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有员工要到劳动局告我。

我上一个雇主是上市企业,因为要裁员,不可能满足所有员工的诉求,于是乎,官司就来了。作为上市企业,问题来了,就处理呗,街街劳动监察,市里劳动监察,区人社,哎,真的是很头痛。最终开庭,理赔。

虽然走到这个环节,但是,理赔金额仍然是按照国家规定以下的金额理赔的,比员工自己想要的数据明显偏低,同时,也在公司的预算范围内。

所以,这个事情算是圆满解决。同时,因为这个事情,我和相关政府部门保持了很好的关系,平时过年过节都会来往,平时他们有需要帮忙的,我也会提供相关台账给他们,帮助他们提升他们的业绩。完美!

我想说的是,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是怎样,要看怎么处理。甚至,我们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其二,最好的解决方案是预防不要让员工告到劳动局。

员工为什么要告到劳动部门?

其实,做管理的都知道,现在的员工越来越不好管理了,这个是个社会现象。别说公司管理,社会管理也一样,每个人都是记者,一有什么动静,就会被曝光出来。

作为打工者,虽然是弱势人群,所以作为员工,遇到不公平的或者侵权的事情,在不过分的情况下,首先会选择隐忍。

所以,不隐忍,大概率都是企业方有太大的问题。

企业关注员工已经是大势所趋。

那真的因为劳动纠纷告到劳动部门,有什么后果呢?

1、企业劳动用工合法合理的情况下

这样的情况,作为企业,只管接待相关事宜就好,同时,做好劳动部门的沟通工作,没有什么大问题。

2、如果企业劳动用工本身就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

这个时候,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两个,预防和沟通。做不好这两个,问题就会很大。后果基本可以说,轻微的行政罚款,严重的企业停业整顿,甚至有牢狱之灾的风险。特别是劳动用工的负责人和老板。

当然,企业在实际管理中,还是可以有很多工作可以做的,因为员工内心深处也不想怎样,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怎样,另外,劳动部门在前期还是重在沟通和协调。

所以,给到企业的空间是比较大的。只要企业愿意预防,做好沟通完全是没有问题的。

【总结】

人和人之间,要的就是尊重和理解,员工和企业之间也是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把简单的事情都上升到需要政府出面来协调,那这个事情就小不了,上黑名单事小,影响企业经营事大。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现在没有劳动局这个称呼了,从大约2009年开始地方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称为人社局;员工权益受到损害一般有两种维权方式: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处理速度快、但效果有限,不过劳动监察有行政处罚权,可以直接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劳动仲裁效果比较好,如果不接受仲裁继而可以提起诉讼。

自2008年新劳动法颁布以后,政府对劳动用工争议处理愈加重视,员工维权意识增强,员工提告企业的案例越来越多,集中在欠薪、未缴纳社保、工伤争议、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等。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员工提告公司与法律理论还是有出入的。

2017年作为当时所在公司的人事行政经理,我参与处理一起员工告企业的纠纷。我们招商部一位同事因招商业绩不好,在办公室与总经理发生冲突,事后总经理以该同事招商业绩不佳、辱骂殴打领导为由令人事部下文将其开另除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该同事拒不接受公司开除他的要求,继续来公司打卡,并同时向劳动监察举报公司。

劳动监察大队来公司了解情况后,进行了双方调解,由于当时那名同事和总经理都在气头上结果调解无疾而终,监察大队后续来了几次不了了之。

随后总经理令信息部清空考勤机内那名同事的指纹信息,并让安保部清空其座位。作为人事行政经理,我积极与那名同事沟通按照领导意思劝其主动离职,另外我也积极与总经理沟通建议多发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不过双方都没有接受我的建议。

接下来那名同事提出了仲裁,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调解建议那名同事离职,公司给予相应经济补偿。那名同事接受了,但公司不接受仲裁结果不愿意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那名同事又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总经理找了法院的人,案件迟迟没有审理宣判。那名同事找了我们当地的电视台反应法院偏袒公司、劳动监察不作为行政渎职,又向税务部门反应公司有偷税漏税的行为。

电视台过来采访并播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税务部门来公司查账,也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财务工作。

