面对他悲惨的一生?

对于儿媳妇,更不用说,凭啥搭上自己的青春和幸福,来满足你这不近人情的要求?是你对她特别好让她感恩?还是你有万贯家产分给她?

人要是自私起来,真是鬼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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