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弹是美国发明的,美国为什么不申请专利?

别,美国人还真的正儿八经的为不少原子弹技术申请了专利,只不过这些专利没有被公开。

按常理来说,原子弹是国家机密,怎么可能申请专利。

专利技术需要上交详细的技术数据,还需要进行演示,美国人又没吃撑。

而且,申请了专利也没用,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他们的原子弹都是“凭本事”研发的,美国无法阻止,也不可能朝他们索要专利费。

所以专利对于原子弹而言毫无意义,美国也不可能拿国家机密开玩笑。

美国人之所以要搞个“秘密专利”,纯粹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守和垄断秘密。

实际上,当年的“曼哈顿工程”是美国二战投入最大的项目之一,他涉及的人力物力浩如烟海,但美国人硬是做到了将一个全面攀爬核物理高峰的国家工程,变成了世界上保守得最厉害的秘密。

三位一体核试验中的物体,你以为是原子弹,其实这是个钢罐

直到原子弹在“三位一体核试验”中炸响,这个秘密依然被保守得很好,以至于世人在广岛原子弹爆炸后根本没反应过来,在长崎爆炸后才真正开始关注到前所未见的核武器。

曼哈顿工程采用了核心-外围,集中-分散的组织方法,许多科学家都有自己的研究课题,但没人把它们导向原子弹,他们只是在研究物理课题;数万美国人参与了建设和值班,但也没有几个人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他们只是在盖房子和上班打卡。

核心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会采用暗语交谈,他们不会说自己在研究核物理和原子弹,而是直接称这是“曼哈顿工程”。“铀235”、“钚239”这些敏感词也不会出现,他们称其为“铜”。而原子弹则干脆被叫做“小玩意儿”,模型弹则称为“南瓜”。

不过,美国人在曼哈顿工程后期,确实在给各种研究申请专利。

科学家和工程师们并不是圣人,曼哈顿工程方面也知道这些学术、工艺、研究结果迟早会公开与世,行业大牛们不会给你白干,他们要的是功成名就。

所以,美国政府对这些暂时不能公开的成果,专门开设了一个“秘密专利库”,它就设在美国专利局的一个金库里。随着曼哈顿工程的深入,科学家和工程师们几乎每天都在疯狂地提交秘密专利申请。

曾经有人联系到了参与曼哈顿工程的科学家菲利普·莫里森,在电话里对方承认了研究成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他们可以署名专利权,但没有得到任何与专利相关的报酬,一美元都没有。

所以,参与工程的著名核物理学家利奥·西拉德(Leo Szilard)曾向美国政府讨债,西拉德要求美国政府对他们申请的专利进行经济补偿。因为保密需要,美国政府不仅将他的“链式反应”成果专利给“黑了”,还将许多人之前就有的成果给抹掉了。

申请原子弹技术专利会带来明显的安全问题,因此,曼哈顿工程的负责人利用了晦涩难懂的法律,以提交专利申请的方式搜集和保密了各项成果,实际上没有人会查看或评估这些“专利”,它们唯一的去向就是需盖上秘密印章,存放在专利局的金库中。

而且,美国政府在曼哈顿项目开始之前,就已经在偷偷控制原子能研究。在爱因斯坦等人的影响下,美国早在1939年就因为“德国威胁”开始了学界自我审查。到1940年欧战全面爆发后,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物理科学部专门新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说服了大多数科学家停止发表有关敏感主题的论文。

他们还关注了一些“野科学家”的相关领域专利申请,以确保不会有什么敏感内容能启发轴心国的科学家。

事实上,轴心国的科学家们还真没获得到什么东西。如德国“铀计划”的掌门人,量子力学创始人,物理宗师海森堡,他缺乏资金,缺乏方向,缺乏灵感,手底下还有各种摸鱼的二五仔,最后计算的东西全是错的。

美国人很成功的将自己在构筑商业帝国时的做法用到了国家谍战上,因此他们几乎不声不响的在一个新的领域完成了黑幕遮断,也完成了技术垄断。实际上那些躺在美国专利局的专利文件也都是一种布局,为的就是在需要的时候,从各方面打压对手。

根据美国能源部贴在网站上的《曼哈顿工程官方历史》,美国人的保密工作做到了极致,负责项目保全的情报部门记录了从1943年9月开始的1500多起信息泄露纠正案件,其中1200项属于违反“机密材料处理程序”,几乎所有的信息泄露来源都得到了追踪。

他们甚至在1943年授意战时审查办公室主任,向媒体编辑和广播公司发出了一项特别请求,要求他们不要报道任何关于“秘密武器”的“谣言”。

同时,原子粉碎、原子能、原子裂变、原子分裂或其任何类似事物的生产、利用,镭、放射性材料、重水、高压放电设备、回旋加速器,任何钚、铀、镱、铪、原锕、镭、钍、氘元素和化合物,都会成为敏感词被叫停。

