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怀孕6个月,老公司要注销、新公司成立,重新签合同。不签孕妇,公司要求孕妇马上离职。如何维护权益?
我认为:公司不签孕归是违法的,你与老公司的劳动关系不能因成立新公司注销老公司而解除,应并入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要重新签订合同,必须无条件把你接受并签订合同。一、新公司成立注销老公司不是企业倒闭
新公司成立,注销老公司,这只是企业的改制,它不是企业倒闭,公司不能让员工下岗,应转入新公司使用,其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此制定有专门的法律,第三十三条 规定: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而第三十四条 对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作了如下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我们从这两个规定就可以看出,只要公司没宣布倒闭,无论公司怎样换人换名称或转型改制,员工都不能强行要求离职,原合同仍继续有效。
二、孕妇是特殊保护,不充许公司解聘孕妇新公司本该继续履行老合同,但要重新签合同,如果就人人转签,无可厚非,如果借机要求孕妇离职,这又违反了国家法律。我们现看看法律对孕妇的保护都有些什么规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从以上的三个法律法规,我们就很明白地看出了国家对孕妇是有特殊保护的。而且法律对保护是强制性的,都是使用了"不得"二字的硬性规定。当然,如果本人自愿离职这是合法的。
三、该怎么去维权现实中,一些单位因怕妇女怀孕生孩子影响工作,增大企业负担,把怀孕职工辞了,遇上这种情况,可采用以下方法维权。
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局或大队,是监督用人单位的行政职能部门。当用人单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可直切去投诉反快;
二)找工会帮助协调维权。这里的工会,不是单位里的工会,单位工会与用人单位穿一条裤子,用处恐不大。要找就去找当地县市总工会反应诉求,要求为你维权。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仲裁是很复杂的,一个孕妇走上走下不方便,最好的方式是申请法律援助,成功后全权委托代理。
四、值得注意的事项一)注意证据保好。当新单不要你继续工作,要你离职时,做好与此有关的证据保存和原合同保好。证据包括文件,微信里的信息,开会的录音等。
二)维权不能提双倍补偿。因为孕妇到生产休息时间达半年以上,这半年多时间单位要发原工资,如果赔你双倍工资补偿,可能达不到这个数目。当然这里自已要算一下,走那个方法好就选择那个。
结束语:
企业改制或变更名称,原有员工应跟随企业走,所签的劳动活动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借机辞退员工,是一违法行为。至于孕妇,只要公司未倒闭,是不充许辞退的,因为国家有多种法律进行强制保护。如果单位硬性违法,维权的方式有投诉或控告,向工会反映和劳动仲裁等。(图自网络,侵权删除)
求助!怀孕6个月,老公司要注销、新公司成立,重新签合同。不签孕妇,公司要求孕妇马上离职。如何维护权益?
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可以保存好自己的工牌,考勤表和合同之类一切可以表明你身份的东西,去劳动仲裁机构请求帮助,这些机构会很乐意帮忙的。
但是这样一来,你以后在公司也不会很好做,毕竟你遇到的这个公司很恶心,能做出这样的事情的公司也不值得留恋。索性就一拍两散,安安稳稳生完娃放完产假和哺乳假再辞职。
另外一个呢就是公司注销了,那你应该算是失业了吧,失业期间可以领失业金的,而且如果领失业期间怀孕好像也是可以享受生育险的,具体你可以向当地机构打电话询问一下。
其实怀孕期间最重要的就是自己身体健康,平安生下宝宝,所以如果你怀孕期间状况不是很好的话,可以走一下失业金,这样正好在家养胎了。如果是意难平,咽不下这口气,那就去仲裁一下。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福你和宝宝健健康康
求助!怀孕6个月,老公司要注销、新公司成立,重新签合同。不签孕妇,公司要求孕妇马上离职。如何维护权益?
谢邀!
首先恭喜你!由于你的描述过于简单,因此我将通过个人的理解,对你所描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回复,仅供参考:
1、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期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劳动合同法》第34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最后,根据上面的3部5条法律法规规定,分析如下:
1、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参考《劳动合同法》第33、34条判断老新公司变更了什么,会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建议最好能找到律师咨询下较为可靠。
2、若你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2、45条规定,则根据其申请劳动仲裁。
3、若要求离职的人员多, 则可协调在一起申请仲裁,这样相对节少精力。
祝愿你早日将上述关题解决。、
谢谢!
求助!怀孕6个月,老公司要注销、新公司成立,重新签合同。不签孕妇,公司要求孕妇马上离职。如何维护权益?
