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不上社保直接给钱,这种做法可以接受吗?

这种做法可以接受,因为我们可以坑单位,呵呵。

首先,必须参保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也规定,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职工参保只是国家规定的义务,并不是可以商量的权利。所以,用人单位动员职工不参保是没有意义的。

第二,不参保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这是国家对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办,那么是用人单位违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被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征收部门查处的话,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责令改正。拒不履行责令改正的,可处于欠缴社会保险费1~3倍的罚款,同时还要继续征收社会保险费,甚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补缴社会保险费,要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

所以,不参保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非常重的。只要职工申请维权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都会依法执行。

第三,法律的惩罚措施。不要以为不参保,除了罚款和补缴没有别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另外,用人单位如果给职工额外发放补贴作为不参保补偿,劳动保障部门在责令整改计算缴费基数时,这些补贴都会被计算为缴费基数。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用人单位最好的选择还是依法缴纳社保,否则职工只要维权一投诉一个准,亏本可就亏大了。

公司说不上社保直接给钱,这种做法可以接受吗?

建议不要接受这种做法,选择上社保。

现实生活中,在一些不太正规的企业,尤其是私人企业,企业不给员工缴社保,而是选择将该给员工缴纳的部分以工资的形式给了员工,貌似员工工资高出一截了。

这种做法优点在于,企业成本差不多,但是个人拿到手里的钱会明显多出一部分。对于工资较低的员工,很多人都认为这样更合适了。

但是是真的合适吗?不见得。

虽然落在手里的资金多了,但是很少有人去将它交社保。大多数人把它作为普通现金去使用了。这样,类似于“裸奔”,将自己完全暴露在风险中。养老,是为了退休之后的规划;医保,是为了防止生病一场,过分透支自己的资产;工伤,生育,等等就不说了。这些是拿到手里的钱根本不可能达到的作用。

建议还是尽量找正式的单位就职,正常缴纳社保。

公司说不上社保直接给钱,这种做法可以接受吗?

我觉得公司不给上社保直接给钱的做法不能接受。

首先来说,这是违法的,《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公司为你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可不是说不给你交就能不给你交的问题。

其次,你要分析单位为什么说不给你交社保,一般来说,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单位要在工资的基础上为你缴纳22%比例的养老保险,12%比例的医疗保险,2%的失业保险,0.5%比例的工伤保险,0.5%比例的生育保险,为你缴纳五险,就要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一般城市的缴费比例是5%-12%,这样一来公司要为你缴纳相当于工资的49.3%的五险一金,对于企业来说负担是有点重,所以才会跟你说不上社保直接给钱,可你觉得,不给你交社保,把按规定给你缴纳五险一金的钱全部给你?我觉得不可能,肯定要打折扣。

最后,不交社保,对个人的影响很大,不但影响你领取退休金,也会影响你看病住院买药,如果说以上两点你可以通过自己购买商业保险来解决,那么失业保险(当你失去工作时领取失业金),工伤保险(上班期间受伤获赔),生育保险(休产假期间领取工资,女职工半年,男职工半个月)。

所以,总体来看不给你交社保改发现金你是吃亏的,当然如果只看眼前利益,想要多一些现金可以同意,但我觉得是得不偿失。

公司说不上社保直接给钱,这种做法可以接受吗?

非常明确的告诉你,公司不上社保直接给钱的做法不合法,对人的权益是不能保障,所以不能接受,直接拒绝或者不要去这种公司。

现在绝大多数公司都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没有社保当时看不到区别,日常很多事情与社保挂钩的:

1、根据社保缴费记录审核户口迁入条件;

2、按照当地社保缴费年限确定购房资格;

3、当地人才补贴政策要看社保缴费记录;

4、社保缴费年限影响退休金的领取(虽然现在不能指望养老金活着);

5、社保不缴费,不能享受保险,有很大风险,比如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都不能享受;

社保保险已经是单位提供给员工的法定福利项目,由不得商量,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

法律参考: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手续。

公司说不上社保直接给钱,这种做法可以接受吗?

从表面上来看,每个月拿到手的钱多了,但实际上是,如果让公司交社保,公司会花更多的钱存在社保账户里,那也是员工的钱。所以说放弃社保就是亏了。

缴纳了社保,当我们老了有养老险,我们病了有医疗险,我们失业了有失业险,我们受了工伤有工伤险,我们有新生命有生育险,社保真的是每个人生存最基本的保障。

就拿养老金来说,社保只要缴够15年,退休以后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它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承担的部分是按照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它有两个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是大头(进入统筹),个人账户里是小头(这笔钱将来会返还与你),两项合计约占人工成本的近一半,也就是单位在给付你工资的同时,还要缴纳该工资数额的近一半进入统筹,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

一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为员工参保。所以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依法缴纳社保,维护好这项权利。

公司说不上社保直接给钱,这种做法可以接受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你所在的工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直接给钱,这种做法可以接受吗?当然是不能接受的,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只要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依法来缴纳社保,所以说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缴纳社保是企业单位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违背这样的法律约定。

所以说如果您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待遇的话,那么你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一方面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都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说直接发钱不缴纳社保很明显是损害了个人的根本利益。

因为本身这个社保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来共同承担的,并且企业单位需要承担较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如果说他不给你缴纳社保,很明显企业单位所承担的缴费比例就不用支出了,相对企业单位来说降低了用工成本,但是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不可取的,作为员工来讲也是损害了自身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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