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私自拿15万给小舅子结婚,都不商量一下,该离婚吗?
这事儿谁都能替你作主。你媳妇这种做法肯定不对(如果你们是普通工薪阶层),你岳父母应当让他们的儿子把钱退给你们,再按正常的亲戚关系处理好就行。如果有孩子了,草率离婚不是好办法。
媳妇私自拿15万给小舅子结婚,都不商量一下,该离婚吗?
如果夫妻之间的恩爱大于妻子这一次的擅自为之不应理婚,反之另论。
媳妇私自拿15万给小舅子结婚,都不商量一下,该离婚吗?
媳妇私自拿15万给小舅子结婚,此行为确实不对,不经过夫妻协商,瞒着丈夫把夫妻共同财产,拿去给弟弟结婚用。
她的行为举止确实不对,你们夫妻感情一向很好,小舅子结婚适当支持一点也应该,关键是自作主张数额又大。
让她认个错把能要回来的,可以要回来一部份,(去除应该支助的部份),其余的写个借据,让妻子接受教训,不要为这件事离婚,还是家和万事兴好。
媳妇私自拿15万给小舅子结婚,都不商量一下,该离婚吗?
媳妇处事不当,不是离婚理由
你在外面辛辛苦苦挣钱,挣了钱给媳妇管。这是对媳妇的信任,让她用在家庭日常生活上,用在孩子身上。
自从领结婚证开始,夫妻的劳动收入就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来支配,支配权属于夫妻二人,并且二人平等。不可独揽财政大权,不让对方掌财权,是不平等的表现。无论是夫还是妻,对财没有支配权,那还是什么权。没有支配权,还能有什么决定权,话语权。这个财政支配权不是瞎支配乱支配。要用在家庭的共同生活需要上,用在家庭共同生产,共同经营,共同投资上,这是用钱正地方,支配权正当支配。
亲戚需要不需要接济,需不要帮忙?需要接济,需要帮忙。因为是亲情,亲情是难得的缘份,姐弟是一奶同胞,更是难得的亲情。谁看不看亲情,那就是冷酷无情,冷血动物。但是接济,帮忙,要量而行,是协助,而不是主力,大包大揽。同时往外借钱,不论多少,夫妻俩互相打个招呼。数目较大,夫妻两人要商量,认真听取对方意见,形成共识,再做决定。借就是借,给就是给。借要写借款合同,正因是亲戚,也要打个借条。写清借钱数目,还款日期。至于利息就免了吧。在往外借钱数额较大,送钱较大,一定夫妻两人来定,不能擅自作主,不能背着对方偷偷作主,不能不打条子,张嘴一说就往外借。借了自家要记帐,防止时间一长就忘,时间一长说没借或者说还了,说不清。
如果媳妇屡次背着往外送钱,这是对丈夫的不信任,不尊重,妄自尊大,似乎霸道的表现。她回娘家,你说离,她说离就离。2人结婚成为夫妻就是缘份,缘份要珍惜。乍能轻易说出离婚呢。把离婚放在嘴边伤感情。看一下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那五种情形之一吗,既然有,还要调解,达到感情确己破裂,才准予离婚。
你媳妇往外借钱或者送钱,她改了,和你一起商量,事己过去,小舅子也不是旁人,就原谅她,离什么离。把媳妇领回家,小日子继续过,生活蒸蒸日上红似火。
媳妇私自拿15万给小舅子结婚,都不商量一下,该离婚吗?
爱无价。如果你因为十五万跟媳妇离了婚,恐怕你得拿出一百万再婚。你们夫妻之间感情沒问题。妻子娘家事不与你商量主要担心引起家庭矛盾。不但帮不上娘家反而使你反感。
你妻子是个孝顺的孩子,但也不失理。从家里拿出的十五万,她也没说为娘家奉献,而是有尝还能力的情况下一定如数归还。你还担心什么呢?
你不就是生气她帮助娘家从不和你商量吗?这样的事你能保证自已没做过吗?人知常情,为了家庭和谐,你妻子只能背着你向父母伸出援手。既然你能豁达的帮助岳母家,为何不打开天窗说亮话,何必用离婚做代价?有些过于鲁莽了吧!
离婚不是开玩笑,你替孩子想过吗?一个幸福完整的家被你的狭隘葬送了,值得吗?妻子回了娘家,原本你占理的事儿,一句离婚性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十五万不但收不回,把妻子也推向了悬崖。
聪明的,向妻子道歉,把她接回来,告诉他你的真实想法。妻子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她会原谅你的。勇敢地向前迈一步,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正等你修复!
媳妇私自拿15万给小舅子结婚,都不商量一下,该离婚吗?
这件事看你怎么看。我个人认为不至于到离婚程度。这件事媳妇做法确实欠考虑,首先,她应该明白,结婚以后,钱是双方的,属于婚内财产。如果要动用这么一大笔钱,她要告知你,商议后再送出。如果你不同意,她是不可以这么自行主张,悄悄的背着你拿钱。不管你是家有富矿还是清贫如水,她应该尊重你,至少对你打个招呼说一声,眼里有你。而不是擅自作主。这件事说大可大,说小可小,看你自己的想法。你事后知道了如果很生气,就找她沟通一下,让她明白现在是婚后凡动大笔资金要商量解决。如果她不听,依旧不改这种行为,矛盾日积月累,必定为婚姻关系留下离婚隐患的。当下,先跟她谈一谈为好,认识到私自拿钱送人(包括亲戚或朋友)不妥,以后注意些,你就莫再在意了。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