1945年3月,一名海军中尉在晚宴上公开质疑道:“我们什么时候才会使用原子弹”,“结束战争只需要大约10磅的U-235。”,“田纳西州有几千人在做这件事。”

于是他被特工请去喝茶了,上了军事法庭。

1944年,纽约一家为曼哈顿工程服务的公司雇员,携带一份高度机密文件从纽约坐火车前往橡树岭。他在发车前于电话亭给老婆打了个电话,结果坐上火车的时候,发现文件搞丢了。

公司的安全人员和政府特工为此飞奔向车站和一切疑似地点,地毯式搜索,最后在电话亭找到了文件。此人被勒令立即回到纽约并接受“严厉谴责”,然后被解雇。

1945年,橡树林一个机要女秘书给叔叔写信,说“战争会很快结束,只要她们生产的‘产品’被使用。”这封信掉在了公汽上……于是她被迅速清退了。

甚至有个路德教的牧师口无遮拦,好死不死地说:“当今科学领域的发展之一是一种叫做铀235的新能源,但无论铀235或科学可能发现的其他能源威力几何,它永远都不能在苦难中拯救我们……”

于是可怜的牧师也去喝茶了,情报人员也奇了个怪哉他从哪本破书里翻出个铀235来的?

最后,真正注意到曼哈顿秘密并将其挖出来的,是苏联的特工,这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儿了。如果美国人公开专利的话,那闻着腥味来的可就不止苏联人了。

不过也无需过多担心,曼哈顿工程并非只是为了研发原子弹而设立的项目,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全面攀爬核物理,原子弹只不过是项目的一个成果,这让企图窃取原子弹技术的人很难从浩如烟海的信息中找到目标——美国人拿啥都在研究,啥都在开发,真正核心的东西却以“秘密专利”的形式锁进了金库。

美国政府拥有了当时几乎所有与原子能研究有关的专利。

不少能拿出来用的相关专利,如反应堆技术、核燃料技术、浓缩燃料技术等等,其实也在后世被美国人拿出来使用了。

苏联人又偷又摸,在1949年才搞出了自己的原子弹,而美国人在1951年再次拿出了更先进的氢弹技术,在太平洋上的恩尼威托克岛完成了惊天一爆。

国家战略,哪会跟你讲专利,讲法律,先人一步,就能获得更大的赢面。

原子弹是美国发明的,美国为什么不申请专利?

第一、申请专利,先要公开技术,否则,谁知道你申请了啥专利。

第二、造核弹一般不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没交易,你咋知道造了多少?

因此,所有核心技术,都不申请专利,还要高度保密。至于赚钱,有办法啊:比如俄罗斯帮美国给空间站送宇航员,又比如美国的根服务器,全世界都得租。

原子弹是美国发明的,美国为什么不申请专利?

专利只在和平时期有效,战争时期所谓专利就是厕所里的纸啊,而核武器显然是为战争而诞生的,但恰恰也是核武器的存在,一直延缓了下一次世界大战到来的脚步。

原子弹是美国发明的,美国为什么不申请专利?

1、原子弹的基础研究是德国化学家O.哈恩和物理化学家F.斯特拉斯曼发现的。欧洲的科学家发展的,二战期间美国在原子弹研究领域并不领先世界,德国只是因为处于二战后期,未能完成原子弹的整体制造,美苏瓜分了欧洲的人才、技术、设备,才造就了美苏先后完成了原子弹的制造!

2、二战末期,世界专利才处于萌芽状态,各国因战争时期,对专利保护的认同率基本为零,申请专利等于公开技术,所以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人或国家申请专利!

3、军事用途专利及技术,基本上都是不公开的,所以很难确认他国技术是否侵权!

原子弹是美国发明的,美国为什么不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是要先公开专利内容逻辑原理让大家审核的。本来只有你会造,你申请专利不就告诉所有人怎么造了?你确定别人会乖乖的不跟着制造让申请专利的国家用核武器来轰你?专利是现代社会用来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规则。但战争从来就没有规则。谁会让一个规则来束缚住自己的国家安全?只要我能制造出保护自己国家的武器我才不会管你什么专利。所以真正的高科技和武器基本不会有专利。去申请专利还不如做好保密工作或对外封锁技术。就像西方一直对中国做的。以前没技术西方封锁技术。飞机图纸给你你也无法生产。等中国有技术了。他们就封锁材料。像耐热材料。你做的出飞机但没耐热材料你做出来的飞机一样是渣渣。

原子弹是美国发明的,美国为什么不申请专利?

军火没有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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