可以去劳动局去告单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在有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单位是不能顺利注销的。我当时也是怀孕8个月单位倒闭了,当时单位没有按照合同法赔偿我们,每个人都少赔偿了一个月工资,我们也是考虑单位倒闭了能赔偿点就算不错了,都没有去劳动仲裁,我们单位之前有员工离职后仲裁单位的,基本都是员工赢,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赔偿就会冻结单位的账户,我是单位财务,所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知道的比较多
求助!怀孕6个月,老公司要注销、新公司成立,重新签合同。不签孕妇,公司要求孕妇马上离职。如何维护权益?
我的劳动仲裁员朋友A先生,曾经帮助朋友处理过类似的案例,可以和大家分享下。
A先生的朋友王老板开了一家外贸公司,因经营问题,想注销掉公司,不做了。公司里有一位女职员小赵,月薪6500元。刚刚怀孕4个月,入职公司6个多月。现在遇上公司注销,王老板请A先生帮忙,从中调节调节。
站在女员工小赵的立场现在怀孕了,基本不可能有公司会聘用小赵。小赵的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的经济问题怎么办?因此小赵提出,公司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约等于一个月工资),还要支付她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的工资。这样算下来,小赵能拿到的补偿要超过120000元。此外,小赵还提出要补偿她生育险部分,因为她现在失业,可能在临时后面临拿不到生育险的危险。
站在王老板的立场生育期,也就是产假期间,小赵不用提供劳动,公司有义务支付其工资。这一项要求,王老板认为应该接受。但是怀孕期和哺乳期,正常情况下,员工都是要上班的。现在小赵一天班没上,公司却要付员工工资,王老板心中甚是不平。
至于社保,王老板称愿意帮小赵找一个挂靠单位,交到生下孩子为止,保证她可以领到这笔保险金。
站在法律立场《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孕妇不能辞退,没有明文规定,公司注销时,怎么补偿给怀孕员工。但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47条,可以推论出。如果公司注销,公司补偿给怀孕女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和普通员工的应该是一样的计算方法。
即工作每满一年,多补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多补半个月工资。
A先生分析:小赵的主要问题是,现在怀孕了,一旦失业,在过哺乳期前,都不好找工作,会给后面生活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
王老板的本质不坏,没有打算一分钱都补偿给小赵。但是120000+元的补偿金,却是太高了。这家公司本来就在亏损中,一次拿出这么多钱,的确能力有限。
从法律角度,王老板只用补偿给小赵一个月工资,即6500元。但是从人文角度,6500元的补偿,对于小赵来说无法解决她的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能解决小赵的经济收入问题,经济补偿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事情的结果:小赵本是一位业务精专的员工,如果没有怀孕,找工作是没什么难度的。现在怀孕了,新公司会因为雇佣孕妇,无端多了一笔生育期的工资开支。
因此王老板通过自己的朋友圈,为小赵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薪资待遇比现在还略有提升。但是前提是,小赵保证生完孩子,不辞职,要回来上班。王老板给新公司许诺,小赵生产期的工资王老板承担,且小赵分娩前的社保,也由王老板承担。
汪Sir想说,我国的法制化建设不断深化,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但是有人的地方,就会存在意外性、不可控性。法律是固定的,但是人心是温暖的。劳资关系,不要在一开始就站在对立面,只要大家都互相让一步,可能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如果大家对劳动关系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关注我 我们一起聊聊劳动问题。文字如喜欢,请点赞或评论,支持下!
求助!怀孕6个月,老公司要注销、新公司成立,重新签合同。不签孕妇,公司要求孕妇马上离职。如何维护权益?
只要你稍微懂得,劳动法关于妇女怀孕的职业保障以及有关条款,公司想要辞退你就没有可能性。因为就怀孕的妇女而言,劳动者是有明确的保护条款的!妇女在怀孕期间,是不能被辞退的。一、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是不能被企业辞退的。劳动法是有明确的规定:员工怀孕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你作为一个已经怀孕了工作女性,就必须对以上这一部分劳动法的规定有一个深刻的认知。一旦企业想要辞退你或者对你进行不公平待遇,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你自己的职业权益和利益。
二、原来的公司注销新公司成立,同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员工的薪酬以及待遇以及工龄不能因此而归零。你是怀孕职工, 新公司成立想要辞退你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除非是你在怀孕期间,确实做出了可以被辞退的职业行为。
首先必须要阐明一点,你作为会怀孕的员工,被辞退是必然的。除非你是在怀孕工作期间,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有严重的失职行为,以及在怀孕期间从事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的!如果企业要辞退你,必然是违反劳动法,要面对劳动法的制裁!
赔偿的标准是: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
3、补缴相应社会保险。
如果你被勒令辞退,一定要去劳动局,并且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你合法的执业权利。
希望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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