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二十几年的小学教师如果辞职了,有没有养老金?

工龄二十几年的小学教师如果辞职了,有没有养老金和医保?后续手续该怎么办?不知哪位熟悉这方面相关规定。

我们国家的规定是这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旦辞职,就视同脱离了体制内,转入企业后将按照企业的计算方法退休。因此工龄20多年,肯定符合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可以办理退休。

主要依据是2001年的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通知规定的非常明确,企业和个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交费就可以。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交费年限。

但是视同交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如何确定,并没有明确。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员的流动,不必再参照视同缴费年限,以实际交费基数为准就可以了。

不过对于之前的视同缴费年月,要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基数处理方式,来处理了。

相对来说,这一方面的制度完善并没有太明确。

其实未来只要细化到每工作一年,可以计算一部分养老金。工作多少年将所有年份的养老金累加就可以了。这样是最公平公正,而且又简单直接的。

其实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的计算公式,和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是完全相同的。

如果我们的平均缴费基数都是一,那么我们工作25年就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25%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于全部是视同交费年限,没有个人账户余额,这部分待遇就是零。

而过渡性养老金呢?实际上相当于基础养老金的1.3倍,大约是32.5%退休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左右。

这样我们25年的基本待遇就是57.5%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待遇相对于普通工人来说还是相当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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