最后总经理迫于压力接受法院调解,那名同事离职,按N+1的方法补偿其4个月的薪水。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不会有多严重的后果,但是被员工起诉,你肯定有不合理的或者违反劳动法的地方。我对象之前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八个月后才给缴纳社保。工作一年半多,因为单位内部问题,所在部门好几个员工一起被辞退,以上班违规违纪为由,并解除劳动合同。开始也没想怎么着,破公司一个,辞退就辞退吧。但是在办理离职的时候因为工装问题,对方非要扣除几百块钱费用。然后我对象就不愿意了,在网上搜了个仲裁范本,接着去仲裁,要求经济赔偿。但狗屁仲裁竟然不支持我对象诉求,支持对方提交的所谓的员工旷工,不去上班,合理合法辞退。(可笑的是对方的证据就是给我对象的一纸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我对象是收到解除劳动通知书后才去上班)最后我对象通过法律援助找了个律师,进行上诉,主要诉求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给予经济赔偿,一审胜诉,判决对方支付九千左右赔偿金。对方不服上诉,二审,仍然是胜诉。折腾了大半年,终于出了口气,当初我们并不想打官司,而是对方太过分。到这里,按理说应该结束了,但我们不想结束,因对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我对象失业,同时因对方未及时给予缴纳社保,导致我对象社保只缴纳了十个月,不足一年,无法申请失业金。现在我们要求对方支付因未及时缴纳员工社保而导致员工的失业金损失。法院方面一直希望我们调解,说之前没有这样的案例,不好判。不管怎么样,我们准备打到底。员工告公司,太累了,这手续,那手续,还有各种证明,值得欣慰的是,法律是公正的,我们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能被员工告上劳动局的,一定是老板。劳动局是国家以保护劳动者权益,解决劳动者纠纷,所设立的机构。

如果一个企业老板被员工告上农动局,会怎么样?答,不怎么样。

我给大家说一个真实的事例。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她在那里工作5年了,在这五年里,她任劳任怨,为公司创造了很大的利润。就在去年,她的父亲生病了,需要请假回家照顾父亲,可她的老板以公司太忙等原因,予以拒绝了。

没有办法,作为女儿,即使老板不批假她也得回家啊,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她选择了先回家照顾父亲。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她回到公司的时候,老板以无故旷工为由,把她给开除了。

我的这位朋友,把她的老板告上了劳动局。因为是私营企业,她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老板只结清了她的工资己,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从提问看,题主应该是个企业主或企业负责人。要知道后果,就需要先搞清楚员工是为什么要告你。

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来看,企业侵害或损害劳动者利益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这些情形都可能造成劳动者起诉雇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题主可以对照查找是否有以上情况存在。如果存在,后果就是败诉,承担诉讼费和经济补偿,根据情节可能会有行政处罚。

如果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建议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可以降低经济损失和企业诚信风险。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劳动者没弄懂法律法规就起诉或无礼取闹以获取利益者,这个要看具体情形才能决定是否协商解决。

需要提醒题主的是,很多情况模糊不好界定时,仲裁等程序一般会考虑照顾弱势群体,对劳动者有一定的倾向性,建议能和解尽量和解。

题主对以上解答如果满意的话,希望能得到点赞和转发!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13年刚来上海工作的时候,去了一家十几人的小型公司,老板比较坑的那种。干了有半年多,就跟几个同事一起离职了,结果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给了,也就六七千块钱吧。听说以前离职的同事也是这样的,只是那些人嫌麻烦没有仲裁。当时我就是气不过,直接网上搜了流程,看怎么仲裁,记得是先打电话,不管用,然后就直接去仲裁机构填材料,材料还是挺多的。有的窗口会以材料不齐拒绝掉,但是另一个窗口受理了(值得怀疑,反正是各种窗口推脱,说材料不齐其实我们材料都有的,合同什么的)。后续呢就是,仲裁那面通知前公司人事,约个时间面谈,人事那面也是很好说话满口答应一星期内把工资结了,双方按手印就打成和谈了。

后面的一周,我那几个同事都拿到工资了,唯独我没有,然后我又给人事打电话,人事说是老板办的他不知道,当时真是气死我了,根据法律仲裁不成功,或者没有按照仲裁方时的条件办理,就能去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我当天就去法院了,然后第二天工资就到账了。解气。

有劳动纠纷,首先要仲裁,没有经过仲裁,法院会先让你仲裁协商,仍不成功的,法院才会强制实施。前提是有证据,比如说劳动合同。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